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五个一起离开训练场,”花豹突然发问,刺客是什。远远比不,告诉大爷,往嘴里塞?番红花随手抓起。
半个斜后,高登全身发热,加上血狱会的系统训练,实力突飞猛进,俨然成为众人中的第一高手。他的力量测试排名仅次于阿泰,但蛮人少年的武技运用十分笨拙,
“1号。
进入基地,格鹰凭借原有,微微出汗,体内气血浑然贯通,一吸一呼之间,就连风孔也舒,身躯轻盈得像要飘起来。
“他只是拉稀,大人,真的。”血狱会成员肯定地道。
当今最热门的职业——猎人,就是由那个时代的探险队员演变而来。
“小矮凳,你还真有暗黑类主角的潜质呢!但这句话是民间谚语,你抄袭了噢。”番红花大大咧咧地拍了拍高登。
迎合着息微术的呼吸起伏,裂缝中飘出一个个细微难辨的风孔,受息微术驱策,纷纷钻入皮肤的毛孔。
高登反问:“那沙鬣为什么跑?”
高登微笑着面向这伙人:“我的刀有毒,见血就死。我无意招惹各位,能活到现在的都是聪明人,聪明人不做没好处的事,对吗?”
他需要猎取更多的水。
因为格鹰是唯一粗通武技的猪仔{心狠手辣,出手无情,每次都能抢到足够多的麦饼。
这时,有个红头发少年跑过来,用歌咏般的清亮音调向他俩热情招呼:“朋友,四海之内皆兄弟。在下番红花,曾是流浪艺人的学徒,一个注定成为史诗主角的传奇人物。大家搭个伙吧,团结就是力量!希望就在前方!”
他的神情甚至比旁人更呆板。
但这个普通人被誉为当世十大梦-岛。“面对死亡,无论是羚羊还是饿狼,都会为了生命更加热烈地奔跑。如果有一天,我真的送命,也希望是在奔跑中倒下。”
他绕过赌场大厅中央的喷泉酒吧,走上旋转扶梯,来到二楼的休闲区。
那不像是真实的声音,充满了奇诡的诱惑力。音量又轻又细,却能穿透漫天风雪。
一眨眼的功夫,高登和阿泰连续击倒了剩下几个,这时格鹰迷迷糊糊地睁开眼,趴在药池边大口喘气。
高登转身冲到格鹰身边,揪的头发,猛地把脑袋按入药液。
“这个人是你们的头,他喜欢惹事。”高登对横七竖八、倒地呻吟的众人说,手掌牢牢摁住格鹰的头皮,直到他几乎窒息,才揪出水面。
格鹰面色青紫,一阵急咳着呕出药液。
“我不喜欢惹事,但我不怕惹事。”高登手臂一沉,又把格鹰的脑袋摁下水面,片刻后,再揪起来。
格鹰眼神呆滞,虚弱喘息。
“今后你们还想惹事,记得回想一下,今天1号的样子。”高登语声柔和,手掌发力,格鹰又沉到浴池底。
洋葱头等人面色如土,他们个个心黑手辣,但从来没遇到过高登这样的阴人。会咬人的狗不叫,13号平时装得这么弱小,原来是在等人送上门,陪他玩虐啊!
等到高登松开格鹰,小马贼已经像一条濒死的鱼,只会呻吟着吐水泡了。
这件事被旁观的少年传了出去,从那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没有人再敢惹高登。众人宁可绕路也要躲开13号,就像躲避一个可怕的瘟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