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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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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十年 第24部分阅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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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本海默那里能跟踪定位凌阳,自然是后方,而是跟着杀手,”

凌飞雪给。所以他不是从h城的方向而来,追踪的是杀手,他不过是在。她怎么也?原来张敏芝也在怀疑自己,生怕凌飞絮会拒绝。凌飞絮也没有立刻就回答,而是跟凌阳开了另一个条件,“爸,你搬出去吧。而不是杀手的目标,

“喂,”

酒神(阴阳冕)。现在的她已经是百口莫辩,所有的人都指向了她,

会是谁呢。差别只在于自?凌阳第一反应是凌家的那些人,可是连自己都已经退居二线了,不怕惹怒了我又生,绑架飞絮有什么用?

絮,的确是如丝,而雪,却是露水。其实凌阳对于两个女儿的感情一直分得很清楚,这也是为什么他以前会选择把凌飞雪接回家里的原因。

“都成。”

凌氏在配套设施方面是佼佼者,而秦氏所擅长的是在电子科技。两者相结合,可以和工业区的开放想合作,再加上有政策的倾斜,可谓是如虎添翼。但是凌阳却发现合同最末位有一页纸上写着与合作案完全无关的条约。

“我现在马上过来,你不要着急。”

有多少的女孩曾经说过,我以后要嫁给像我父亲那样能把我抱起来的男人,有多人说过对方肯定要比我年纪大,至少不能比我小,小我一天也不行。

“我听说你是霍先生的外甥女,他非常喜爱你,上次我们在美国相遇,他还特地定做了一条类似海洋之心的项链送给你做圣诞礼物。”

凌飞絮上去的第一件事情不是切入正题,而是用湿巾把讲台给仔仔细细的擦了一遍。下面的同学见怪不怪,只有霍征帆在幸灾乐祸的对着凌飞絮做口型:姐,你的强迫症越来越严重了。

轻轻地,秦远按下了第一个音符。

重生之十年【卷一】少年初识愁滋味第四十九章爆发(二更)

看到凌阳出现在病房门口的那一瞬间,凌飞雪终于松了一口气。

而且还要背负风险,实在是投入和产出不成正比,但是为了自己儿子,忍了!

“这位先生,您有贵宾卡么?”

“他是秦远吧,你的内定老公?”

奥本海默转身蹲下,拉开了他不离身的那只行李箱。

遇之,自然是希望早点遇到他,那个命中的贵人,安定下来,意思是希望他早日渡劫一生和乐。苏老爷这个字是取得好,苏牧遇到了命中让他安定下来的那个人,可是那个人才是他的劫。

现在说起义气两个人不过是招人一哂而已,可是在多年以前,是真的有所谓的意气相投的。在男人的心里哥们就是自己的手足,甚于一切。

话说当年十多岁的苏少爷悄悄地偷渡去了大陆,从后来的深圳河蛇口一带登陆,顺利的到了他心中古朴神秘的大陆。

一开始这件事情就是惊险刺激的,那时候几乎到处都是一片混乱,说是饿殍遍野也不为过,就是拿着钱也买不到东西。可是就这么隔着一条河的地方确是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管他对面是不是万恶的吃人不吐骨头的资本主义,至少可以活下去。

在一个人要死的时候没有什么事情是比活下去更重要的了,所以很多人会在深夜的时候选择游过深圳河,偷渡去hk。苏少爷却是反着过来的,他在黑暗里面游过去大陆。

后来他说起来的时候是笑着的,说那一晚真的好惊险,下着暴雨,却没有想到那么多人都会以为无人巡逻方便偷渡,结果人反而更多了。以前可能有一两个的时候,边防军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谁不想要条活路呢?可是那么多人就不得不开枪绞杀了。

黑暗中的火舌尤为明显,苏牧不敢抬头,憋了一口气在深圳河里疯狂的游,有一次冒头换气的时候突然撞到了一个东西,一睁眼看却发现是一具刚刚死掉的尸体。也多亏了这具尸体挡住了苏牧,他才只被打中了一只手臂就游到了对岸。

说起来好像是惊险万分又痴傻无比,好像只有白痴才会放弃好好的富家公子不做非要去找罪受。但是在苏牧看来却又有意想不到的意义,给予了他一种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兴奋。

他爬上岸就到了蛇口,附近的人都逃得差不多,没人给他治疗那个伤口,他只好找了一个空屋子,用尖刀挖出子弹,随便找出来一柄尖刀剜出来子弹。以前苏牧从来不知道他自己可以如此的坚强。

好在那个时候什么都要钱,只有交通非常的便宜,可以免费坐火车去c城。那时候的c城是所有人心里的圣地,那个全知全能的伟人在那里,举着他的语录,或者运气好可以看到他对你挥一挥手,人生也就圆满了。

苏牧花了好大的劲儿才从s市一路北上到了c城,几天的舟车劳顿下来,苏牧都要饿脱形了。事实证明所谓的c城的人很实诚,好心人很多都是扯淡。苏牧下了车不知道自己该往哪里走,只能跟着铁轨一直走,为了躲避也就走到了废弃的那条铁轨道上。

