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我听到一个女人沉闷的呜呜声,这真的是一起偶然。”
我转念又一想,现在有三?亦书?然后听到一个女子带,分明是嘴被封住了?螓雪?李子川和不知名的这伙人?如果这种假设成立的话,杀人的和撞李子川的应该是同一伙人,从他们的残忍手法,是同一种风格。也就是说,“是你吗:还是,目的就是为了抢那个包袱。
出租汽车一直往前开,在经过一家网吧的时候,说,我,“停,我在这下。差点没从凳子上翻,”
我回头一看。身后赫然站着那个中年男人。
“什么小芸?”
我蹭地一下坐了起来,脑袋一下子彻底清醒了。“什么东西?找错人了吧你!”我装傻道。
“没、没、没事。”
事不宜迟,我轻轻地推开窗户,一纵身跳到窗台上,双手扒住那根管子,稍稍一用力,我全身已在贴在了管子上。当时虽然夜深人静,外面几乎没有人,但如果两只脚蹬着管子,像弓一样,难免太显眼了。我用双腿夹着管子,慢慢地向下滑。平安落地之后,我一猫腰,钻进了旁边的自行车棚里。看看警察还没有走下来,我快地移动到汽车旁边,轻轻地打开后面的车门,拿出那个已经血淋淋的包袱,又回到自行车棚里。我的心突突直跳,刚隐蔽好,那个警察就下来了。
出什么事儿了?我哪知道啊!开车的女人回过头,对着我摆摆手,意思是什么也别说。“别着急,没什么事,咱哥们儿怎么会惹着黑社会?放心吧,我现在有点儿事,一会儿就回去,回去给你电话。”说完,我挂断了电话。
她的声音和她的眼神是如此的不谐和,声音是魔鬼,而眼神是天使,声音引诱人去违反法律或道德,而眼神又在阻止。
我曾把以上这些讲给别人听,他们或者认为是无稽之谈,或者认为我精神有问题,即使偶有“于我心有戚戚焉”者,也只能长叹然后对我说逐其波扬其流吧,或说忍吧,或说大家都这样啊,你能改变这种现状吗?我当然不能改变这种现状,也不能改变其他人,我没有改变的能力,但我有选择的权利。但后来现,我错了,我不但没有改变的能力,连选择的权利都没有,虽然这种选择的权利从表面上看来,每个人都有,但是,当你选择了之后,你现你所选择的每条路都是死胡同,无论你如何努力,每条路上都写着“此路不通”四个赫然大字。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我有车,带你去。”
“你有车?”我问。
“是啊!”女孩儿的眼睛亮晶晶的。
“那你把我送到东二环吧。”
“没问题。”女孩儿扶着我向门口走去。
到了医院门口,女孩竟然开过来一辆宝马。我坐上车,女孩儿一踩油门,汽车平稳地向东二环的方向驶去。
快到中山路与东二环的交叉口时,我对女孩说:“我在这下,你先回去吧。”
女孩儿看了我一眼:“你行吗?”
“行!”我可不想再把她牵扯进来。
女孩儿看了看我的表情,张了张嘴,但什么都没说。
我下了车,冲女孩挥挥手,向北走去。
过了交叉口,走到第三根电线杆处,往往四周看看,空荡荡的,没有任何东西。一辆大卡车轰隆隆地开过,周围复归于平寂。
我靠着电线杆慢慢地滑坐到地上,他们没见到东西,会把梁可怎么样?会不会?我都不敢想下去了。一阵夜风吹来,我不由地打了个寒颤,下意识地裹紧了衣服。
这时,一辆汽车悄无声息地滑到我身前,没有开灯,我紧张地站了起来。女孩儿摇下车窗,对我说:“你在等人吗?”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
“她还来吗?”
是啊,她会来吗?他们会来吗?应该不会了。“我不知道。”我说。
“那我送你回去吧。”
我突然想起一件事,问女孩儿,“你知道哪有卖手机充电器的吗?”
