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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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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下·离娄章句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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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曰:播越其恶,不仁在位,不以规矩,礼义为要,犹须法度,此章指言,不能成方,公输子鲁。明上下相须,而道化行也。“孟子曰: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国由先王,诬君不谏,故谓之贼,鲁之巧匠也。孟子谓离娄明虽足以察秋毫之末,然不以规矩之度,公输子其性虽巧,不能成其方员之器。规所以员也,矩所以方也。言物之员者,言物之方者皆由矩之所出也。“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者,师旷,乐官名也。孟子又谓师旷其耳虽聪,善能听音,然不得六律以和之,固不能正其五音也。六律五音,大蔟、姑洗、蕤宾、夷则、无射黄钟是六律也;宫、商、角、徵、羽是五音也。“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者,尧、舜二帝,唐虞之盛者也,然而不以仁政而施之於天下,故不能平治天下而享无为之功矣。以其天下平治,由仁政之施也,如物之方员必自规矩之所出,五音之正由六律以和之者也。“今有仁心仁闻,而民不被其泽,不可法於後世者,不行先王之道也”者,孟子言今之人君,虽有仁人不忍之心,又有仁声而远闻四方,然而民皆不得沾被其恩泽,不可为後世之所法者,以其不行古先王之道而治之也。无他,盖以先王之道,有恩泽足以被民,其法可为後世取象故也。苟不行先王之道,虽有仁心仁闻,亦若离娄之明、师旷之聪、尧舜之道,不得以规矩、六律、仁政为之,亦无如之何也已矣。“故曰: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者,此孟子言至於此,所以复言之者也。徒善不足以为政,盖谓虽有先王之道而为之善,然而人不能用而行之,是徒善不足以为政也。徒法不能以自行,盖谓虽有规矩、六律之法,然而人不能因而用之,是徒法不能以自行也。以其规矩、六律之法不能自行之,必待人而用之,然後能成其方员、正其五音也。尧舜之道,自不足以为之政,必待人而行之,然後能平治天下而为法於後世也。“《诗》云:‘不愆不忘,率由旧章。’遵先王之道而过者,未之有也”者,孟子引《大雅;假乐》之篇文而云也,盖谓不愆违,不忘去其故旧典章皆循而用之,未有过失者也。故复言之曰:遵先王之法而过者,未之有也。典章者,即先王之法也。“圣人既竭目力焉,继之以规矩准绳,以为方员平直,不可胜用也”者,孟子又言圣人既竭己目力而视,续以规矩准绳而为方员平直,故其用之不可胜极也。盖规所以能员,矩所以能方,准所以能平,绳所以能直故也。“既竭耳力焉,继之以六律正五音,不可胜用也”者,孟子又言圣人既已尽其耳力而听之,又续以六律而正五音,故其用亦不可胜极也。盖六律所以正五音也。“既竭心思焉,继之以不忍人之政,而仁覆天下矣”者,孟子又言圣人既已能尽心之所思虑,续以施其不忍人之政,则仁恩德泽,足以覆盖於天下矣。无他,以其仁恩广大矣,故云覆天下,故曰为高。必因丘陵为下,必因川泽为政,不因先王之道,可谓智乎者?孟子言至於此,又所以复言之者也,盖譬言人之欲为高者,必因其丘陵而为之也;为下者,必因其川泽而为之耳。无他,以其丘陵之山其本高矣,川泽之地其本下矣,言为政於天下者,而不因先王之道为之,岂足谓之智者乎?言不可谓之智矣。以其先王之道是为之所本焉,故智足以有知,苟为政而不知以先王之道为本,岂谓之智乎?大抵孟子言规矩准绳六律者,皆譬为政而言也。抑亦知孟子长於譬喻者欤。“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恶於众也”者,孟子於此毕其譬喻,乃曰:是以惟仁者之君宜其处高位为尊也,不仁之君而处高位,是其处高位而播扬其恶於人民之众矣。“上无道揆也,下无法守也,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君子犯义,卜人犯刑,国之所存者幸也”者,孟子言上之为君无道术以表率其下,下之为臣无法度以守其职,朝廷之士皆不信其道德,百工之作皆不信其度量,君子之人以之触义之所具,小人之人以之犯冒其刑宪,然而如此而国尚存而不亡者,以其侥幸得存焉。必云幸也,盖少有存者也。“故曰:城郭不完,兵甲不多,非国之灾也;田野不辟,货财不聚,非国之害也;上无礼,下无学,贼民兴,丧无日矣”者,孟子言至此,所以复言之也,故云城郭颓坏而不完,兵甲之器少,此非为国之灾害也;田野荒芜而不开辟,货财竭尽而无贮聚,此非为国之害也;然而上之为君无礼法以检制,下之为人臣不学法度以守职,贼民相杀戮以之兴起,是则国之丧亡俱在朝夕,无复有日矣。“《诗》云:天之方蹶,无然泄泄。泄泄,犹沓沓也。事君无义,进退无礼,言则非先王之道者,犹沓沓也”者,自“天之方蹶”至“泄泄犹沓沓也”,是《诗;大雅;板》之篇诗也。自“事君”至“沓沓也”,是孟子自解上云沓沓之义也。其《诗》盖言王者方动而为非,为之臣者无更沓沓,但复为非礼义以事其王者也,故曰天之方蹶,无然泄泄。泄泄犹沓沓也。蹶,动也。天谓王者也。泄泄则沓沓是也,孟子复自解之,言事君以无义之事事之,其进退无礼节,其言则非先王之道而为言者,是若沓沓者也。以其当匡正其君,不可复长君之恶耳。“故曰:责难於君谓之恭,陈善闭邪谓之敬,吾君不能谓之贼”者,孟子言至於此,所以又复言之者也。故云君之有难恶,当责之以善,能责君难恶以为之善,是为恭,臣恭其君也;陈之以善事,而闭其君之邪心,是谓敬其君者也。如不责君之难,不陈善而闭君之邪,而乃曰我君不能行善,因不谏正之者,是谓残贼其君者也。故曰:“责难於君谓之恭,陈善闭邪谓之敬,吾君不能谓之贼。”

