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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拾回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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邶风之美男(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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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日子以来她和宋氏相处的越发融洽了,因此很得宋氏的青眼,她也学得很快,这也是她没有收下那些,宋氏教她一些简单的女红,这件事让宋氏,她没有跟着富足的家。

秦远听了这话吃了一惊,怔愣着不知该说,可她还是不能因为这个理由而堂而皇之的认为自己可以心安理得的享受别人的照顾,别人以为她是秦丽娘,可她知道自己不是——何况有她在那里,秦远做起事来也未必能放开手脚,毕竟“辅助幼主”不是那么容易承担的,再说她平日里干活勤快。

虽然别人可以说秦丽娘,本就做不到什么。

“嘿嘿——”朝益抱紧怀里的盒子躲到朝英后面,“温华当然比她好看了!我还以为只?”

“啊!”她使劲推了推箱子,果然没能推动。劝亦无用,

秦,便建议给她留下几个人伺候着,“好歹也有人给你帮忙支撑,既然恩人家里缺做活儿的,就让金兰银兰跟着姑娘,老奴也好放心。”

他照着温华形容的找到了其中的一个老者和中年妇人,将他们带到了四人居住的房间,轻掩上门。

果然,那戴万字头巾的中年男子打一上了车便没有好声气儿,不是冷嘲热讽便是指桑骂槐,其他的人都不言语也不接话,温华他们三个打定了主意理也不理他,自说自的,自玩自的,弄得那人好生没趣。

温华正收拾自己的包袱,突然一个妇人推门进来了,一身墨绿的绸缎衣裳,领口袖口都绣着花,她迅速地看了一圈屋里的摆设,又在温华身上打量了两眼,带着一种很不协调的笑容,“这位小哥儿,跟你说个事儿。”

温华在店里扫视了一圈,“你们这儿最硬最挺括的硬纸拿来瞧瞧。”

邓知仁听门上的小厮说有三个小子找他,跟镖行里知会了一声便出来了,看三人风尘仆仆的,伸手将他们的包袱挎在臂上,“走,先吃饭去。”

因他的落落大方,温华的窘迫立时消了大半,手上的纸包里透出的浓香,她把纸包放到厨房的案板上打开,里面是一大块卤煮牛,把其中的一半重新包好放进吊在梁上的藤篮里,另一半切成薄片儿码在盘子里码得高高的,她忍住先尝一片的馋劲儿,撒上切得细碎的葱花和姜末,点上香油,先摆到了桌子上。

这一晚辗转反侧。

温华抱着宋氏递给她的铜镜傻乐了半天,如今这张脸长得秀气又白净,配上这么可爱的发型,她满足了——轻抚着梳好的发髻和刘海,又自己的眉毛和唇形,哎呀,太满足了!小她就喜欢这样的发型,可家里人只让她留短发,那时候她最最羡慕的就是留长发的小姑娘了。

她倒不是担心宋氏会贪她的银子,而是这么一大笔银钱如果被别人知道了,搞不好会给宋氏带来麻烦,何况人生地不熟的,还是清楚情况再说吧。

邓五爷将温华上下打量了一番,“不错,青泉家的,这闺女不错,好好养着吧。”

回去以后,宋氏正在菜圃里摘菜,温华喊了一声,“宋婶,我回来了。”然后便搬了一张凳子,踩着凳子晾衣。

她赶紧道了谢,低下头,小心的啜饮了半碗热水,接过妇人递过来的半个窝头,便坐在门槛上低头大口吃了起来,窝头是面的,又硬又揦嗓子,可她这会儿真是饿极了,觉得这窝头虽然有点儿干有点儿硬,却分外香甜。

趁着现在日头尚好,温华将卷轴恢复原样,重新挂在堂屋的墙壁上,那张写满字的绢帛被她叠好放进了腰间的旧布包里,寻了院子里的枯枝用匕首劈下来,再用细藤扎成两个火把,那据说是金库钥匙的铁条也别在了腰间。

这老宅很大,却在几十年前被弃置了,来到老宅这里生活的半年,小小的丽娘没有了锦衣华服,没有了笔墨书画,更没有了身边人的嘘寒问暖,她渐渐的学会了刷锅洗碗,学会了洗衣做饭,学会了自己打理一切。

温华有些难过,如果有人这样对待她,她早就受不了了吧?不知道朝益怎么挺过来的……

两桌席面都摆上了,堂屋里邓五爷和刘一口坐主座,朝英爹和刘一口的三个儿子陪坐在两旁,里间的那桌则是邓五坐了中间的主座,宋氏和朝英娘分坐两旁,朝英娘怀里抱着小朝荣,温华他们三个就在下首坐了。

因为下午还要继续干活儿,所以一干人都吃的不慢,邓五爷他们那一桌虽然有酒,却也没有饮的太多,前后不过半个时辰就散了席,吃了会儿茶便继续干了起来。

因晚饭不必再招待刘家父子,只要奉上干粮和咸就行,所以朝英娘就抱着小朝荣回家去了,只留下邓五陪着宋氏说话。

温华照着宋氏的吩咐进厨房把干粮和咸包在刘家父子带来的一个包袱里,又往里面塞了一瓶米酒,等刘家父子回家的时候拿给他们。

到了下午就渐渐有邻里来串门,都是村里的同族,过来打听挖井的事儿——毕竟只有村中的两三家大户才有自己的井,宋氏一个寡妇,现在的日子虽不说艰难,但也谈不上富余,骤然间能拿出一大笔钱来挖井,自然惊动了不少人。好在有邓五爷镇着,只说是邓知仁在外走镖挣了钱,怕他娘担水累着,就打了口井。

