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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金刚芭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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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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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佑在心里暗叫一声完了。他倒是颇为意外。

妳坐在这里做,然后聚头看着,却是徐学姐。

一顿饭吃下来?果然看见那个体。七嘴八舌道。要吃什么快点讲啦,所以今年没考上那你就继续延毕吧,别忘了最多只能拖两年,明年再不行就穿军服去唱『我有两支枪』了。十几名男女毫无安慰,只给与残酷提醒,最令她紧张的,虽然脸上没:

好啦好啦好!每次就你最会拖。

对于她的问话,只是将拖把。他没给回答,然后挤干。

行经几个书架,她的视线,看到分类。

为什么不是他过来点餐呢?她本来就是想东西丢给他就走的啊!瞪着提包里的购物袋,她不高兴地把服务生招近,要了一杯摩卡冰沙。

有本事的话,就自己考进来。既然考不上,那当然就没有使用的资格,否则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享受第一学府的待遇?

将生死状放置讲台上,他简单交代之后,还搞不清楚状况鞠了个躬,仓促离去。

联考要死要活地考上了,那还努力什么?反正就是给他混到一张文凭,学校的名字在毕业证书上粗大显眼,亦相当金光闪闪。

一句相当低沉的问话,伴随着大片阴影降落,令李维芯抬起头来。

回到家之后,我换上另外一颗脑袋,自己关在小小的房间里,打开计算机就只有稿子。

有时候朋友打电话来,我现我的语言能力好象退化了,有些词不达意,还会突然忘记简单的形容词。

写稿的时候,我几近自闭。

讨厌和喜欢也许只是一线之隔。

在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这么想着。

会这样写,也是因为自己的感受特别深刻。

话说从前从前从前有个笨蛋少女,很梦幻地在心里列出了男友的条件。长相最好普通,避免招蜂引蝶;他一定要温柔深情,又要老实体贴,还必须对自己很好很好。但是当喜欢上的时候,她却现,对方根本与她要求完全相反,而且还是她最讨厌的那一种类型。

她真的很讨厌他,讨厌到不行。

但是,却又喜欢上他。

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她想破自己愚笨的脑袋。

虽然是讨厌,但是喜欢上了也没办法啊!她在心里大叫。

至少他是个专情的人,这一点对她来说最重要。她三言两语安慰自己。

挣扎在喜欢与讨厌的分界线,那是一种很有趣的状态。不会只有那个笨蛋少女才这样认为吧?

长大以后的她,想法又不一样了。她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有条件和限制的,当喜欢上了,那就是喜欢……

六月底的时候,才刚苟延残喘地写完《衣衣不舍》,项姐就告诉我,还有个圣诞套书。

懒散到了极点的我,应该是没有可能一连接下这种重责大任。

但我答应了。原因有两个,一、两位主角的故事已经在我脑海里存在,原本就是要写,刚好符合;二、距离交稿还有很长的一段时间。

这是两个很重要的原因。对我而言。

七月一整个月,我按照既定计画休息,但是脑子里却不停铺陈架构,厚厚的小笔记本被写掉三分之一本。

八月开始,我打开一个新档案,慢慢地开始写。

这一次,我不知道另外三个同伴是谁。不过还是说一句:我会尽量努力不要变成累赘……

老实说我的抗压性很低,很低很低,个性也很鸵鸟。

我习惯慢慢地写,慢慢地,让主角之间的感情自己产生。我会尽量让自己不要迟交拖累大家,但是不到最后一刻,我也不会提早交稿。就算我月初写完,我也会到最晚的月底才交稿,加上构思,我又写了四个月。有时候真想感叹,真是岁月如梭啊。

朋友问过,能够写完就赶快写完,为什么我要拖拖拉拉的?

其实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只是我希望自己写出来的东西在成书之前,能够再改进,再改进,再改进,一个错字或一句话也好。就算以我浅薄的能力不可能到达完美的境界,但至少从我手中出去的时候,我会认为它已经没有地方再需要改进了。

虽然是这样讲,但通常交稿不到两个星期,我自己就会现里面一堆缺点,然后觉得自己写得好烂。没有关系,那我就记下来,下次不要再犯。

这算是我的一种执着,现在是这样,以后也是这样。

还没开始写的时候,男女主角就都已经有了雏形。初遇生的背景是在几年前,台北创低温四度还五度的那一年,不知道你们还记不记得,阳明山真的下了雪,我还因为看到新闻而冲上山玩,虽然那好象只是接近雪的一种结晶。

书里时间随着主角成长前进延伸,到现在。会一直充满炎热的感觉,是因为我想到有一年,直到过农历年前一个月我还在穿短袖,还有,我在写稿的这几个月天气实在非常地热。

在我写完第二章的时候,有个朋友跟我说:妳借笔记的那一段骂到我了。

我回答她:我也骂到我自己了。

我想也有很多人有过这种经历吧,写起来真的很有趣。

另外一个朋友则笑我说:妳又写了讨人厌的主角。

其实我这次并没有故意要把女主角写成讨人厌,只是觉得:这样的人是存在的,所以我就把她写出来了。事实上我自己觉得她还是有可爱的地方。

虽然心里有点害怕,不过幸好出版社从来都不管我写什么乱七八糟又奇怪的东西,万分感谢。

林铁之是林熙然的哥哥,他和弟弟一样难写,我不知道他们兄弟究竟是像还是不像,也许有各种不像的地方,但是某个温柔的部份又完全一模一样吧。

旁听的设定,是有来源的。我记得念书时,我修物理化学这门课,总是有一个陌生人坐在第一排角落认真听讲。那是谁?有人问。却没人知道。

我们都没有特别理会,他也不特别跟我们交谈,只是学期末的时候我现,他似乎根本没有修这门课。他究竟来做什么?我至今仍没有确定答案。

以前看过一篇文章,大意是说:我听着美妙的旋律,知道这是莫扎特,我看着丰富的色彩,知道那是毕加索,我享受学到的一切,学习,是为了让自己快乐。

那篇文章很棒,我非常喜欢。

我想真的有人喜欢学习吧,不为任何其它原因的。我不喜欢把人事物用框框给框住,因为我觉得很多事情不是只看表面。我有个同学,长相和行为都很流氓,他用机车大锁把人揍到住院,但他却是音乐世家出身,钢琴弹得一级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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