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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疆蛊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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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消失的房客(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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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得意地笑,

我一愣,有时候却很管用,竟然有!

它很老套,说叫你还敢抛弃。抬起头来看,想要以己之短去硬?这会儿醒悟过来,不,是三个。

既然是职业倒客,近身的搏杀能力肯定是十分的突出,我愤怒之下,咬死你,他居然认识我外婆,

杨宇的嘴,连着倒退三步,大喊一声“请金蚕蛊现身”,明显知道我家,那人脸色一变,扭头翻过桥的栏杆,翻手将手中的飞刀射向我,

我。纵身而下。

那就好。

三叔突然拉着我和杂毛小道,一脸紧张,说等等,你们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三叔拿起罗盘,抹干净上面的水渍,然后念“请神开光咒”,我凑过头去,看到黑色磁针急剧抖动。我看不懂这罗盘上指针和朝向的关系,也不明白这些字符代表什么意思,但是看到三叔和杂毛小道的脸色都发青,我心里就虚了,问怎么了?杂毛小道笑,扯动着僵直的脸,说有两个消息,一个好的一个坏的,想先听哪个?我顿时觉得不妙,说,得还是听好的吧。

能够用得起这样的东西,这里……果然不简单啊。

周林哈哈大笑,说怎么可能?一个鬼魂、一个灵体怎么可能被淹死?他虽然主修相、命两学,但又不是白痴。

各种症状都浮现出来,不过他却是一个意志坚定的人,不理身体的各种不良反应,盘腿打坐,不一会儿,居然入定了。

这一挥舞,似疾电闪耀。

几年的埋尸之地不多,大多都是些战乱、瘟疫留下来的乱坟岗子、万人坑,而且被有道之士比如道士、僧侣超度过后的地方还不会产生,几百年间,少之又少。尸精散求之不易,只有那有着悠久历史渊源的邪术家族才会有这种东西,拿出来,就是身份的象征,识货的人,立刻屁颠屁颠儿跑开了。

见这刀疤脸晕了,我也不敢停留,用随身的小刀给他手腕处划开一个口子,叫金蚕蛊把毒吸一下,这帮人敢玩命,但是我可不敢背着人命官司。我跑回车子里,收拾好东西,把昏睡的杂毛小道用安全带捆好之后,招回金蚕蛊,油门一踩,我就开上了高速,往江城相反的方向逃去。

我捂着耳朵,愣愣地看着这美丽与恐怖结合的飞头美人头颅在空中,像无头苍蝇一样,乱晃,心中一阵得意。这液体,便是我之前按照十二法门上准备的几样物品之一:黑狗血。黑狗血可破降头邪术,但凡是降头之术,都受这一物克制,便如同糯米之于僵尸与矮骡子,生生相克,便是这道理。为这东西,我摸黑跑了好几个菜市场,才找到的,捂在怀里好几袋,都有着我的体温。

就好像电影里,两个惺惺相惜的敌人相互凝视,彼此都为对方的厉害手段所震惊。我能够看到他脸上流露出了一丝惊讶,转而又笑了,是那种高高在上的、掌握一切主动权的笑容,残忍地笑。他张开嘴巴,舌头就像蛇一般,舔着自己的鼻尖,然后伸出手指,弯曲食指,朝金蚕蛊,或者我,做了一个勾引挑衅的动作。

江城是一个我比较熟悉的城市,因为我前后加起来,在这里待过不下于两年的时间,当然,和许多与我一样经历的人一样,我大部分都是混迹在郊区的工业园、城中村里面,对于这个都市的繁华一面,体会得并不多。这个世界是他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是终归接底,还是有钱人的——这句话不好看,但是现实。

王珊情是谁我能够不认识么?她就是我07年外婆去世回家时辞工下海的那个柜台小妹,她为了自己那个混子男友下海,一开始当楼凤,租了个房子让她男友揽客,70块钱一次。阿根为了她伤心欲绝了好久,我还曾摔出两百块钱,让他去三次,彻底断了念想,而后我又在江城的夜总会里看见过她,只不过没有打招呼而已。

我跟马海波通了电话,把这件事情告诉了他,问问他的意见,虽然他远在千里之外,也仅仅只是一个小小县城的队副队长,但毕竟是体制内的人,多少也知道些。马海波沉吟了一会儿,说他也没有什么好法子,既然我那道士朋友的朋友已经出面解决,那么最好不过——毕竟在国内,很多事情都比较复杂,不要冲动,要克制。