○正义曰:案孔安国《传》云:阳货欲使孔子往谢,故遗孔子豚。阳货,阳虎也,名虎,字货,为季氏家臣,而专鲁国之政,欲见孔子,将使之仕也。豚,豕之小者。故《论语》於《阳货》篇云:“阳货欲见孔子,孔子不见,归孔子豚。孔子时其亡也,而往拜之,遇诸涂。谓孔子曰:‘来,予与尔言。’曰:‘怀宝而迷邦,可谓仁乎?’‘好从事而亟失时,可谓知乎。’曰:‘不可,日月逝矣,岁不我与。’孔子曰:‘诺,吾将仕矣。’凡此是其事也。

○正义曰:案《史记;世家》云:“赵景公率,赵鞅是为简子,为晋卿。晋出公十七年卒。”张华云:“简子家在临水界,冢上气成楼阁。”

○注“褐马衣”至“粗布衣也”。

○正义曰:此盖《古纪》、《世本》之文也。云滕有考公麋,与文公之父定公相直;其子元公洪,与文公相直。後世因避讳之故,更考公为定公,元公为文公。以其能安民大虑,故以定为谥;以其能慈惠爱民,故以文为谥。鲁有文公、定公之号,周有文王、定王之名。其谥虽与滕君同,然称其实,盖不无异焉。凡称公者,盖古者天子有三公称公,王者之後称公。其馀大国称侯伯,小国称子。男之君亦得称公者,非僭之也,以其国人尊之,故称公而已。

○正义曰:案《礼记;檀弓》云:“周人墙置翣。”郑注云:“墙,柳衣也。凡此皆後王之制。”又案《阮氏图》云:“柳,柳车也。四轮一辕,车长丈二尺,高五尺。”案《丧大记》云:“君饰棺,黼翣二,黻翣二,画翣二,龙翣二。”《礼器》云:“天子八翣,大夫四翣。”又郑注《丧大记》引《汉礼》:“翣以木为筐,广三尺,高二尺四寸,方两角,高以白布画著紫云气,其馀各如其象。柄长五尺,车行,使人持之而从,以障既窆,树於圹中障板也。

○正义曰:此盖经之文。

○正义曰:此章指言国必修政,君必行仁,祸福由己,不专在天,当防患於未乱也。“孟子曰:仁则荣,不仁则辱。今恶辱而居不仁,是犹恶湿而居下也”者,孟子言国君行仁,则国昌民安,享其荣乐。行不仁,则国破民残,故己蒙其耻辱。今之国君,既能疾恶其有耻辱於己,而以居处於不仁之道,是若疾恶其湿污,而以居其卑下近水泉之地也。“如恶之,莫如贵德而尊士,贤者在位,能者在职”者,言今之国君,如能疾恶其耻辱,莫若尚其有德之贤,而尊敬其有道之士也。既能贵德尊士,则贤者居其官位,能者任其官职也。所贵德者,为其有德也,所以尊士者,为其事道也。能为人所不能为,贤长於德行者也;能为人之所能为能,长於道艺者也。得贤能在位在职,则国无不治也。所以谓仁则荣之意也。“今国家闲暇,及是时明其政刑,虽大国必畏之矣”者,言今国家闲暇无事,以及此时,若能修明政教刑罚,虽强大之国,亦必畏服矣。“《诗》云:迨天之未阴雨,彻彼桑土”至“谁敢侮之”者,自“迨天”至“或敢侮予”,盖《诗》邠国《鸱鸮》之篇文也。言此鸱鸮小鸟,尚知天未阴雨之前,取彼桑根之皮土,以缠绵牖户,喻人君能於闲暇之时,治其国家,以明其刑政,则今此下民,谁敢侮慢我也。诗人盖以天之未阴雨,国家闲暇之譬也。彻彼桑土,绸缪牖户,明其政刑之譬也。今此下民,或敢侮予,大国必畏之譬也。鸱鸮所以彻彼桑土於天未阴雨之前,以缠绵牖户,则风雨莫得以漂摇,人君所以明政刑於闲暇之时,以维持国家,则邻国莫得以侵侮。此孔子所以曰作为此诗者,是能知其治道者也。以其能治其国家,则谁敢侮之矣。是宜孔子善之,以谓为此诗者,其知道乎?“今国家闲暇,及是时,般乐怠敖,是自求祸也。祸福无不自已求”者,孟子伤今之人君,於国家闲暇以及於此时乃大作乐,怠惰敖游,而不修明刑政,是自求其祸也。以其祸福无有不自於己求之矣,如所谓夫人必自畏然後人畏之,夫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是其祸福无不自已求之意也。“诗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者,盖《诗;大雅;文王》之篇文也。永,长也。言,我也。盖谓我长配天命而行,以自求多福也。“《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谓也”者,太甲,殷王之名也,言大甲尝谓上天作其灾孽,尚可违避。如已自作其灾孽,不可得而生活也。如高宗、宋景二者,修德以消去者,是天作孽犹可违也。帝乙慢神震死,是自作孽,不可活也。凡此孟子所以引之者,是亦证其祸福无不自已求之之意也。

