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话!便点点头,刚才被痴,痴梅的身下?不过现在先得休息一下,女人不爱。男人不,:
萧!”
“是。”萧家鼎点点头,“我本事不大,却还不至于吃软饭。”
萧家鼎突然发现,美女在怀哪有不,道!“好,至少有两三斤。唐朝的酒不象现代社会精酿的那种高度酒,所以李白才能ม斗酒诗百篇,度数最多只有二十来度。这两三斤酒要是两个人喝,一个ฐ人最多也就一斤半,最多喝个ฐ半醉&,自己倒也不怵。便微笑道:“美女的酒,我从来没有拒绝过啊。”
萧家鼎只不过是揣着聪明装糊涂,这种事情,现代社会那不多了去了?给领ๆ导或者领导身边的人送礼,很多时候是不需要具体的动机的,逢年过节,生日生病,乔๒迁生子等等,都是理由á。那种平时不烧香,临ภ时抱佛脚的事情,一个ฐ聪明人是不会这么做的。这要是在现代社会,他马上就会想到这种结果,可是现在是一千多年前的唐朝,他还摸不清唐朝官场的规矩,现在看来,跟现代社会没有什么大的差别。
杜达隐望向萧家鼎的神色一下子变得复杂起来,甚至夹杂着一种多年衙门书吏形成的奴性的媚笑,道:“萧兄弟,快快进屋,请坐!二妞啊,赶紧的准备饼饵果品啊!”
萧家鼎一摆手,挡住了他下面的话,瞧着汤荣轩,道:“不好意思,我现在是衙门刑房的书吏了,我有权进来这里。而据我所知,两ä位也不是衙门的人,凭什么เ进这后堂?该绑的是你们吧?”
文主簿从袖袋里取出萧家鼎的路引和一个ฐ腰牌,递给萧家鼎,道:“对了,邓县尉派人送来你的路引登记造册的时候,我刚刚得知这件事,便把腰牌换成了执衣的,因为事情忙,现在才给你送来。”
萧家鼎见他怕成这样,心中更是好笑,也难怪,他一个ฐ县公安局长可能得罪一个省委常委,不害怕才怪了。忙凑上去细看,恍然大悟的样子道:“哎呀原来在这里,我废了半天劲,都是在山峰顶上找去了,没想到他竟然把字题在这。真是的,谁会想到呢。”
刑房是里外两个套间,里间比较小,是刑房的头徐司法办公的地方แ,外面是个ฐ大间,一排排的书案坐着的都是刑é房的书吏,人不多,大概有六七个ฐ。
“原来如此。”萧家鼎点点头,继续吃东西。
“搞什么啊?”萧家鼎美梦被扰,有些没好气地嘟哝了一句,起身出了里屋,打开了房门,长长地打了一个哈欠,道:“这么早,有事啊?”
“等等!”雅娘轻声唤道,萧家鼎站住了,转身瞧着她。
唐律中的的主人,包括一家人中ณ所有的人,如果分家,可以分得财产的人。
绿暗红稀春已暮,
等到萧家鼎坐下,朱海银恭恭敬敬介绍那位端坐在琴旁的美貌女子:“这位是翠玉楼花魁之一,痴梅姑娘!重金难求哦!小弟这也是第一次见到她。她刚刚唱了一曲她自己填词的曲子,说让我指点,大哥你来得正好,你便指点一下她。”
萧家鼎望向杜达隐道:“杜老,县尉很忙,咱们就不打扰了吧?”
“谢什么,咱们一家人不说两家话!”邓ฑ全盛拍了拍他的肩膀,阴:“欺负你就是欺负我!这口气就算你忍下了,我也忍不下!”
“没……,没什么……”邓全盛手里拿着那ว诗稿,想藏在身后,又觉不妥,有些尴尬地笑着不知道该怎么办。
“那不是正好吗?爷爷,你这是答应帮他忙了?”杜二妞欣喜道。
那声音满是撒娇味道,看样子这杜二妞很得爷爷的溺爱。
一看见她,场中ณ几乎所有的人都惊叹起来:“是雅娘姑娘!翠玉楼歌女头牌花魁啊!”
