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安奴回来,这笔钱目:”他并不知道邓元柄的心思,临走时,不过最近莫要动。“咱们又多了十两银子的花,穆青笑道。穆青突然回头问了一句,“要是把这本书编成,而作为一个商人,他所热衷而追求的也就是把这种价值利益化、最大化。
穆青看安奴脸色确实不错,便点点头。
邓元柄送穆青出门,你存好,
凭着敏锐的商业:他知道这本书的价值,会有人来看么?”
青衫男子扯开了一个苦笑:听说了钱大姐要租,“我自然是知道的,哪里知道昨天看书看入了迷耽误了时辰,等去找钱大姐的时候她却说把房子租给了两个外乡的小公子。想来就是,看你年纪。”
所以穆青选了个比较稳妥的法子。一路走来他也见了不少,穆家的藏书中也有很多类似小说的东西,但里面内容苍白空洞到乏味。
“上午的时候我看到了十里坡的石碑,约么着今天就能到了。”
穆青却是拍拍他的头:“不是有坏人,是我和你的肚子都不乐意了,要吃的呢。”
穆青倒是不觉得有什么,现在主要要解决的是温饱,有位伟人说过,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只有吃饱了饭才能去想那些有的没的事情。
可偏偏小妹穆烟似乎被迷了心窍一般,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死死地守住了那个男人的名姓,也不应允嫁与他人。
唐氏毕竟是大家主母,虽然有些惊疑却并不会被吓住。她冷冷一笑,淡声道:“你倒是个聪明乖觉的。”
伙食好了自然有很大益处,比如穆青脸上有了些肉,也长高了些,容貌越发显得清俊,穆庭近来看他都会说自家弟弟越发俊俏了。而安奴也连带着吃了好了很多,不见他长个儿,但气色却是比以前好上太多。
因为原著,他能隐约记得一些乡试会试的题目,最后的殿试,对于通过原著的故事深刻了解那位皇帝和即将掌权的六皇子李谦宇脾气喜好的穆青来说,写出投其所好的文章并不难。
穆庭听了好笑,只觉得虽然这孩子聪慧却依然是孩子心性。叫人小名其实是表示亲近,但若是穆青不喜欢那也便罢了。也不打趣他,便应下了,以后只称呼他为弟弟便是。
最上头的一个,就是当朝大儒刘世仁的经义!
几个字写的既不端正也不大气,却是每一笔每一话都写的虔诚。听安奴说,这是“穆青”小时候所写,这些东西实用进了他所有的钱才弄来的。安奴来伺候的时候他已经病的迷迷糊糊,他却还是紧紧嘱咐了,莫要怠慢了自己的母亲,日日上香才是。
少年叫穆青,上辈子是这个名字,穿越后依然是这个名字。
他会记住今日的屈辱,他的母妃,他的老师,他的亲信,这人李谦宇最为亲近之人今日所受的苦,来日,定然十倍、百倍奉还!
大皇兄,谦宇与你,不死不休!
李谦宇白玉般的脸上没什么表情,身后,兰若紧紧的跟随着,相隔三步的距离。
即使看到了登峰亭的模样,可真的走到近前却也用了足足两柱香的时间。隐约的看到亭子中有个人影,李谦宇微微皱眉顿住了脚步,兰若自然也瞧见了,上前几步准备把那人赶开,却让李谦宇拦了下来。
“罢了,万事讲究先来后到。”这句话一说出口,李谦宇的脸上就扯起一个自嘲的笑。
先来后到,若不是这四个字,大皇兄那个占着嫡长子位置的草包怎么会得到那么多拥护。
兰若依言退下,站到了李谦宇身后,不发一言。
李谦宇抬步走进了亭子,就看到一个不过十岁左右的少年身穿淡青色儒衫,正站在桌旁执着笔在写着什么。神情专注而认真,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有人来了。李谦宇见了便上前几步站到了少年身边,看着桌上铺陈开的大幅宣纸,在看到上面的字的一瞬间竟是愣住了。
飞来山上千寻塔,闻说鸡鸣见日升。
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
这是王安石的诗句,流传甚广,李谦宇惊得自然不是这两句诗,而是少年用的字体。
运笔飘忽快捷,笔迹瘦劲,至瘦而不失其肉,转折处可明显见到藏锋,露锋等运转提顿痕迹。
李谦宇自己也甚好书法,却从未见过此种字体,一时间竟是愣了。
那少年根本不看身后,即使是深秋,身着一件儒衫也不见他有丝毫冷意。山中秋风瑟瑟,吹着少年的衣袖,分明只是个半大孩子,此刻那张俊俏面庞上,凝神定目心无旁骛的模样,倒有几分飘飘欲仙的姿态。
书法,靠的就是一份心境,一份姿态。
李谦宇并未出声打扰他,兰若进门时李谦宇也伸出了根手指轻摇,让他放慢步子,生怕兰若身上的甲胄碰撞的声音惊到了少年,破坏了这份意境。
少年却是沉吟片刻,伸手拿掉了那张纸,随手揉碎了扔到一旁。倒是让李谦宇很是心疼,只觉得那样好的字这般揉了很是可惜。
但是顺着那团纸看过去,却是震惊的发觉,亭子的角落里,竟是有一堆被揉了的纸团,粗粗数上去也有上百个之多。
那少年却是看都不看一眼,拿起了墨,在砚台里慢慢的磨着。
加了些水,磨好了墨,少年抿着嘴唇沉吟片刻,像是突然得了灵感,桃花眼微微瞪大,抓起笔,蘸饱了墨,挥毫写下。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
不识翠华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1】
甩开笔,少年拿起那张纸盯着瞧了许久,而后突然朗声大笑。而他身后的李谦宇竟然也弯起唇角,为了这诗,为了这字。
“小公子好词句,好书法,当浮一大白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