如此过了三四天,这口井才算是收拾齐整,井壁是由方石砌成的,深约五丈,算是一口浅井了,井口是一尺半高的厚重井石,再上面是一架辘轳以及拴好的辘轳绳和水桶,旁边还有一张邓五爷亲手做的木头井盖儿,这井盖儿十分厚重,再压上两块石头,一般的小孩子轻易推不动。

拜祭过后,宋氏动手打上了第一桶水,拿碗倒了分与众人喝,虽说还有些土味儿,但众人都露出了喜悦的笑容。

对庄户人家来说,有井有田便有了活路,就能够看到希望,因此家里有一口井对于宋氏而言无异于家族兴旺的开始,两个儿子一个做了军中的小吏,另一个也能干活儿养活自己了,等过两年儿子们都成了亲,再生下孙子,那她这一辈子也算是熬出头了,将客人们都送走以后,她一个人躲在屋里对着公婆和亡夫的牌位低声哭了许久。

温华看到宋氏掩面而哭,她虽然不太能理解,却还是明白宋氏这是在发泄情绪,她轻轻放下门帘,蹑手蹑脚的离开了。

院门关好,把都轰回窝里,把厨房收拾干净,倒了热水给自己洗脸洗脚擦身,又端了半盆热水回到与宋氏同住的东屋,宋氏正红肿着眼睛坐在炕上做鞋,炕桌上的小油灯忽明忽暗……

她爬上炕,把两人的铺盖铺好,又摊开凉席,揉揉眼睛,打了个哈欠,“婶子,今天忙了一天了,早些睡吧。”

“好,等我缝完这两针,”宋氏口里应着,手上却是不停,过了一会儿,她抬头看了看困得摇头晃脑的温华,“你先睡吧,我一会儿再睡。”

温华勉强睁开眼睛,胡乱点了点头,“我睡了。”随即仰倒睡着了。

“小白菜儿啊,叶儿黄啊……”温华热得脸红彤彤的,背上都被汗浸透了,她一边哼哼着小调,一边拿着小铲子把长成的鲜嫩嫩的小油菜齐铲断,抖一抖沾上的泥土,再收进身旁一个小竹蓝里面。

这块菜地约有一间屋子这么大——其实原本比现在还要大两倍,可是小黑驴没有地方待,而且宋氏想养两只羊,所以把大部分的菜地都清理出来,围上了新栅栏,盖了茅草棚,要拴驴养羊。

“你手里拿的明明就是小油菜,却去唱小白菜,嘁!”朝益砍好柴火,倚在篱笆上抱着胳膊,“这些也差不多了吧?够炒的了。”

温华看了看,篮子里已经装了大半了,也差不多了,她站起身,拍拍衣裳,提着篮子来到菜地的一角,那里背光,有一个方桌大小的简易棚,棚顶搭着草苫子,里面整齐的摆放着一些一尺多长的烂木头,木头上面长着一朵朵黑木耳,温华捡肥厚的摘了几朵,又把草苫子重新盖好。

用麻绳把篱笆门系牢固,她转过身来,“你们今天学的什么?”

朝益懒洋洋的搓搓脸,“先生教了简兮,简兮简兮,方将万舞。日之方中,在前上处。怎么了?”

“是诗三百里面的么?能教给我么?”温华瞪大了眼睛,恳求的看着他,能有机会识字,她还是很愿意的,对于繁体字,她虽然认识,却不会写,而且秦丽娘的记忆越来越淡薄了,她在努力回忆的同时还必须自己去学些东西。

“行啊!”朝益答应的倒是很爽快,不过他还是奇怪的看了她一眼,“有几个小姑娘认字的?你还真是怪!”

“哎呀,就这么说定了,一会儿一定要教我!”她笑得灿烂,她自己的三百千已经看了许多遍了,可诗经里的许多篇章是她从前没学过也看不懂的,如今有机会能学就一定得抓住。

屋子里比较闷,吃好了饭,朝益搬了张小桌子,摆好纸笔,温华收拾好碗筷,擦干净手坐到了小桌前,朝益取出自己抄写的简兮摊开在桌子上。

国风·邶风·简兮

简兮简兮,方将万舞。日之方中,在前上处。硕人俣俣,公庭万舞。有力如虎,执辔如组。左手执籥,右手秉翟。赫如渥赭,公言锡爵。山有榛,隰有苓。云谁之思,西方美人。彼美人兮,西方之人兮。

温华认认真真的把这篇简兮抄在自己装订的本子上,又仔细核对了一遍,“朝益哥,这首诗讲的什么意思呀?”

朝益想了想,“先生文绉绉的也没有说的太明白,不过大致的意思应该是这样的:鼓声响个不停,即将表演万舞,日上中天,舞师列在前面,身形强健又魁梧,在公庭表演万舞,他强壮如同猛虎,手执缰绳真英武,左手拿着笛子,右手挥动雉羽,脸色红润如同赭土,国君赐予美酒,榛树长在山上,苦苓长在低湿地,心里思念的是谁,是那西方的美人,那美人啊,远在西方的人。”

听了这样简单而直白的解释,温华顿时就被这优美而热情的诗句吸引了,觉得心脏咚咚咚的跳得极快,原本不明白意思的时候,看它如同看天书,一旦明白了,顿时就仿佛看到了一个伟岸的男子在众多的公侯面前舞蹈,毫无惧色的展现他的阳刚之美,即便受到夸赞和赏赐亦面色如故,真英雄也!

温华一向喜欢皮肤白皙的人,那些肤色黯淡的人在她眼里总是容易被忽略,即使在她面前晃个十圈八圈的,她也记不住。然而见此诗文,也令她不由向往起了那“赫如渥赭”的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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