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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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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获赠飞云靴(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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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

曹平无精打采的叹了口,曹平指不定要被气成什,你说呢,回头要是被曹平知道了,他不让曹平来逛洛阳城。赵月轻轻地拍一下自己的脑袋:长皎,”

赵月,东汉初年的兵舍,那得有多少士兵住过,他们肯定能征善战,我都仿佛看到他们的结局了,那就是战死沙场。结果自,“唉?这么老的地方,他从家中出来之时,把所有能吃的东西都留给了老母咸氏,这一路上。他自己却,吃喝全靠张端接济,眼下与张端失散,

不知是谁喊。他也只能硬撑着了:“不好啦,我们碰到山贼啦!”

曹操随手从旁边的桌上取了茶杯,用茶杯盖慢慢的撇着茶叶,轻声细语道:“本初过虑啦,切莫与雷雨争声,凡事可以小声说来。”

张端喜道:“果然是我长皎兄弟,就是比我聪明啊,来。”说着,就从手里摸出几枚钱来,抓过赵月的手,放到他手掌里。

好在瘦子反应快,虽然吓了一跳,瞪大了眼,却及时用双臂格开了。不过,张端这一拳力道非凡,那瘦子固然接了下来,却也连退数步,小腿发麻,没有站稳,一个踉跄摔在地上,等他起身拍了拍自己身上的土,这才发现,自己小臂接拳的那里已经紫了一块。

进城时,在拱形城门的下面边站有两名门卒,他们身上穿着铁制的铠甲,在光下闪闪发光,不仅如此,他们手中还持有长戟。这模样让张端非常羡慕,他好几次叫赵月看那卫士威风凛凛的站姿,赵月却没有心思。

之前,这洛阳上下的百姓还沉浸在外部战火与内部新帝登基带来的不安与困惑中,他们在怀疑。

秦的一脉后人就此化为赵氏布衣,悄悄传承秦的血统。

在签约之后,作者会准备存稿,来应对你们的热情。

可是我认为,一个真正的故事,并不是要在前三章就热血沸腾,也并不是根据陌生冰冷的套路向其中添加属于自己的一些修饰,更不是把每天的码字当成不得不完成的任务。

自小在山村长大的赵月心里有些慌了,他双颊燥热,白皙的面容此时变得绯红,后背也变潮湿,汗水已经浸湿了衣衫。

仆从马文在一旁弯身探手,恭敬地介绍道:“这位小哥,请不必慌张,此人就是我家主人,马禄。”

“哦……哦……”赵月抿了抿嘴唇,努力地让自己镇定下来。

少女掩面,只听一阵“哧哧”的笑声,笑罢,又风韵十足地问道:“你这个孩子,真是逗乐,想我十岁经事,未见过如此有趣之人,我且问你,你就是今晚的宠儿吗?”

赵月没有听清楚内容,只听出这马禄说话有一个特点,语调暧昧,语速却又很慢。

等他反应过来,这个跟自己差不多大的女孩竟然叫自己孩子时,他心中先是一阵不解,而后又惊讶于她十岁便开始经事,这才不得不忍气吞声,点了点头,算是回答。

“那你叫什么名字呀?”马禄凑近了些问道,眼神仿佛能把人勾走一般。

赵月的心脏“砰砰”直跳,片刻才回答道:“在下是汝南郡人士,赵月。”

马禄年纪和赵月一样,行事风格却很老道的样子,她拖着裙子,慢慢地走到赵月身旁,嘴里不断地念着赵月的名字,好像在品味什么。

她眯着一双眼睛上下打量赵月,一双弯弯的眼睛看着赵月有些心慌,他有些后悔,不该贪图身外财物,误了回去的时辰,只是这大商家如此豪华,他想知道马禄究竟会给他什么,所以才会只身跟着马文马武二人进来。

赵月毕竟只是一个来自昆阳邑下属小村的年轻少年,从未见过这种阵仗,好奇心使然,几乎所有人都会做和他同样的选择,那就是进来瞅瞅。

马禄看了一会儿,似乎有些失望的摇了摇头,道:“你这孩子,资质却也是一般,我本想送出一件兵器,但看你细胳膊细腿的,恐怕也不是负有勇力的人;想送出古书一本,见你这般架势,想必也没见过世面,恐怕你暴殄天物,唉……”

赵月腼腆,却也是个堂堂男儿,如何受得了一个女子这般奚落,更何况还是跟他一般大的女子!

只是于人面前发作,有失礼数,况且赵月为人谦和,并不想多生是非,只是一味隐忍了下来。其实,女子说的也没有半点差错,这点赵月比谁都清楚,可这话从一个女子口中说出,他的心里多少会泛些波澜。

赵月恭敬地鞠了一躬,谦谦笑道:“这位姑娘,能不能不要取笑我了,我跟随你的仆从进来,是听说姑娘有物赠与,若是姑娘戏言,还请恕我无暇在此多待。”

马禄嘴角一扬,妩媚地笑道:“不要着急嘛,东西自然是有的,我见你脚上穿着草鞋,只怕你将来遇难,逃命的时候不方便,这样吧,我这里有双上好的靴子,名曰‘飞云靴’,质料绝佳,穿着舒适,赠与你吧?”