那时候这样废弃的铁轨是半大的少年的胜地,不用上学不用工作,那些剩余的体力都发-泄在这里,发-泄在打架上面了。霍月笙也逃不脱这样的规律,军队大院里面的孩子尤其是好勇斗狠的,又自以为跟着警卫员或者自家老爹学过几招就练成了绝世神功,牛x得不得了了。

霍月笙那时候简直是可以拉出来做典型的,他不但参与打架斗殴,而且自己还组织了一堆军属大院里面的兄弟,收编了附近几个小学和初中的学生做小弟。每当有个风吹草动,当然没有风吹草动他也是要找人打架,所以,其实那一天没有什么不同的,那样的群架他几乎每周都要来一场。

如果硬要找出一点不同寻常来的话,就是那天他捡回来一个人。那时候孩子们打架其实没什么深仇大恨,打赢打输也不是最重要的,就跟放学后的游戏一样。等到打完了也就该散了,是打输的先走,赢的可以后走庆祝一下。

霍月笙这边有不少都是武将家庭出身,不说以一敌百,但是还是要比一般的少年厉害的,他自己可以一脚踹倒一个。好勇斗狠好像就是他那时候的标签,完全看不出来他多年以后会变成一幅温文尔雅的模样。那一天自然是赢了的,不过赢了也没有什么值得庆祝的地方,大家收拾了自己的家伙带过来的板砖木棒或者偷偷藏起来没有被弄去大炼钢铁的铁棒什么的,然后扶起认识的兄弟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这真是一件非常无聊的事情,就跟苏牧脑袋犯抽非要跑到大陆一样,都很无聊,可是却是必须要走的经历。霍月笙身为大哥,总是要伪装深沉走在最后的,正是因为它他是走在最后,突然才发现铁轨上剩下来一个人。

这小子穿的不错就是弄得脏了点,这是霍月笙对于苏牧的第一印象。那时候没什么好布料,大多穿的都是粗布,过年能穿得上纯棉,春秋没得选择,就只剩下的确良了,当然,夏天你可以选的,继续的确良或者不要穿。

但是苏牧穿的不一样,那时候hk虽然还没有后来那样的纸醉金迷,遍地都是奢侈品,但是苏牧穿的是纯棉夹丝的衣衫,是霍月笙以前只能在隔壁阿姨的画报上看到的款式。

穿的那么好连个朋友都没有,肯定是哪个人刚从国外接回来的孩子吧。那已经是七十年代末期了,开始呼吁高级知识份子回国报效祖国,有不少人放弃了国外的优越条件回来,和后来人人都想奔去万恶的资本主义不一样。

霍月笙以为苏牧就是跟着爹妈这样回来的小海龟。也正是因为刚回来所以被打晕在地上也没有人理。为了让知识分子能够安心的搞科研,科学院的一般也都住在军属大院里面或者附近。给苏牧安上这么一个身份的霍月笙自然而然的把苏牧算成了自己的小弟,把他从铁轨上扶起来拖回了自己的家。

其实苏牧真心挺冤枉的,他一个人站在铁轨上,不知道前面为什么围了一群人,他还以为是故事书上记载的什么祭祀活动,刚想走上去看个所以然就被一板砖给拍晕了。还好,在打架的时候打架都是移动作战的,苏牧处于战场的外围,基本不会被踩踏到。

在霍家醒来的第一件事,苏牧没有报上自己的名字,也没有说自己是怎么来的,他只有一个想法:找吃的……

霍家妈妈早逝,霍老爹霍济州在祖国的大西北开发武器巩固国防,霍家就三个孩子说了算,见霍月笙拖回来一个小孩也没有那么多常识要问清楚别人的八辈祖宗。其实就是他们问了苏牧也说不出来,苏牧是不会说京片子的。他只会说粤语或者英文,而霍月棠和魏书一那时候都还是土包子呢,根本没有人能够听得懂。所以苏牧就成了霍家人心疼的小哑巴。

不过苏牧有一个好处,就是他英文说得很流利,比c国银行换外汇的那些漂亮姐姐还要好。这样的他总是能够很顺利的换到钱和粮票,大大改善霍家四人的生活状况。

以前霍家总是魏书一一

待字婚中吧

个人下厨,大部分是酱菜京味,苏牧却会煎牛排,做葡国菜。虽然味道不咋地,但是要的就是一个人无我有的新鲜感。

就这么住到了几个月以后霍济州回来那时候的苏牧已经会说京片子,虽然不地道,但是也能对话。跟着那么多孩子整天瞎混,他也知道大家是误会他的身份了,索性在霍济州询问的时候就用这个理由胡诌了过去。

那个年代经常都有父母不在,把十几岁的小孩一个人扔在家里的情况,霍济州也就没有反对,让苏牧继续住了下去,这一住就过了一年多。

他毫无消息,苏家早就急坏了,但是那时候谁都有可能是外国间谍,怎么都渗透不进来。直到七七年,霍月笙回家,突然发现门口停了一辆车,不是军区的牌照,正在疑惑,却发现里面走出来一个俊美的青年,穿着一身西装,皮鞋铮亮的站在那里。

本来和霍月笙并排走着的苏牧冲着青年就奔过去了,“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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