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相权,称政事堂。故亦只有中书,地位独重,门下尚书两省都移在皇宫外面了,宋代也有三省,较唐。门下尚书两省长官不。然中书和枢密对立,本是晚唐五代传下的一个ฐ新机构,宋人不能纠正,把它沿袭下来,成为ฦ一重要官职。中书则ท为丞相,实际上只。又和枢密院同称两府。枢密院是管军事的,也就是宰相管不着军事。
再论财政:掌,宋代财政,司本是唐代尚书六部下面的官名。但唐代自安史乱后,而甚至有宰็,往往因财政困难。宋代又因其弊而不能革,却变成政府财权专落在司的手里。所谓三司——第一是户部司,第二是盐铁司,第三是度支司,度支即是管经济出纳的。在唐代,有宰相亲自兼领ๆ尚书的一个司,如盐铁、度支之类,为对财政问题直接处理方便起见,此虽不可为ฦ训,究竟是由á宰相来亲握财政大权,还可说得去。而宋代,则此三个ฐ司的地位提高了,独立起来掌握着全国的财政,这是极不合理的。所以王荆公为神宗相,想要变法推行新า政,第一措施ๅ,便是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把户部、盐铁、度支三个衙门,重新组织起来,统一到那ว个新衙门即制ๆ置三司条例司里。这一措施,在荆公是想把财政大权重新掌握到宰相手里,正如唐代之由宰相来兼领司职。司马温公对此极表反对,他说,财政该由三司管,三司失职,可以换人,不该让两府侵其事。这里却见到荆公温公对当时制度上之一种歧见。荆公之意,是想把财政大权仍隶属于宰相,这属制度问题,非人事问题,与当时三司长官之称职不称职不相干。荆公是想重新厘定三司权限,要把当时所谓中书治民枢密主兵三司理财的军民财政之职权三分重新绾合。温公则主一仍旧贯,只着眼在人事上,并非着眼在制度上。若就制度论,则军民财职权三分,到เ底是不合理想的。
“我家大人不在,我替你禀报夫人吧。”或许是朗昊的礼貌,那男人看起来和善了些,他接过书信,并没有马上让朗昊进门,而是掩上门,转身入内了。又过了很长时间,那男人才来开门,对朗昊道:“夫人让你进去,跟我来吧。”
走进门,只见过道两旁้种着些朗昊叫不出名字的花,艳丽多姿,随风摇逸,空气里还混杂着淡淡的花香和泥土的气息,让朗昊感觉象回到了勇者村的小树林,不由地深吸了一口气。穿过过道,到了一间象前厅模样的房子,那ว男人停下身来,对朗昊说:“你先在这里等着,我只能ม带你到这里,等下自然有人来带你进去。”说完就走了,留下朗昊独自体会无风欲静的风情。
明代是中国近代史的开始时期,同时也是世界近代史的开始时期。从明迄今,六个世纪,五百多年,西方欧洲走上一个新的近代史阶段,中ณ国也复如是。明以后接着就是清,我们要了解清代,该先了解明代,现代中国大体是由á明开始的。可惜的是西方历史这一阶段是进步的,而中国这一阶段则ท退步了,至少就政治制度来讲,是大大退步了。
倘使我们说,中国传统政治是**的,政府由一个皇帝来独裁,这一说法,用来讲明清两ä代是可以的。若论汉、唐、宋诸代,中央政府的组织,皇权相权是划ฐ分的,其间比重纵有不同,但总不能说一切由á皇帝**。到了明太祖洪武十三年,据正史记载,因宰相胡维庸造反,明太祖受了这个ฐ教训,从此就废止宰相,不再设立。他并说以后他的子孙也永远不准再立宰相。所以明代政府是没有宰相的,清代也没有。所以我们说,中国传统政治,到明代有一大改变,即是宰相之废止。
没有宰相了,又怎样办呢?从前唐代是三省分职制。一个中ณ书省,一个门下省,一个尚书省。到了宋代,门下省退处无权,给事中大体也如谏官般,变成和宰相对立,很少能ม对诏谏行使封驳权。其时的宰相,则ท只是一中ณ书省。自元迄明,中书省还是正式的宰相。直待明太祖把中书省废去,只留中ณ书舍人,仅是七品小京官,其职守等于一书记。在唐代,中ณ书舍人是代拟诏敕的,现在只派成管文书与抄写之职而止。给事中在明代也是七品,却还有封驳权。中书门下两省都废了,只剩ທ尚书省,但尚书令及左右仆射也不设了,于是尚书省没有了长官,改由六部分头负责,就叫做六部尚书,这是一种秃头的尚书,在唐宋时,六部中ณ每部的第一个司称本司,如户部有户部司,吏部有吏部ຖ司,其余礼、兵、刑、工各部均然。而尚书省则有尚书令,为正长官。左ุ右仆射为ฦ副长官。现在明代则等于升本司为部长,六部ຖ就只是六个尚书,变成一个多头的衙门。六部ຖ首长,各不相属。这些尚书都是二品大员,这已经是当时最高的官阶了。
此外有一个都察院,是由御史台变来的,专掌弹劾纠察。全国各事都在都察院监督之下。把都察院和六部ຖ合起来,并称七卿。
七卿之外,还加一个ฐ通政司,一个大理院,则称九卿。通政司管理章奏,全国中外一切奏章送给皇帝的,都归通政司,这是一个公文出纳的总机关。大理院主ว平反,一切刑法案件到最后判决不了,有什么เ冤枉,都可以到大理院求平反。刑部ຖ尚书加上都察院和大理院,又叫做三法司,这都是司法机关,朝廷一切重大司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