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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激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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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奇遇和发现(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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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大伟属于天资聪颖型的学生,在80年代属于大龄青年,毕业的时候已经27了,

陈大为摆,直到23岁才考上了云大,而王长安则属于勤,19岁第一次参加高考就,从衣兜里掏出香烟,连同打火机一块递过来,两人在大学时是室友,脾性相投,关系很铁,小孩的生日又只相差两个多月,于是就互相认了干亲。连续复读了3年,因此和林大伟一样,毕业之后没多久就结了,小意奉承道“秋哥请抽烟。”

“才不要亲你,不要追我……,大坏蛋快走开,但对我挺好的,开始我年纪小,我要什么都给我买,他到处打黑工养我,后来他老了,就我变成我养他了。”杜秋为了不让老妈伤心,瞎编了几个比较温馨的鸡汤小故事,然后安慰道“日本经济发达,哪怕是打黑工,一天也能赚不少钱,吃喝都不缺,你看我现在白白净净的,一点苦都没受。”

杜秋在大树下面徘徊了七八分钟之后,握紧拳头捶了两下树干,给自己鼓劲打气,然后迈步走了过去,沿着楼梯一鼓作气的上到三楼,抬手敲了敲门。

“我喜欢做这个,真皮的封面不能写字,光秃秃的不好看,太市侩了。”苏文秀毕竟是少女,喜欢清新文艺的事物,辩解了几句之后才说道“刚才慧慧姐打了个电话给我,让你下机了之后到我宿舍去一趟,说是有事商量。”

“名字当然由你来取,我们三人中就你点子最多,也最有品位。”

杜秋拿过来一看,原来是“廉洁奉公,明察秋毫”八个字,忍不住笑了,说道“你们科长真有品味,思想觉悟够高。”

貌似在1995年的时候,b10标准都还没制定,更遑论u盘了,软盘是最常用的可擦写移动存储介质,还真的备几张……

“记事本才值几个钱,卖一百本也不如我修一台vcd赚的多。你们俩做吧,做好了留两本给慧慧。”

杜秋对解决身份问题已经有了个大致的计划,但还没想好具体的操作步骤,因此没有急着行动,他把钱包里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剪成碎片,连同烧成灰烬的第五套人民币一起,扔进了三个不同的垃圾桶里,接着把笔记本电脑拆开,分成三个部分,主机装在一个硬纸盒里,用胶带粘在床铺下面的床板上,内存放在一个铁制的饼干盒子里,藏在厨房的橱柜里,固态硬盘则装在背包里随身携带,其余如电池、鼠标、电源适配器之类的东西则藏在了衣柜里。

老爸年轻的时候似乎比我印象中要矮一点……

“苏什么老师啊,就一黄毛丫头,今年7月份才过20岁生日,肯定没你大,你直接叫她名字好了。”

不行,一定要找个法子出去!

杜秋一句呵呵还没吐槽完,耳边只听嗖的一声响,整个人仿佛电影《大话西游》中被观音菩萨用柳叶封印的孙悟空一样,被吸进了书签,变成一个龇牙咧嘴的扁平人像,书签悬浮在虚空中,闪动了几下之后无声无息的消失了。

王长安住在公司分配的公寓楼里,靠近郊区,路途有点远,好在1995年的云城市区面积还比较小,经济也不繁荣,夜生活很单调,10点钟之后路上不仅没什么车,连人都很少,这个时代没有测速监控摄像头,可以随便踩油门,杜秋只用了十来分钟就开到了,把父子俩送到楼下之后,婉拒了上去坐坐的邀请,又沿着来时的路朝回开,开了大约五六分钟,在经过一个免费小公园时,他看到路边倒着一辆女士自行车,离自行车不远处的路边还有一只粉红色的毛绒手套,但周围一个人影都没有,冷冷清清,安静寂寥,透着一种惊悚诡异的气氛。

这种场景一般只会出现在两种类型的电影里,一种是恐怖片,一种是刑侦片……

第一次晚上开车就遇到了怪事,难道我穿越的时候被英叔或者柯南诅咒了?

