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经》云∶黄帝曰∶人之ใ始生,生则呕逆。日中ณ之子,三也。九殃者,夫合阴阳之时&,本在于,雷电å;天怒头,天地闭塞,不喑则ท聋盲,二也;日蚀之子,体戚毁伤,必避;一也,夜半之ใ子,必易服狂,四也;与母俱凶,月蚀之子,五也;虹霓之子,六也,若作不祥;冬夏日至之子,生害父母,七也;弦望之子,必为乱兵风盲,八也;醉饱之ใ子,必为病癫、疽、痔、有疮,九也。
凡服气者,常应服生气。死气伤人,外气生时,随欲服便服,不必待当时也。取外气法∶鼻引生气入,口吐死气出,慎不可逆。逆则伤人。口入鼻出,谓之ใ逆也。从日中至夜半生气在内,服法∶闭口,目如常,喘息令息出至鼻端,即鼓两ä颊,引出息,还入口,满口而咽,以足为ฦ度,不须吐也。
服莲实鸡头实方∶《大清经》云∶七月七日采藕华七分,八月八日采藕根八分,九月九日采藕实九分,冶合,服方寸匕,日别五度。以八月直、戊日取莲实,九月直、戊日取鸡头实,阴干百日,捣分等,直、戊ຘ以井花水服方寸匕。满百日,壮者不老,老者复壮,益气力,养神,不饥,除百病,轻身延年不老,神仙,身色如莲花。
《千金方》∶梨叶浓煮,取汤,一服七合,可三四与之。
星生子编泄汗伤,好喜远行,善禄,乐及后世。一云∶可以移徙,入官,市贾,富三世,葬埋六人死也。
吉日《产经》云∶正月亥子二月丑寅三月巳午寅四月申ã酉卯五月亥酉六月寅卯辰七月午八月未申ã九月巳亥十月寅申十一月未午十二月申酉又云∶甲乙生丙丁藏丙丁生戍巳藏戊己生庚辛藏庚辛生壬癸藏壬癸生甲乙藏忌日《产经》云∶春无以甲乙,夏无以丙丁,秋无以庚辛,冬无以壬癸。
《玄感敷尸方》主ว妇人年老体渐瘦弱,头面风肿,骨节烦疼,冷,口干状如骨蒸者,是牛膝酒方∶牛膝一斤ภ生地黄切,三升牛蒡切,曝干,一斤生姜ä合皮切,一升
以水五升,煮取二升,服一升,得吐便止。
且前出诸方,或有不同。皇甫唯欲将冷,廪丘欲得将石药性热,多以将冷为宜。故士安所撰,偏行于世。
若中络脉,髀内阴股,天窗眉角,横断ษ腓肠,乳上乳下及与鸠尾、攒毛少腹,尿从疮出,气如奔豚,及脑แ出,诸疮如是者多凶少愈。
以水二大升,煮ุ取小麦熟,择取昆布空腹含三、五斤,津液细细咽之,日再含。忌生冷油腻。
凡五物,冶合下筛,以鸡子白和如泥,涂ิ纸以薄肿上,燥易之。
又方∶桃枝切三升,水四升,煮取一升六合,二服。
卷第十二治大便失禁方第十五
《苏敬本草注》霍乱绞痛方∶粟米泔汁,饮数升,立瘥。
《千金方》消食丸,主数年不能食方∶小麦一升姜四两乌ไ梅四两七月七日或本无七月七日字曲〔音菊一升〕四味,蜜和服十丸,日再,四十至丸,寒在胸中,及反胃翻心者皆瘥。
又方∶煮猪血,宿不食,明旦饱食之。
卷第六治胸痛方第一
《龙门方》疗百虫入耳方∶熬胡麻,以疏ຕ布裹作枕,枕头即出。
又方∶葶苈子煮,沐,不过三四度,愈。
主ว∶仁。
蜀羊泉唐
《医心方》三十卷日本·丹波康赖撰著。华夏出版社19๗937๕一版高文柱校,据日本江户医学馆安政六年己未1859๗年影印本《医心方แ》为底本校订排印此版本为ฦ目前最为全面的校点本,将影印本中ณ的各种字体的注解一一理正
又云∶铜器盖热害汁入食中ณ食之,恶疮肉疽。
又云∶凡生肉五脏ู等,着草中自摇动及得酢咸不及反色。随堕地不污,与犬,犬不食者,皆有毒,食之杀人。
又云∶凡腻羹肉汁在釜中掩覆,若经宿,又在盆器中热,盖气不泄者皆杀人。
又云∶脯炙之ใ不动,得水复动,食之杀人。
