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然后,好棒,让他坐着。他那种口气就好像我说我今天赚了一百块钱,把我!8ooooo,然后我给他找,找来。
结果老太太嘴唇抖索地看了我几眼:“你是……垃圾箱里捡来的。”
小朋友你妈逼!你妈逼!
我整个人都不好了……
我给他倒杯水,太欺负人,我是比尔盖茨,呵呵。我室友淡定道,“偷走啦。”
“可是直接给!”
“这是什么鬼,这个办法至少保证了市面流通人民币的保值。”卢道石说。但似乎不是。
“很多。因为我和你还能交流的时候,我看到一切场景都跟老楚有关——那个阿兹特克农神,西佩托堤克。”
这次完全就不对了。我眼前出现很多光怪6离的场景,全都是用我的眼睛看到的,流转迅,让人眼晕。
结果那一瞬间,我被一股强大的拉力吸走,等我意识过来,周围的公寓全变掉了,我也已经不在靳穆身边了。我在一个装修很简陋的屋子里,土胚房,屋子里只有两个火把,我面前还是那个水晶头颅。
他抱着膝盖,颤抖着咬自己的手腕,最后把头一低抵在我胸口,闭上了眼睛,像是死了一样。
还说我身边几乎全都不是人……
但问题是——校长大人,您眼前这位根本不是什么搞生物的章教授,他他妈就是本校物理学院大二的,名字叫章立天!
卢道石说:“因为今天是四六级报名确认的最后一天,我得回趟学校——你四级缴费了没?”
我喊回去:“任兴追我,我室友急了!”
“告诉他,中国有句古话叫做’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所以你不能爱他。”他一边说一边拽着我的被子把我卷回来,突然毫无预兆地狠狠咬了我一口我的脖子,我他妈往外开始横着飙血了,站在原地就像一个被撞了的消防栓。这还能不能好了?!你这不是要跟我处对象,你是要把我直接抬进太平间吧!
这根本不是坚强不坚强的问题好么!我闻过比这更恶心的味道,但是……
我忘记我卢师兄是《知音》的铁杆粉丝,真正的妇女之友。
他是在预言。
“我没跟他好过呀。”我抹掉他眉弓上的土沫子。
任兴摇摇头,“什么都没有。好像废墟底下是一条很深的裂缝,初步断定是地震引的地壳开裂。”
“不论是谁干的,我都谢谢他了!”
我怀着十二万分的小心把信封藏进了衣袋里,然后离开了邮局。走到门外,我看到了小毛刚锁上的自行车。自行车靠着一条弄堂的墙壁,弄堂又深又黑,前几天下过雨,里头都是又深又滥的淤泥。阳光都照不到这条楼与楼之间的夹缝,弥漫在鼻尖的是一种潮湿的水气,而且不是一般的水的味道,是水腥气,就像是有青蛙和蛇生活过的那种水塘。
我室友按了按我的肩膀,“那要不睡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它为什么要找人类繁殖?它是不死的。”
卢道石继续说,“我们一直说端粒酶,端粒酶,端粒酶这种东西,就是保护细胞不因分裂而受损。细胞为什么会受损?内部原因,还是因为酶。到了寿数,它们体内的某些酶就会把细胞分解,细胞也就死亡了。可是这种细胞内部压根没有酶,当然也没有专门用于制造死亡的酶。”
我赶紧摇摇头。
我已经,无路可走了。我保持着一手撑着窗台,一手扶着窗框的姿势,低声哭泣。而从我背后的黑暗里,伸出许许多多恶心滑腻的触手,从那狭小、封闭的窗口,从我的背后,朝外涌去,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的视线里。它们游移得缓慢而笨重,从我手背上重重爬过,好像冷掉的蛇。
他有点委屈,看了我一眼,又突然停下来,越过我的肩膀望去。刚好我们经过任兴停着的车,车窗贴着膜,看不清里面,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认出来的。任兴见状,面无表情地把车窗摇下来,“柳同学。”
他们是看不到么?
