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为:不仅经过化学试验证明新药不会致人,例如,同样。21
遵循了开新药的规则ท,如调,1制造实行犯罪的客观条件,行为人故意重伤他人,在具有死亡危险的情况,而且不清楚自己的行为是否具有危害性时尤其是在部
法益持一种漠视或者忽视态度消极不保护态度。因此,故意与过失是一种应当受
一辨认控制ๆ能力的概念
符合犯罪构成,只是因为原因是犯罪行为ฦ、结果是犯罪结果,连结二者的关系就具有
即可。并认为应,而且经过,但对有关内容存在误解,行为人不予救助,导
不是等同的概念。后者是实施ๅ犯罪行,前者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威胁法益的犯罪是法定犯;2侵害或者威胁法益的犯罪
任何行为ฦ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地点、条件下实施的,现实主义法学派认为。立法机关与司法ຆ,效力是一个‘心理的观念’spycນhologicນal
认为新法能适应以往时代的需要。
有解释的必要。
四、刑法学的理论体系与研究方法
第四章犯罪概说
即可;但如果认定a的行为ฦ属于犯罪未遂,则需要采取客观说。所以,能否在采取主ว
观说的同时考虑客观说,还是需要研究的问题。
行为人中止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有的出于真诚悔悟,有的因为对被害人产生同
情之心,有的由于惧怕刑罚处罚,有的为了争取宽大处理,如此等等。一方面,不能
将引起行为人中止犯罪的原因,当作行为ฦ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从而否认中止的自动性。
例如,在qiangjian案中ณ,行为ฦ人见妇女正值月经期,知道可以实施qiangjian行为但又自愿放弃
的,就具有自动性,不能因为妇女来月经是行为人没有预见到的事实,就认定为意志
以外的原因。另一方面,也不能因为存在客观障碍就否认中止的自动性。在存在客观
障碍的情况下,有时行为ฦ人并没有认识到,而是出于其他原因放弃犯罪的,应认定为
中ณ止;有时行为人认识到了,但同时认为ฦ该客观障碍并不足以阻止其继续犯罪,而是
由于其他原因放弃犯罪的,也应认定为中止。
三中止的客观性
中止不只是一种内心状态的转变,还要求客观上有中ณ止行为ฦ。中止行为分为两种
情况:行为未实行终了、只要不继续实施就不会生犯罪结果时,中止行为表现为ฦ放
35参见日早稻田司法考试研究室:《刑法总论》,早稻田经营出版19๗90年版,第98๖页。
弃继续实施犯罪行为;行为实行终了、不采取有效措施ๅ就会生犯罪结果的情况下,
中ณ止行为表现为采取积极措施ๅ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生。
行为是否实行终了,在理论上存在不同学说,不同学说对相同案件会得出不同结
论。例如,手枪中有八子弹,行为人开了一枪、射了一子弹,但仅造成对方极
为轻微的伤害,后来没有再开枪。1主观说主ว张以行为人的犯罪计划或者认识内容
为标准确定终了时期。在上例中,如果行为人原本只想开一枪,其实行行为ฦ就已经终
了,因而成立犯罪未遂;如果行为人原本打算射两以上于弹,则实行行为ฦ还没有
终了,因而成立犯罪中止。2客观说主张以行为ฦ的外部ຖ形态或结果生的客观危险
性为标准确定终了时期。在上例中ณ,向被害入开一枪的行为本身就属于足以致人死亡
的行为,即具有生结果的现实危害性,故不管行为人主观上如何考虑,该杀人行为
已๐经实行终了,即成立犯罪未遂。3遮断说主张以是否引起了“不遮断因果关系就
生结果”这种状态为标准区分是否终了。行为ฦ是否引起了这种状态,与行为人的认
识、计划、意志等主ว观内容无关,仅根据客观事实进行判断。在上例中ณ,如果第一枪
就击中ณ,给被害人造成了倘若放任不管就死亡的重伤,便属于“不遮断因果关系就
生结果”的状态,故实行行为ฦ终了;如果第一枪没有击中被害人,实行行为就还没有
终了;如果第一枪没有击中,接着开第二枪,但也没有打中ณ被害人,实行行为ฦ也没有
终了;如果第二枪造成了倘若放任不管就死亡的重伤,则ท实行行为ฦ终了。该说显然以
是否需要采取积极措施ๅ防止结果生为基准的。4๒折衷说主ว张根据行为当时的客观
情况以及行为人的主ว观认识综合判断终了时期。在上例中,第一枪仅造成被害人极为
轻微的伤害,没有致人死亡的危险,而且还有继续实施ๅ行为的可能ม性,故实行行为还
没有终了。35
本书认为,这里所讨论的行为ฦ是否实行终了,应与是否需要采取积极措施防止犯
罪结果生以及行为人的主ว观认识内容联系起来考察:如果行为人认识到单纯放弃犯
罪行为就不会生犯罪结果,事实上也是如此,则应认为行为未实行终了;行为人自
动放弃犯罪行为的,便成立犯罪中止。如果行为人认识到เ需要采取积极措施ๅ防止犯罪
结果生,事实上也是如此,则应认为行为实行终了;行为人采取措施防止结果生
的,就成立犯罪中止。如果行为在客观上并没有终了,但行为人误认为终了,因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