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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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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道阻且长(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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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时,表面上看起来十分贤淑温,

郑淑颖人如,也有处于被支,来到这一座在崔璎珞口中“已经算小”的宅院。在幽静的崇义坊中,王维算是“搬家”完成了,严格来说,王维的这个嫡系身份水分就比。

当然,需要明白的是,并不是说一个名门世家的嫡系家中就非常富贵,因为嫡系往往有好几支,有处于主导地位的,通过林荫小道,但眼眸中,又能推测出她是个聪明的女人,处于受支配地位,不过如今从太原王氏分出,

“等等。那也算是摆,她们去的那个方向……喂,那个家伙是王维王摩诘吧?却又有些不确定,”那位眼尖的太。

吕氏听夫君提到“王维”,脑中不由浮现出那个勇武年轻人的模样,而那位太学生的侠义之风,亦让吕氏佩服不已,她那次回来后,便将此事告诉了冯元一,自然是希望自家夫君对那位太学生提携一番,不过到现在似乎都没什么动作。

想到王维那清俊的容貌,从容的举止,优雅的谈吐,她便觉得极其向往,并非那种炽热盲目的少女之爱,而是一种令她觉得愉悦安定而又赏心悦目的感觉。

身为副社长的杨彤萱本来就自恃才高,为人刻薄,爱斤斤计较,除了她那张还算漂亮的脸蛋以及会作几首愁怨诗以外,其余小女人的缺点几乎样样都有。

女扮男装的绝色丽人,见王维眼眸幽深,神色清明,连看都没有看舞台上的红牡丹一眼,那原本闪烁着异彩的眼眸,却变得若有所思,她的眉头微蹙,愈发让她那张不施粉黛的脸颊娇媚动人,她用皓腕支起那圆润的下巴,微微噘着那诱人的红唇,若是将这个画面拍下来,定然是极美的风景。

王维拂袖而去,甚至都没在意红牡丹的“望眼欲穿”,对崔颢的劝说也是为了崔颢好,虽然那些文人中也有夜宿牡丹坊的,但起码都是行过冠礼的成年人了,可崔颢才十五岁啊……

红牡丹这样说着,觉得把自己都感动了,人在青春岁月中时总会有某些莫名的坚持,并以此感动着自己,但成熟之后,再回首时,便觉得自己很傻,微微自嘲,却又会忍不住心中酸涩,那样的纯情岁月,终究会一去不复返。

而后岐王便让红牡丹来评点一下崔颢的这首诗,这时红牡丹心里是极其不爽的,便因为全诗的最后一句“还将歌舞态,只拟奉君王”,她觉得这是对她的侮辱,她若是想“奉君王”,早就进入内教坊去接受唐皇的调教了,而留在这里,自然是为了那小小的自由。

总的来说,王维这样一首诗,粗粗一看,肯定无法咀嚼出这样的妙处,若是流传到后世,考据党不知道历史上有这样一场宴会的话,那对其的解读,肯定流于表面,甚至还会联系诗人的生平,说是红牡丹暗喻诗人自己,而“春色岂知心”则是被认为诗人在表达自己怀才不遇的感慨,却不知这红牡丹的最妙之处,便在于一语双关。

但谁都知道,千年之后,崔颢的《黄鹤楼》——“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还在被一代代人传唱,但包融在吴中四士张若虚、贺知章、张旭之中却是名气最小的,也没有什么传唱特别广泛的诗歌。

整个筵席的风格颇具魏晋古风,每个人的面前都摆着一张方形小桌,小桌前有一张棉絮垫子,供给客人跪坐所用,而在小桌之上则摆着美酒佳肴水果,不过很显然没有哪个客人会真正将这桌上的食物用来填饱肚子,倒是敬酒罚酒却是寻常,玩行酒令作诗时若做不出,自然要罚酒,而因为尊敬某个前辈,向前辈敬酒也是必要的事情。

这红牡丹也算是典型的唐朝美人,身材丰腴,鹅蛋脸上天庭饱满,有富贵气象,她的嘴唇丰润而性感,吮吸亲吻起来肯定别有一番滋味,倒是这红牡丹那明亮的眼眸中总有一丝黯淡与忧郁,让王维产生了灵感。

除了当时父亲健在时在蒲州购置的一些田产,靠着收租弄些收入,其余方面根本就没有收入,而又要保持着世家名门的做派,不少花销完全是入不敷出,说真的,王维觉得自己的母亲崔氏虽有御下之才,但却真的不懂勤俭持家。

王维带卢象与崔颢两人去赴约,却也存了些小心思,除了拉近与这两位少年闻名的诗人的关系以外,还决定将他们变成衬托自己的背景,一首诗要如何才能显得更加高妙,还不是要有一些拙作来衬托?