赵月闻言,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双脚,果然见所穿草鞋破旧不堪,脸上就又红了一片。

马文和马武往后室取宝靴去了,趁着这回儿功夫,马禄又仔仔细细地打量了赵月一遍,再没有同赵月说别的话。

赵月领到了靴子,也来不及多看,赶紧抽身而退,倒不是怕她们反悔,实在是那大商家的主人有一种让他窒息的气场。

出大商家之后,夜市已经散了不少,东方的天边也已经微微泛白。赵月怀揣着飞云靴,走在孤零零的街道上,早已经困倦不堪,他想要赶快回到兵舍,美美的睡上一觉,因为他还答应了张端,第二天要去校场。

回到兵舍小屋,躺在床榻上,赵月即将进入梦乡。除了隔壁床上传来曹平的鼾声,大商家主人马禄的声音也始终回响在赵月耳边,久久没有散去。

这个女孩儿,倒是挺有意思……

赵月抱着靴子,露出不好意思的笑意,开心地睡着了。

等他第二天起来,已经是上午了。曹平也早已起床,正在摆弄他种在屋里的花草,这些日子以来,曹平每日往返于树林与屋中,几乎将他和赵月住的地方变成了花房,赵月也不反感,毕竟生活的地方有些花草,能够显得生机盎然。

见赵月醒了,曹平放下了手里的花,有些奇怪地问:“长皎哥哥,你昨晚去哪了,我睡的时候都没见你回来,害的我差一点就要出去找你了。”

赵月刚刚睡醒,揉了揉惺忪的睡眼,身上的一只靴子滚落到了地面上。

“天啊,”曹平的眼睛瞬间瞪得比牛眼都大,“你怎么会有这么华美的靴子?”

赵月可不敢告诉曹平他昨晚去了洛阳城,而且还逛了大商家,不然的话,曹平恐怕就要疯了,他只能转移话题道:“怎么,你喜欢吗?送给你吧。”

赵月说的是真的,他并不是小气的人,或者说,他根本不知道这个靴子的价值有多少。倒是见多识广的曹平眼尖,一眼认出了这不是一般的靴子。

曹平将掉在地上的那只飞云靴捧在手上,激动地对赵月说:“我曾经听村里走街串巷的百货商人说过这种靴子,这是非常名贵的战靴,别看质地柔软舒适,就是利箭从外面射中,也不得穿呢!这么名贵的东西,我可不敢要。”

赵月听了,连忙把那只飞云靴从曹平手里抓了过来,口道:“你这个家伙,总是听说各种奇闻。”说完,赵月又忍不住多看了那靴子几眼,心中却在想要不要将这么名贵的东西还回大商家,后来再一想,既然是自己幸运得来的,那也就没有换回去的必要了,只等哪次换了钱,回家奉养母亲。

要是让赵月穿上这种靴子走路,他是万万不肯的。这么名贵的东西,用来走路岂不可惜?

“不好!”赵月忽然想起了和张端的约定,眼下已经迟了,他惊地大叫一声,靴子一扔就冲出了门去,连门都忘了关。

曹平站在原地,向着门外远逝的赵月背影大喊:“长皎哥哥,你又去哪啊,带上我行吗?”

赵月越跑越远,最终还是没有回来。曹平生气地跺了跺脚,小声嘟囔道:“真是的,长皎哥哥肯定是去洛阳城里玩了。”

一边说,他一边将赵月的靴子收好,然后继续摆弄他的花草去了。

来到校场门口,里面的操练声震耳欲聋,赵月不敢孤身进去,只能是站在门旁,蹲在一根粗壮的木桩前,艳羡地看着里面的场面。

这是他第一次仔细看军队操练。在校场的正前方垒有一处高台,上面站着的人英勇无比,虽然他已经须发发白,但却振臂挥舞着令旗,台下万余人皆跟随他的令旗而动。这便是董卓帐下的一员将才,徐荣。

赵月在茫茫人海里寻找着张端的身影,这无异于是大海捞针,他很快就放弃了这一愚蠢的想法,而把注意力放在了他们操练的动作上。

让赵月不解的是,这些人操练时的样子朴实无华,并不如赵月想的那么帅气、神勇。董军的士兵们跟着徐荣将军手里的令旗而动,令旗一摇,一个动作,令旗一翻,又是一个动作。

每一个动作都很简单,无非是提起手中的武器,或者向前一步,再或者把武器横过来。赵月摇了摇头,他不知道这样练,上了战场上能有多大的威力。

其实在古时候,训练士卒皆是如此。可千万不要小瞧这一个个零散的动作,只要将军训练得当,每一个士兵将这些动作印在脑海里,上了战场厮杀,便能下意识做出格挡、进攻、前逼,后退等武术招式,完成所谓的连招。

当然,关于这些事情,不只是赵月,连张端等人也不懂。但是等到上了战场,训练过的人与没训练过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

即使参战双方都是没有上过战场的新兵,训练过的一方士兵也往往能够做到神慌而身体不慌,每一招每一式都像模像样,且只要动作到位,便极具杀伤力;而没训练过的一方士兵往往是真慌了,只有少数人能够做到见招拆招。

高低胜负,当下立断。

赵月在校场外看了一会儿,见张端也没出来接他,只能是兴趣索然地摇了摇头,转身欲走,想着等晚上的时候,再与张端聊天。一路上,赵月心中觉得比刚来洛阳时充实不少,见过大商家的主人,见过真正的上将军的操练,想到这里,他开心的笑了。

但是很快,眼前出现的这个人让他不得不收起笑容,下跪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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