又云∶凡肉作脯,不肯燥食之,杀人。
又云∶秽饭肉,食之不利人,成病。
又云∶茅屋脯名漏脯,藏脯蜜器中名郁脯,并不可食之。
又云∶凡夫阴积日及连两ä虫宿生鱼生肉脍等,不食,不利ำ人。
《千金方》云∶勿食一切脑แ,大不佳。
卷第二十九诸鸟禁第十五
《七卷食经》云∶凡众鸟臭自死,口不闭、翼不合者,食之杀人。
又云∶众鸟死,足不伸者,食之伤人。
又云∶凡鸟兽燔死,食之ใ杀人。
又云∶凡鸟有毛,不可食。毛食不泽曰也。
又云∶凡鸟兽身毛羽有成文本者,食之ใ杀。
又云∶飞鸟投人者,不可食。必者口中喜有物,若无,拔毛放之ใ。
又云∶鸟有三足,鸡两足有四距,食杀人。
《膳夫经》云∶鸟死目不可合,食杀人。
又云∶诸卵有文如八字,食杀人。
又云∶凡鸟卵有文食之杀人。
卷第二十九虫鱼禁第十六
《食经》云∶凡鱼不问大小,其身体有赤黑点者,皆不当啖,伤人。
又云∶凡勿食诸生鱼,目赤者生瘕。
又云∶鱼身白黄,食之伤人。
又云∶凡鱼有角不可食,伤人。
又云∶凡鱼头中ณ鳃者不可食,杀人。
又云∶鱼有目kt,食之伤人。
又云∶鱼二目不同色,食之ใ伤人。
又云∶鱼死二目不合,食之伤人。
又云∶鱼腹下有丹ล字,食伤人。
又云∶鱼鳞逆生,食之ใ杀人。
又云∶鱼肠无胆,食之杀人。
又云∶鱼腹中有白如膏状者,食之令人疽。
又云∶凡鱼头有正白色如连珠至脊上者,食之破煞ย人心。
又云∶鱼子未成者,食伤人。正月鱼怀子未成粒者是也。
又云∶生鱼肉投地,鹿尘芥不着,食之ใ伤人。
又云∶凡鱼肉脍、诸生冷,多食损人。断之为佳。而不能食,务食简少为节食之。若多食不消成瘕。
又云∶食鱼不得并厌骨,食之不利人。厌骨在鲤后,大如榆荚。
又云∶虾无鬓亦腹下通黑,食之ใ杀人。
又云∶蜚虫赤足者,食之杀人。
又云∶诸飞虫有三足者,食之杀人。
《膳夫经》云∶凡食鱼头,不得并乙骨,食之不利ำ人。今按∶《礼记》云∶鱼去乙๗。
郑玄云∶鱼体中害人者也,今东海รkt鱼有骨在目旁้,状如篆乙,食哽人不可出也。
又云∶鱼腹中ณ正白,连珠在脐上,食之破心杀人。
卷第二十九治饮食过度方第十七
《病源论》云∶夫食,食过饱则ท脾不能磨消,令气急烦闷,眠卧不安。
《医门方》云∶治贪食多不消,心腹中ณ坚痛方∶盐一升,水三升,煮令盐消。分三服。当吐食出,便瘥。
《经心方》凡所食不消方แ∶取其余类,烧作末,服方แ寸匕;便吐出。
《养生要集》云∶凡人饮食过度方แ∶可生嚼菜菔根,咽之即消เ。又研汁服之ใ。
《葛氏方》治食过饱,烦闷,但欲卧而腹胀方∶熬面令微香,捣服方寸匕,得大麦、生面益佳。无面者孽可用之。
《新录方》治食伤饱为病,胃胀心满者方∶十沸汤,生水共三升饮之,当吐食出。
又云∶灸胃管七壮。
卷第二十九治饮酒大醉方第十八
《病源论》云∶饮酒过多,酒毒渍于肠胃。流溢经络,便使血脉充满,令人烦毒、昏乱、呕吐无度乃至累็日不醒,往往有腹背穿穴者,是酒热毒瓦斯所为,故须摇动其身以消散之ใ。
《千金方》云∶饮酒则吐为ฦ佳。
《葛氏方》云∶饮酒大醉,不可卧而上,当令数摇动转侧。
又云∶勿鼓扇当风,席地及水洗、饮水也,又最忌交接。
又云∶张华饮九酎,辄令人摇动取醒;不尔,肠即烂背穿达席。
《养生要集》治大醉烦毒不可堪方∶芜菁菜并小米,以水煮令熟ງ,去滓,冷冻饮料之则解,此方最良。
又方แ∶以粳米作粥取汁冷冻饮料之,良又云∶赤小豆以水煮取汁一升,冷冻饮料é之即解。
又云∶生葛根,捣绞取汁,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