我和巴颂依然在僵持,或者说,他在戏谑地看着我,似乎想看看我到底还有什么底牌。我的人生第一次这么无力,我与巴颂之间的距离,几乎能用自行车和小轿车来做比喻——虽然都是车,但是两者对撞,我是必然死的那一个,这个概率是100%。我面前的是一个足足有两米高,浑身黑烟的猛男,一身源源不断的怪力已烟雾的形式浮现,而且还是一个邪门歪道中有着一定造诣的家伙。他出身名门,师傅据自己说是个天才人物,而他,自然也不会弱上多少,一大把年纪了,经验也足。而我,我是什么?和他比起来,我只是一个半路出家的小和尚,而且还连讨饭念经的本事,都没有学会。之前被那么多人喊着大师,让我飘飘然,自以为很牛,现如今……唉,小觑天下英豪啊!

我摇头笑,东南亚气候湿热,山水丛林众多,虫子也多,所以药蛊降也十分常见,几乎是每个降头师的必备技能。但是正如巴颂所说,山在那里,大道千条,寻常的药蛊降更多的是见于病毒交叉感染,然后用毒虫的排泄物、尸体粉末等物混合降头原理,以其毒性来害人。但是也有厉害者,以怨咒集百虫,利用许多材料的辅助,制造出一个千虫噬体的降头术来。

或许,我可以带着杂毛小道去报警试一试?只要,对于那夜植物园的偷盗事件,抵死不承认就行。

我看出了一点儿门道了,这不是飞头降。或者说,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飞头降。

人要有敬畏之心,要有自知之明,才能够在这个世界上好好生活下去。光段叔家中这布置,就能让金蚕蛊难以近身,便知晓段叔身上,自然也是有一些门道的。常言说得好,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一山总比一山高,即使是站在珠穆朗玛顶峰看风景,尽览无余的也仅仅只是这个星球的景物而已。

我告诫自己,越是困难,越是危险,越要让自己冷静下来。

吴刚没有睡,斜躺在床上看着我,苦笑,说来了啊。

送完黄菲,我回到招待所,打电话,还是没有接通杂毛小道的手机,他关机了。这事让我心中有些阴影,总感觉好像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一样——难道他真出了什么变故,连手机都不能打了?又或者,丫的就是胡天胡地的玩,忘记给手机充话费了?

在车站附近的商店里,我买了一些蜡染的衣服饰件,当作送人的礼物。

斜对面桌子处有三个妹子,不时对我指点,看她们穿着打扮,像是城市里的ol女郎,背着我的一个,侧脸看上去很有味道,像周迅的精灵古怪。在一个陌生地方,有一个或者几个女孩对你指指点点,有两种情况:一,可笑;二,可爱。我吃相虽不好看,但也不至于可笑,想来这里面定有人对我感兴趣。

那家伙一脸老态,长得有点像我的偶像爱因斯坦先生,但是脸部的肌肉已经开始僵化,腮部居然腐化了,里面还有几条大头黑蛆在蠕动着,眼球翻成了白色,衣服是褴褛的苗家蓝土布。它爬起来,黑爪子一甩来,我几乎猝不及防,伸手一挡,就像被东风重卡一般猛地一撞,手肘几乎碎裂,人像炮弹一样朝后飞去。

这可真的古怪了。

终于,我看到朵朵陶瓷一样洁净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痛苦扭曲的表情,不断幻化着,终于,她朝我喊道:“陆左哥哥,封印了我吧……”——什么,她叫我哥哥?这是我的第一反应,然后我赶紧问,朵朵你怎么了?她咬着牙,说她体内有一个坏家伙,要吸血,要吃肉,要吸食活人的精元、灵魂,这个坏家伙太凶了,她快打不过了,让我把她封印在槐木牌中,免得做错事请。

我在三叔家里面待了近十天,每天靠吃方便面度日,嘴巴都淡出了个鸟儿来,既然丹成,我就不用再待下去了,收拾一番,跟朵朵说回家吧?她很高兴,拍着手儿在房间里面飞。她是灵体,属性阴,本来就不喜欢呆在炽热的环境中,这些天我天天泡在厨房里,肥虫子又在冬眠,没有这小东西在,我又忙着炼丹,其实她还是蛮寂寞的。

他说我要说夜郎国是毁于矮人国之祸,你会不会吃惊?我大笑,说怎么可能?我身为此地中人,书未曾多读,但是也知道夜郎国是与南方小国发生争斗,又不服从汉朝出面调解。汉朝新任牂牁郡守陈立便深入夜郎腹地,果断地斩杀夜郎的末代国王,继而平定其臣属及附属部落的叛乱,最终灭亡的。哪里来的矮人国?哪里……

我把衣服全部脱了,就剩一条裤衩,全身有红又肿,几乎没有一块好肉,而且浑身薰臭,全部都是死虫子尸体浆液的味道。我一边脱,一边问旁边忍不住捂鼻子的马海波,地上那几具尸体是怎么回事?李德财、还有那个……姓啥来着的乡干事怎么死掉了?

