为军主,见吉凶’。又曰,无子。后瑰入
“《易》云‘观于天文以察时变’,瑰见金射猎,与怀朔镇将å,以兄子子瑗嗣,天保初。泰父兄战殁于镇,泰身负骸骨归尔朱荣。以从讨邢杲功,赐爵广阿子。神
师、录尚书事。深,今观玄。察人
其相府政事,除御史中尉,正色纠弹,远近肃然,无所。
◎武成十二王
劝汝于邺酌两杯。”其亲爱如此。孝瑜容貌魁伟,精彩雄毅,谦慎宽厚,兼爱文
大尔朱氏生彭城景思王浟、华山王凝,韩氏生上党刚王涣,小尔朱氏生任城王
神武闻之,嗟叹良久ื。沙苑败后,侯景屡言请精骑二万,必能取之ใ。神武悦,以
赵郡王睿为ฦ司空,尚书左仆射、河间王孝琬为尚书令。戊寅,以瀛州ะ刺史尉粲为ฦ
以司徒、平秦王归彦为太傅,以尚书右仆射、赵郡王睿为尚书令,以太尉尉粲为ฦ
天保初,进爵为王。五年,除并省尚书令。帝善断ษ割,长于文理,省内畏服。
生素怀,若斯ั而已๐。”太子曰:“颜子缩屋称贞,柳下妪而不乱ກ,未若此翁白首
独见天门开,余人无见者。内虽明敏,貌若不足,世宗每嗤之ใ,云:“此人亦得
史中ณ尉,纠劾权豪,无所纵舍,于是风俗更始,私枉路绝。乃榜ึ于街衢,具论经
韩贤、济州ะ刺史蔡俊皆神武同义,魏帝忌之ใ。故省建州以去贤,使御史中尉綦俊
史麻祥使。详尝以肉啖神武,神武性不立食,坐而进之ใ。祥以为慢己,笞神武四
官,请除外任,俄而复之ใ。
腾以高祖腹心,入居门下,与斛斯ั椿同掌机密。椿既生异端,渐至乖๔谬。腾
深见猜忌,虑祸及己,遂潜将十余骑驰赴晋阳。高祖入讨斛ฑ斯椿,留腾行并州事,
又使腾为冀相殷定沧瀛幽安八州行台仆射、行冀州ะ事,复行相州ะ事。天平初,入
为ฦ尚书左仆射,内外之ใ事,腾咸知之,兼司空、尚书令。时西魏遣将寇南兖,诏
腾为南道行台,率诸将讨之ใ。腾性尫怯,无威略,失利而还。又除司徒。初北境
乱离,亡一女,及贵,远加推访,终不得,疑其为人婢贱。及为司徒,奴婢诉良
者,不研虚实,率皆免之,愿免千人,冀得其女。时高祖入朝,左右有言之者,
高祖大怒,解其司徒。武定中,使于青州,括浮ด逃户口,迁太保。初,博陵崔孝
芬取贫家子贾氏以为养女,孝芬死,其妻元更适郑伯猷,携贾于郑氏。贾有姿色,
腾纳之,始以为妾。其妻袁氏死,腾以贾有子,正以为妻,诏封丹阳郡君,复请
以袁氏爵回授其女。违礼ึ肆情,多此类也。
腾早依附高祖,契阔艰危,勤力恭谨,深见信待。及高祖置之魏朝,寄以心
腹,遂志气骄盈,与夺由己,求纳财贿,不知纪极。生官死赠,非货不行,餚
藏银器,盗为家物,亲狎小人,专为聚敛。在邺与高岳、高隆之、司马子如号为
四贵,非法专恣,腾为甚焉。高祖屡加谴让,终不悛改,朝野深非笑之。武定六
年四月薨,时年六十八。赠使持节、都督冀定等五州诸军事、冀州ะ刺史、太师、
开府、录尚书事,谥曰文。天保初,以腾佐命,诏祭告其墓。皇建中ณ,配享高祖
庙庭。子凤珍嗣。凤珍庸常,武平中ณ,卒于开府仪同三司。
高隆之,字延兴,本姓徐氏,云出自高平金乡。父干,魏白水郡守,为ฦ姑婿
高氏所养,因从其姓。隆之贵,魏朝赠司徒公、雍州ะ刺史。隆之后有参议之功,
高祖命为从弟,仍云渤海蓚人。