不过这样的想法,王维是万万不敢露出一分一毫的,无论哪个时代的文人,都喜欢这样的所谓高雅的调调,所以他对这位接引的美女如此称赞道:“这牡丹坊确实格调高雅,如此幽静小路,让人心境安宁。”

富贵闲人大概是对这些亲王们最好的形容,岐王李范“好学、工书,爱儒士,无贵贱为尽礼”,显然这也是他为什么欣赏王维的原因,或者说,李范对于有才华的书生,都是极其提携的。

不得不承认,韦陟拉仇恨的本事确实犀利,崔临之本就是心胸狭隘之人,他不仅恨上了韦陟,连带着把王维、卢象、崔颢等人与韦陟结交比较密切的人给恨上了,他觉得若不是有这些碍眼的家伙在,捧他臭脚的人会更多,他在太学中的派阀会更加强大。

“太可惜了,王十三的才华足以使得他在从太学毕业后考一个进士,如今若是没了‘生徒’的身份,怕是有些悬啊,毕竟若不是生徒,那只能通过乡贡考上举人才能参加省试……不过还好他是太原王氏的嫡系出身,以后萌补个官应该没问题吧。”

“可是这四明狂客最欣赏的太学生,不是那位崔字行(崔宗之)吗,以前从没听说他和王十三有什么关系……”

韦陟今日也醒得很早,洗漱过后,随意在自家宅院中散步,却偶然发现王维在修炼剑术,他不由驻足观之,心中暗暗点头,看来这十三郎不仅文采风流,竟然还有一手好剑术,这剑术并不华丽耐看,却简洁实用,实乃杀人剑法也。

倒是著作郎崔璩,也便是崔璎珞的父亲,如那苏晋一般,对王维勉励了几句,其实昨日他已经从女儿口中知道了王维途中事迹,对王维颇为赞赏,他也是看着王维从小长大的,知道这个外甥确实不错,要不然他也不会让崔璎珞嫁给王维。

因为这里有这么多的学生,所以商机也便有了,王维与韦陟两人从进入务本坊到进入太学这一路上,看到了各种各样的店铺,其中以贩卖笔墨纸砚的店较多,而其余各式店铺也不少,不过那些胡人、番人开得店则几乎没有,看起来在这务本坊中开店,还是有限制的。

“殷卿(韦陟的字)你可以叫我摩诘,这是我母亲帮我取的字。”王维没有说什么见外的话,因为在记忆中,两人的关系就极其熟悉,起初时,王维还会保持着良好的礼节,然后韦陟不爽的冷下脸后,王维便知道,这个男人一旦接受了某个人后,便极其讨厌那种无聊客套的东西。

韦陟对于王维的“开窍”显然很愉悦,因为以前的王维虽然性格很好,但在某些事情上实在有些迂,这倒和韦陟的傲慢冰冷有得一拼。

韦陟极其随意的答道:“我就是欣赏宋广平的刚正不阿,连他自己的叔父在选人选官时都不让吏部通融,而且宋广平确实有能力,像这样既刚正又有能力的相公,即便会被罢相,只要圣上不昏庸,那一定就有起复的时候,无论做什么,眼光都要长远。”

而且随着血腥气飘散得越来越远,一头头饿得只剩一把骨头的瘦狼也不断的从官道边的野地里窜上来。仅仅是王维在这里等的片刻时间,狼群的数量又增加了三四头。再拖下去,区区一匹死马肯定不够越来越多的饿狼食用。到时已经受到刺激的狼群,肯定会开始攻击其他的马匹和人类,那一支车队说不定全都得葬身狼腹。

“不愧是在太学就读的学子,文武双全,可谓国之栋梁!”

“是那个留在车队后那辆马车上的人吗?是谁?”崔璎珞好奇道,心里却异常佩服王维的心思缜密,而王维那种赤裸裸的利益至上的风格,实在让她觉得愉悦。

科举,是他唯一的出路,而进士,则是他近期最大的目标,哪怕再艰难,他也要考上。

“我不,我就跟着你!”崔璎珞一脸任性的模样,哪还有之前面对王绯时那种女王气场。

这具有着出色艺术细胞的身体,本能的让王维想要提起画笔,记录下这个美好的画面,无关风月,唯有那最纯粹的感情。

若此时与王维同龄的李白,已经写出那《长干行》——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这句诗的话,想必用“青梅竹马”形容崔璎珞与王维的关系,便是恰到好处。

而此时王维母亲的传唤到了,他只能恋恋不舍的放下古琴,往殿堂大厅行去,临走时他自顾自问道:“这琴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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