杜秋借着吐槽平缓了一下情绪,在路边停了下来,下车之后站在路边的水泥台子上朝四周眺望了一下,发现这条路比较偏僻,附近黑灯瞎火的,没有住宅楼或者商业楼之类的建筑,路边也没有公用电话亭,只有大约两三公里之外隐约有一片低矮的厂房,但需要绕路才能过去,到那边报警的话,耽误的时间不会比掉头去找王长安短。

看来只好当一回大侠了……

希望是虚惊一场,如果不是虚惊,希望凶犯是个胆小如鼠的家伙……

杜秋在车里一阵乱翻,想找个手电筒或者扳手之类的东西防身,结果除了几盒磁带之外什么都没找到,后备箱也是空的,什么都没有,无奈之下只好拿了个靠枕当作防身武器,小心翼翼的走进了公园——他不是圣母,但也不是见死不救的人,这里距离王长安家不远,一来一去只隔了十分钟多一点,而刚才来的时候路边并没有这辆自行车,如果真出了事,肯定是最近几分钟之内发生的,自行车的车主很可能还没有受害,这时如果有人出现,说不定就把凶犯给吓走了。

走进公园之后,杜秋发现里面树木很多,枝繁叶茂,遮住了路灯的光芒,到处都是可见度很低的阴影,于是掏出穿越后一直随身携带,藏在衣服内侧口袋里的手机,开机之后打开手电筒功能,举在手上一边左顾右盼一边四处乱照,冬天没有虫鸣,也没有蛙叫,公园里很安静,走了没一会就听见一处灌木丛后面有异常的响动,呼哧呼哧的,似乎有一头野兽在撕咬什么东西。

杜秋吓得毛骨悚然,全身都泛起了鸡皮疙瘩,他可不想刚穿越没几天就挂了,不敢再上前,站在原地关掉手电筒app,把手机调到拍照界面,大喝道“什么人在那?出来!”

大喝过后,响动立刻消失了,过了大约两三秒钟,一个男人从灌木丛后面露出了半个脑袋,在露头的瞬间,精神高度集中的杜秋眼疾手快,立刻按下了拍照按钮,只听喀嚓一声轻响,闪光灯爆出了一团耀眼的强光,照的周围亮如白昼,那人吓了一大跳,下意识的喊道“你干什么?!”

“你已经被我拍下来了,快点放了那个女的,否则我马上报警。”

“我草泥马!”

那个男人骂了一句就缩了回去,杜秋听到一阵悉悉索索的响动,不知道是在穿裤子还是在搞什么,于是急忙把手机塞回衣服里,朝后退了几步,做好逃跑的准备。果然,那家伙很快从灌木丛里钻了出来,手上拿着一根一米多长的钢管,大步流星的直冲了过来,杜秋见他如此凶悍,立刻转身就跑。

“给我站住!”

“把照相机交出来!”

“我大爷,有种别跑!”

那家伙追的很紧,两人之间的距离相隔不到10米,如果停下来的话,最多2秒钟钢管就能砸中身体了,1995年的汽车没有远程开锁、遥控启动之类的高科技功能,杜秋没法回到车里开车逃走,只好沿着小公园里的水泥路乱跑,那个家伙在后面紧追不舍,两人跑来跑去,绕来绕去,折腾了十几分钟,谁也没追上谁,谁也没摆脱谁。

“呼……呼……你他妈给我……给我站住!”

“操……别跑……”

杜秋在刚上大学的时候经常打篮球和踢足球,水平很烂,但至少能锻炼身体,然而自从大一下学期迷上了dota之后,就再也没有参加过体育活动了,天天坐在电脑前打游戏,身体虚的很,穿越前他有一次心血来潮,忽然想去跑步,结果在体育场里慢跑了1000多米就受不了了,躺在地上休息的时候,在场的朋友是这么形容的仿佛一条暴雨中快要窒息而死的野狗。

一开始被追的时候,杜秋以为只要跑远了,凶犯就会放弃,然后仓皇逃走,没想到那家伙认死理,一直追着不停,他只好不停的跑,跑了两三分钟之后,胸口发闷,呼吸急促,身体开始出现不适反应,本来以为再跑个几分钟就要完蛋了,结果跑啊跑,一直跑了十几分钟,这可不是匀速的慢跑,而是被人追着拼命的跑,算里程的话别说1000米,连3000米都有了,但除了气喘如牛,汗如雨下之外,并没有出现浑身发软,疲惫欲死的极端状况,反而把追他的家伙耗的像条快死了的野狗。

书签上说的延缓衰老,原来延缓的不仅是脸和皮肤,而是整个身体所有器官都延缓了消耗……

这下赚大发了,只要好好练练,未来21年里我将是个体能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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