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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写手是只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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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猫兄(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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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每一个动作都会被这些烦人的枝桠干扰,他在体会小女孩那不是草莓味的,

一是,连错别字都没来得及检查,很麻烦的障碍。则灵动无,而他前方那个吸引他注意的生物,就着急,

苏雨萧。

画画如此,写小说也是如此。

余生趁着苏雨萧睡了,花了几乎一宿的时间,终于把他蚂蚁的故事写完了,轻松写意的穿过这些对余,软软的。别有一番风味,听着苏雨萧的话,眼睛里仿佛冒出了点点光芒。得这爷孙俩,余生这一看,一个尿性,唯恐天下不乱。“旺财,

,跟过来,惊喜来了哦。”

我先是喷强效杀虫剂喷雾,接着喷着硫酸。已经有大拇指第一个关节大小的蚂蚁,抽搐着,浑身冒着白烟,响“刺啦刺啦”的声音死掉了。

“是这样的,大兄弟,我看你有那么一大块那么纯净的金子,我想你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开采方式。算我一个成不。”

又过了一天,我到桌子旁一看,有一块饼干大小的金子放在那里。

唉。其实余生这么作死,是有他的想法的,他的想法就是,早死早托生。

“那当然。”苏雨萧臭屁的挺了挺胸脯,余生看了一眼她的规模。

当然,这种情操在大多数人眼中看起来都二二的,余生自己事后看来都觉得自己很蠢的行为。

光电鼠标快出了吧。余生把下巴颏抵在苏雨萧的大腿上,体会着软软的感觉,百无聊赖地想着。

“这是钻地弹。”他在巨大的噪音中,大声的喊着。

他看着外面火光漫天的废墟,不由的叹了一口气,然后低下头继续写着稿子。

他在没人打扰的情况下,跳一些不算高的地方,还是很灵活的。轻轻松松地就先跳到椅子上,再跳到书桌上,潇洒无比的按下开机键。

“粉红色的,草莓味的;蓝色的,蓝莓味的;淡黄色的,香蕉味的……只是不知道有榴莲味的没有……”

余生觉得这不是在教授家,而是在农家。因为苏老头的身上,散发着一股浓郁的热情好客的农民,老实巴交的气味。

就拿数据栈来说,它存储数据的结构是后进先出。

不是说呆在这里不好,每天无忧无虑的溜溜弯,没有生存压力,不用为工作、娶妻、买房等生活大事琐事烦恼,挺惬意的。只是,在他为人的那个世界,他还有太多东西要牵挂。

余生缩在苏雨萧的怀里装作没听见,他能怎么回答?是?

但是这种情况,余生哪怕知道了,也没办法避免,因为他用电脑只停留在一个“小白”的阶段。

“京华大学。”

余生边想事,边跑步。

余生想了很久,始终想不出有什么好的表述方式。

我怎么这么笨呢,蠢死了。

“喂!你知不知道,那样提猫,猫会很难受的。”余生郁闷的甩了甩尾巴,一声不吭的离开了包间,打算去洗手间洗洗脸,把京巴的口水洗掉。京巴的口水稍微有点难闻,身上带着这种味道实在不舒服。

还不知道已经被苏雨萧发现了他的小心思的余生,听到司机的话,也是一阵无语,“大哥,你从哪看出哥是母猫的?”

想好之后,余生就懒懒地躺在窗台上,享受春日暖阳的洗礼,全然把他的减肥计划忘得一干二净。

老教授又在黑板上写了一大串东西。

朱栋梁答道,“不是,在网上看到的。”

“哦!那好吧,我们是不是该给他起个名字?”苏雨萧问道。

仿佛大地都颤动了。

失望的余生只能回去,继续读着那本让他犯困的《二十世纪的资本论》。

“它很友好的,不会弄伤我的。你看。”苏雨萧脸红扑扑的手指着余生。

所以说呀,余生不是个好人,哪怕变成了猫,也不是一只好猫。

不过,现在想吃猫肉简单多了。余生恶趣味的用牙,咬了一下自己的舌头,权当吃猫肉了。

嗯,味道不错!

小年轻看余生似乎对他的搭讪,没有多大兴趣。

决定要刷好感度的他,只好忍痛割爱,从衣兜里掏出一小袋牛肉干。

余生看到牛肉干,果然心动了。若是他是两天前看到这袋牛肉干,也许会馋,但绝对没有现在这样的渴望。

原因是这样的,两天前余生还在刘阳那里,好吃好喝,伙食标准极高,算得上每天都是大鱼大肉的节奏。

但是,在苏教授家住了两天后,这种情况明显变了。苏家的菜谱,直接让他由在刘阳那里的肉食动物状态,变为了草食动物。

第一次吃炒青菜的时候,余生还蛮感动的,只是连续几天连点荤腥都见不到后,他又怀念起了,在刘阳那的奢侈生活。

那天余生去刘阳的宿舍,与其说是捉-奸,还不如说是去找自己的饭票了。只可惜,希望越大失望越大,没找到刘阳的余生,因爱生恨,直接把刘阳定义为了偷-腥的不靠谱男人。

小年轻一看余生的这渴望的眼神,就知道有戏。他把包装纸撕开,把牛肉干放到余生身前,不再说话了,而是默默地观察起了余生。

身为具有驯兽技能的小年轻,看动物自然与常人的关注点不一样,他们看动物,绝不是按图索骥,而是按照独特的方法,看一只动物的精气神,来确定他们想确认的东西。

余生被历史小讲师,盯得有点发毛,囫囵吞枣的把牛肉干都塞进嘴里后,麻溜的跑了。

小年轻没阻拦,像是余生没来过一样,继续时不时吹着他的哨声。

余生走后没多久,獾便从它钻的洞里退了出来,嘴子叼着一节什么,走向小年轻。

小年轻接过那东西,一只手放在獾的脑袋上抚摸着它,以示表扬。另一只手,则不只是獾叼过来的东西了,多了一根牙签。

单手灵巧的用牙签,清理着那东西身上的污泥。

大约三分钟后,他弄好了。

这时,原先獾叼出来的那个其貌不扬的物体,已经显示出它本来的样子。

那是一个骨哨,长约七厘米。哨身中空而略呈弧曲,在凸弧一面几乎等距离错磨出三个椭圆形音孔。

他清理完泥污之后,没有再次清洁,便直接将这节骨哨含在嘴中。

待他再次吹出哨音,那声音变了许多。如果余生听到这次的哨音,相信他不会再没有反应了。

小年轻看着自家獾手舞足蹈的样子,他满意的点了点头,这件物件到手了,那件事成功的几率更高了。

而赵美娜看到余生全头全尾的回来了,便放下心,开始准备东西,打算启程回京华大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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