此诗一出,场中顿时一片叫好声,围着的书生们瞧着萧家鼎,已经权是惊诧、敬佩还有妒忌了。
见萧家鼎如此胸ถ有成竹,书生不禁有些揣揣,疑ທ惑地望着他。
但凡有冤屈的,自己都是希望更多的人知道自己的冤屈,哪怕仅仅只是同情都好。老者赶紧拱手道:“多谢这位公子了,是这样的……”他指了指身边的哪位少妇,“她叫三娘,是老汉家的婢女,对了,老汉姓萧。”
众人起哄,汤荣轩只好端起来喝,他早已经醉醺醺的了,只喝了两大酒樽的酒,便已๐经吐得是满地狼藉。软倒在地只哼哼。
纪夫人大声吟诵黄诗筠的道:
纪夫人道:“那好!点香!以春为题,不限眼前景色,只要与春有关就行。老规矩,输了的最后两位,分别是两ä海ร和一海……”
春风花草香……
尽日会稽山色里,
他想通此节,更是高兴,他本来就富有打架经验,此刻反应力成倍增加之后,更是如鱼得水,在那些个ฐ男仆的群殴中ณ左躲右闪,游刃有余,对方的拳脚连他衣角都碰不到。可是他的动作却装得非常的狼狈,连滚带爬的,嘴里还大声叫嚷着:“不好了,打人了!打死人了!”
好男不跟狗斗!跑啊!
4๒趣闻编辑
他学法制史知道,唐朝时候的判词,流行的是一种骈体文,非常注意用典,几乎每句都有典,用词的华丽ษ、古雅,讲究对仗,也就是说,更多注意的是判词的文学性。但是,这样一来,对案件本身的叙述,事情的认定,证据的分析,法条的诠释,由于这种文风的限制,都不能详细地进行叙述了。结果就是判词很优美,但是抓不到要点,搞不明白为什么这样判,甚至对案情本身都叙述不全。
这种做法很快就显示出了它的严重缺陷,所以到了唐朝中后期,便已๐经出现了散判,也就是不讲究文体对仗,注重了对事情和法律的分析,语言也尽可能的通俗易懂ฦ。到了五代十国特别是宋朝之后,骈体文的判ศ词已经彻底放弃,而都是散判了。
现在还算是初唐向中唐过渡期,已经出现了这样改革的苗头,萧家鼎决定自己将这种改革提前,率先改变这种做法,这是在审案子,不是在做文章,应该一切以查清案情,准确定罪量刑为原则。
萧家鼎并没有急着向县令提出自己的想法,他想集中一些问题一并提出更好,所以继续翻看草拟的判词。
其中ณ有一份是民事侵权的,两ä个ฐ村民的牛马在野外放牧时,牛马打起架来了,结果牛用牛角捅死了那匹马,马的主ว人要求赔偿马的卖价损失。牛的主人说是牛马私自相斗ç,他当时不在场不知道,又不是他故意放牛去顶那马的,不同意赔偿。
康县令已经签发的这份判ศ词的判决结果是,让马的主人先卖掉马肉,然后扣除这卖马肉的钱之ใ后,与马的售价间的差ๆ额,由牛的主人赔偿。也就是所为的“减价”,即减少的损失。
萧家鼎看完立即发现,这个ฐ生效案子判决,按照唐朝法律明显是错误的!
当然,这个判ศ决如果放在现代,是完全符合侵权行为法的规定的,因为动物致人损失民法规定是一种无过错责任,即使动物的主ว人没有过错,也要赔偿对方แ的损失。这个损失限于直接损失。可是,放在唐朝,这种判决就不对了,《永徽律》有明文规定:“诸犬自杀、伤他人畜产者,犬主ว偿其减价。馀畜自相杀、伤者,偿减价之半。”也就是说,如果是一家的动物攻击另一家的动物,致其死伤的,要全额赔偿实际损失,即扣除剩余价值之后的部ຖ分,也就是所谓“减价”,但如果是两家的动物相互厮打,造成其中ณ一家动物死伤的,只赔偿损失的一半。这一点跟现代民法有很大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