院子里的气氛一下子就冷了。我拿出手机看了看日历,9月25号,是老楚死后的第五天。老楚死得时候就定为重案,第一时间运到省法医厅尸检……
跟清幽雅致完全不搭边,反而特别的喜气,就像是古人结婚时候的乡野俚曲。但是在这么荒凉不见人的地方,可想而知这种效果。我汗毛都不听使唤地竖起来了。
“怎么了?”
我在流光溢彩的街头看到任兴那辆停在角落里的车,心里有一种很怪异的感觉。任兴开的是一辆二手红色雪铁龙,他老不洗,又开着到处跑,车看上去脏脏的,挡风玻璃却刚换上,锃亮放光,整体很不搭调。我朝着那辆车走去的时候,觉得我心中的那股陌生感,就来源于此。
所以那两次是怎么回事儿?
我被他笑死了。
其实我很纯的,就是第一次谈恋爱有点心急嘛……
任兴笑笑,“那就等到那一天再说吧。在此之前,我会保护你的。”
我贴上任兴的时候,转动门把手的响声已经变得急促了,任兴无声地凶我,“你怎么还不走?”
“不要怕,梦里我也在。”
被他舔一通,火辣辣的痛感就消失了,但我还是在室友的坚持下,做了一下简单包扎。后来我说要出院回学校,不想呆了,我室友就跟我回了一趟住院部拿衣服。心内科的医生原本想让我做个ct,后来看劝不动,就随我们去了。
完全的,异口同声。
我有点厌烦这种笑容,勉强跟他说了些客套话,站起来想走。
巨大的,恐怖之物。
我生生顿住,不敢走。我有点奇怪。因为医院现在很奇怪,而电话就这么正常地“打不通-挂掉”,让我有种它要大招的感觉。
我还是不习惯,怕有人看见,但是我实在累死了,床又那么小,一抱着我室友暖暖的身体就打瞌睡了。我还莫名其妙松了一口气。我本来觉得我这么依赖他,他要觉得我神经病,现在看来他好像也没觉得我很烦。要是这一点纯粹因为他是个好人,而不是他是个gay,那就更好了。
叉子上面红色的不知道是红油汤还是我的血。
我就哭起来了。我吓死了。我根本不知道现在跟我同处一室的是什么东西,也不知道他要怎么样。大概是我哭得太厉害,上铺的东西突然嗖得一下坐起来,腰板不正常的轻盈,坐着的时候,腿脚跟身体呈九十度,相当直,怎么看怎么僵。我看到黑暗中,他脸上的镜片反射着绿光。
我室友摇摇头,不耐烦了,把鸭血粉丝汤朝我面前推推,让我吃。我不想吃,我到现在还恶心着,他歪着头看了我一会儿,一脸懂了的样子,把一次性筷子剥出来,掰开,塞进我手里夹好。我就不好意思不吃了。但是我吃了两口鸭血,突然就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丢掉碗冲到了厕所门口。
他做事风风火火的,不容我说个不字,我们喝酒打屁把一箱啤酒开完,大概十点,各自回寝室。
我半天才搞明白哪个是哪个。这太冤枉了,艸,怀疑我因为在男人从中周游不过来,作伪证么!我就真诚地告诉他,“我室友要是只想那个我,我真是要去庙里烧高香了,他长得那么帅。我就怕他不是想那个我,我怕他不是人呢。”
嗯,对了,还有一条,老楚他是孱弱的精英,他打不过我。所以我更应该和他住了。
“女朋友?什么女朋友?你认识么?”警察挑了一下眉毛,我从他的神情就知道他在想什么:贵圈真乱。
我回去的时候,就看到我室友坐在我床上穿鞋。他长得挺白,手脚都长,我床前有桌子,他挤在那里很费力的样子。等他站起来,我就现他起码比我高一个头。我大概一米七五的标准身高。比我高一个头,什么概念。
我室友看我又要晕倒,把哥三直接藏衣服口袋里,淡定道,“小孩刚出生都这样。长几天就好了。”一脸是我大惊小怪。
我有点怀疑,因为这哥三完全就是没人看见、疯子一样乱长的状态。我心里真是太难受了。
当天我们就离开了海景房。我室友说要回深渊,我要打他了:“说好生完孩子跟我去人世的。还想赖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