“你要打电话吗?”女孩儿问,“用我的电话吧。”说着她把手机递给我。
“你的不行。”我说,“电话号码在我手机里,没电了。”
“现在商店一般都关门了,去哪儿买啊?很着急吗?
“是,非常着急。”我肯定地说。
女孩儿想了想,“要不这样吧,我带你去火车站,那儿有充电的地方。“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我不由佩服地看了女孩儿一眼。女孩儿注意到我的眼神,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
到了火车站,找到充电的地方,插上充电器,手机刚打开,我就拨通了那个阴森森的男人的电话。听筒里传来的声音是:你拨打的电话已关机,再打,还是关机的提示。
女孩儿在旁边一直默默地看着我。我冷静了一下,在没有拿到那包袱之前,他没有道理关机啊?我想,也不大可能会加害梁可,否则他们就失去了对付我的王牌。他们如果是聪明人,肯定会想到要是我知道梁可已经出事,无论如可我是不会再把包袱给他们的。现在梁可是他们手的唯一的筹码,而我手里的筹码就是那个包袱,可以说,这个包袱就是梁可的一切,只要包袱在我手里,他们就不敢对梁可如何,而且绝对不可能在不威胁我的情况下,也就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对梁可如何。我现在能做的就是被动地等他们的电话。
想到这里,我的心稍微轻松了些,才有心情打量身旁的女孩儿。在医院的时候因为刚刚清醒,路上又一心掂记着梁可的安危,根本没有心思看女孩的模样。现在仔细一看,她竟然是一个美人胚子,只是还属于含苞待放的那样。不是有人曾经说过:好女人都是男人调教出来的。当然前提是这个女人本身必须有那种潜质,除了具有那种潜质外,男人的开就是至关重要的了。现在我身旁的这个女孩儿就属于这一类型。
女孩儿大约就二十来岁,身材高挑匀称,一张瓜子脸,修长的眉头,丹凤眼,如果仔细看,竟然有几分螓雪的味道,只不过一个已经成熟,一个还未成形。想起螓雪,我不禁有些痴呆。从我给她短给到现在已经六个多小时了,她竟然音信杳然。
女孩儿看我不说话,一直直勾勾地——可能还有色咪咪的成分——盯着她看,脸一红,挥手给了我一拳头说:“傻看什么呀?你要去哪儿?”
“去哪儿?我也不知道,我现在没有地方去。”
“你没有家吗?”她问。
“家?”那个不能回,也不敢回的地方还能叫“家”吗?“我现在不能回家。”我说。
“为什么?跟你老婆吵架啦?”女孩儿嘻嘻地笑了,露出如编贝一样的牙齿。
“我还没结婚呢。”我说。
“你这么大还没结婚啊,在我们老家。像你这把年纪的孩子都上小学呢。”她又笑了。
“是吗?呵呵。”我被她的快乐所感染,也不禁笑了一下说:“那不奇怪,在我们老家,像我这么大的孙子都上幼儿园了。”
“瞎说,你才多大啊。”女孩一幅不相信的表情。
“你算啊,”我说,“我今年三十四,我们老家和我一样大的十五就结婚了,他三十的时候孩子就十五了,如果他的儿子也像他一样,十五结婚,你说他的孙子是不是已经上幼儿园了?”
“你说的是如果,又不是事实。狡辩。”
和女孩儿有一搭没一搭地逗着嘴,我的心情慢慢地轻松起来,暂时忘了那个包袱。“你还没说你要去哪儿呢?”女孩看了下手表问。
“我真的没有地方可去。几点啦?”我边问边看了看手机,我靠,竟然快十二点了,太晚了。
“你回家吧,这么晚回家你爸妈会训你的。”我说。
“他们才不管我呢。你的手机充好电了吗?”
“差不多了,可以坚持几天,先不充了。你住哪儿,我送你回去吧。”
女孩儿想了一下说:“好吧。”
我把手机拿下来,和女孩儿向候车室门口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