胡油然稀烂的脑袋吊在刘警官的大腿上,一晃一晃的。

立刻下面就有微弱的声音传上来,带着哭腔:“队长,队长,我的脚搞断了,好疼啊……”吴队长问下面什么情况,胡油然说手电筒掉了,看不见,四处都是黑乎乎的,很空旷,说话有回声。正说着,刚才说有岔路的两个人指着前面的岩壁大叫,这里就是岔路口啊?我一看,不就是一面稍微突出的石壁啊?再仔细一看,发现这石壁的纹路有些特别,层层叠起,乍一看确实像一条路。

确定好之后,所有人养精蓄锐,21号天蒙蒙亮,我们就出发,前往青山界青蒙乡。同行的有我、李德财、马海波和他手下四个干警、吴队长不知道为什么叫队长以及一个班左右的武警战士,共16个人,以及两条训练有素的狼犬。离后亭崖子最近的村叫做中仰村,路也是刚刚通了不久,并不好走,到了中仰村就要把车放在了村子,然后步行上山。

这一沉默,吃得又多了一些,惹得两个女孩子惊奇的看着我——这么能吃?

我要走,他们拦住我,说一定要请我吃一顿饭,补偿欠着的拖饭。

萧景铭哈哈大笑,说我往日喊你小毒物,还多有几分不准确,现在看来,老子勘命之术还真准啊!

他摇头,把右手食之放在嘴唇上,然后嘘,让我不要作声,我被他鬼鬼祟祟的样子弄笑了,说你偷鸡了呢?他摇头,说碰到一个熟人,有过节,不好出面。我望着那个挽发髻的男子正朝着日本人走去,说哦,看这打扮,那是你师兄还是师弟吧,混得不错啊?

的确,那赤红色果子足有20厘米的直径大小,居然被拇指一般粗细的金蚕蛊一晚上就吃光了,而这厮仅仅才增大了一小圈儿。

偷偷摸摸,悄无声息。

杨宇问我,能不能像上次一样,把李德财催眠了,问些真实情况来。

我一脚把他踹醒,问他晚上有活动,去不去?

这是灵魂的怒吼,绝望的嚎叫,燃尽生命力发出的悲鸣。

所谓妖气,是虾米东西?

萧克明很紧张,说小毒物,你家的虫子身上没毒吧?

还有一个被血迹浸烂的mp4机器。

2007年11月21日,晚上22:32。

过了好久,我寒冷的心才开始回暖。些许戾气并不足以影响我的正常生活,但是它会给我标起一个精神烙印,倘若那个行脚僧人是个巫术大拿,必会在此刻有所感应——灵降这东西玄之又玄,就我感觉而言,有些像无线电。当然,他或许是偶尔为之,千里之外,大概齐不会报复上门的,只要我不出国便好——话说像我这种劳碌命,几时能够出国?

我受伤的骨头处开始发痒,麻麻的,闭上眼睛能够感觉到骨骼在生长、在聚合。这是金蚕蛊在刺激我的生命活力,能够尽快地恢复,但是,光靠它,我的复原定也是遥遥无期。大敌当前,我可没有闲心思躺床上,我开始回忆了一会儿十二法门里面的巫医一节。

当真是神出鬼没,我看着眼前这个男人,他的皮肤很黑,脸型轮廓像是东南亚那边的人,年纪约摸有50岁上下,左眼眉毛上面有一颗大大的黑痣,人很丑,他在冷笑,嘴一动一动地,我仔细看,原来是在嚼槟榔。见我站起来戒备地望着他,他伸出手抚摸着猴子的黑黄毛发,眯着眼睛说:“我本以为你会耍一些小动作,没想到你还挺自觉地——很好,我喜欢你这种有自知之明的年轻人。”

好吧,我失败了。

我想起来我留有一个电话,就是上次肥虫子吃了彼岸花妖果之后我回到这里,遇见两人“啪啪啪”,然后请我吃饭的那次,有一个姓谢的女孩子,网名很奇怪的那个。我急忙翻了通讯录,翻了半天,终于找到了这个妹子的号码——谢旻嘉。

我立即拨通了她的电话,过了一会儿,接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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