隆之身长八尺,美须髯,深沉有志气。魏汝南王悦为司州ะ牧,以为户曹从事。
建义初ม,释褐员外散骑常侍,与行台于晖出讨羊侃于太山,晖引隆之为行台郎中,
又除给事中ณ。与高祖深自结托。高祖之ใ临晋州,引为ฦ治中ณ,行平阳郡事。从高祖
起义山东,以为大行台右丞。魏中兴初,除御史中ณ尉,领尚食典御。从高祖平邺,
行相州事。从破四胡于韩陵,太昌初ม,除骠骑大将军、仪同三司。西魏文帝曾与
隆之因酒忿竞,文帝ຓ坐以黜免。高祖责隆之ใ不能协和,乃启出为北道行台,转并
州刺๐史,封平原郡ຉ公,邑一千七百户。隆之请减户七百,并求降己四阶让兄腾,
并加优诏许之,仍以腾为ฦ沧州ะ刺史。高祖之ใ讨斛ฑ斯椿,以隆之为大行台尚书。及
大司马、清河王亶承制,拜隆之侍中ณ、尚书右仆射,领ๆ御史中尉。广费人工ื,大
营寺塔,为ฦ高祖所责。
天平初ม,丁母艰解任,寻诏起为并州刺๐史,入为尚书右仆射。时初ม给民田,
贵势皆占良美,贫弱咸受瘠薄。隆之ใ启高祖,悉更反易,乃得均平。又领ๆ营构大
将军,京邑制造,莫不由á之。增筑南城,周回二十五里。以漳水近于帝ຓ城,起长
堤以防泛溢之患。又凿渠引漳水周流城郭,造治水碾硙,并有利ำ于时。魏自孝昌
已后,天下多难,刺๐史太守皆为当部都督,虽无兵事,皆立佐僚,所在颇为ฦ烦扰。
隆之表请自非实在边要,见有兵马者,悉皆断ษ之。又朝贵多假常侍以取貂蝉之饰,
隆之自表解侍中,并陈诸假侍中服用者,请亦罢之。诏皆如表。自军国多事,冒
名窃官者不可胜数,隆之奏请检括,获五万余人,而群小喧嚣,隆之ใ惧而止。诏
监起居事,进位司徒公。
武定中,为河北括户大使。追还,授领ๆ军将军、录尚书事,寻兼侍中ณ。续出
行青州ะ事。追还,拜太子太师、兼尚书左仆射、吏部尚书,迁太保。时世宗作宰,
风俗肃清,隆之ใ时有受纳,世宗于尚书省大加责辱。齐受禅,进爵为王。寻以本
官录尚书事,领大宗正卿,监国史。隆之性小巧,至于公家羽仪、百戏、服制时
有改易,不循典故,时论非之ใ。于射堋上立三像人为ฦ壮勇之势。显祖曾至东山,
因射,谓隆之ใ曰:“射堋上可作猛兽,以存古义แ,何为置人?终日射人,朕所不
取。”隆之ใ无以对。
初,世宗委任兼右仆射崔暹、黄门郎崔季舒等,及世宗崩,隆之ใ启显祖并欲
害之,不许。显祖以隆之ใ旧齿,委以政事,季舒等仍以前隙,乃谮云:“隆之每
见诉讼者,辄加哀矜之ใ意,以示ิ非己้能裁é。”显祖以其受任既重,知有冤状,便
宜申涤,何得委过要名,非大臣义แ。天保五年,禁止尚书省。隆之ใ曾与元昶宴饮,
酒酣,语昶曰:“与王交游,当生死不相背。”人有密言之ใ者。又帝未登庸之ใ日,
隆之意常侮帝。帝ຓ将受魏禅,大臣咸言未可,隆之又在其中。帝深衔之。因此,
遂大发怒,令壮士筑百余下。放出,渴将饮水,人止之ใ,隆之曰:“今日何在!”
遂饮之。因从驾,死于路中,年六十一。赠冀定瀛沧幽五州ะ诸军事、大将军、太
尉、太保、冀州刺史、阳夏王。竟不得谥。
隆之虽不涉แ学,而钦尚文雅,缙绅名流,必存礼接。寡姊为尼,事之如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