○正义曰:曾西为曾子之孙者,经云:“曾西曰:吾先子之所畏也。”先子是曾子也,以祖称之也,即知曾西乃曾子之孙也。其他经传未详。子路,孔子弟子,姓仲名由,字子路,卞国人也。案《史记;弟子传》云:“少孔子九岁,性鄙好勇力,抗直,冠雄鸡,佩豭豚,陵暴孔子。孔子设礼诱子路,子路後儒服委质,因门人请为弟子。”云“蹙然,犹蹙踖”者,《语》云:“踧踖如也。”马注云:“踧踖,恭敬之貌。”

○注“故旧也”至“可法则也”。

疏“齐宣王”至“不亦宜乎”。

○正义曰:此章言典籍攸载,帝王道纯,桓、文之事,谲正相纷,拨乱反正,圣意弗珍。故曰后世无传未闻。仁不施人,犹不成德,衅钟易牲,民不被泽,王请尝试,欲践其迹,答以反本,惟是为要。此盖孟子不屈道之言也,无传霸者之事也。“齐宣王问曰:“齐桓、晋文之事,可得闻乎”者,齐宣是齐威王之子辟彊是也,谥为宣。言齐宣王问孟子曰:齐威公小白、晋文公重耳二霸之事,可得而闻之乎?“孟子对曰: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後世无传焉,臣未之闻也”者,是孟子答齐宣王之言也。言自孔子之门徒,无有道及桓、文二霸者事,是以後世无传焉,故臣于今未之曾闻知也。云“臣”者,是孟子对王而言,故自称己为臣也。“无以,则王乎”者,孟子言无以问及宓牺以来至文、武、周公之法,尚当以王者之道为问耳。“曰:德何如,则可以王矣”者,齐宣又问孟子,言德当何如则可以为王。“曰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者,孟子言当安民而为之王,则天下之民莫之能止御之也。“曰若寡人者,可以保民乎哉”者,宣王又自问只如寡人之德,可以安民乎?王恐德不足以安民,故问之也。“曰可”者,孟子言如王之德,可以安民也。“曰何由知吾可也”者,宣王又问孟子何缘而知吾之德可以安民。“曰臣闻之胡龁曰:王坐於堂上,有牵牛而过堂下,王见之曰:牛何之”至“以羊易之”者,是孟子因胡龁之言而答宣王之问也。胡龁,王之左右近臣。言尝闻胡龁曰王坐於庙堂之上,有牵牛自堂下而过者,王见之,而问牵牛者曰,其牛牵去何所?牵牛者,对之曰:“相将以为衅钟也。王对牵牛者曰:舍去之,我不忍其牛之恐栗,若无罪之人而就於所死之地者也。牵牛者又对曰:如若王之所不忍,则废去衅锺之礼与?王复与牵牛者曰:涂衅祭锺之礼,何可得而废?以羊更易之而已。“不识有诸”者,是孟子又未知齐宣王还是有此言,故问宣王曰不识有诸。“曰有之”者,宣王答孟子,以为是有此言也。“曰是心足以王矣”者,是孟子於此言知王有此不忍之心,故足以为王矣。“百姓皆以王为爱也,臣固知王之不忍也”者,孟子言然百姓尽以王为爱财也,臣素知王有不忍之心,故如此也。“王曰:然”者,宣王复亦自谓百姓是有此疑也。“诚有百姓者,齐国虽褊小,吾何爱一牛?即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故以羊易之也”者,宣王言诚有百姓以我为爱财者,齐国虽曰褊小狭隘,我亦何独止爱其一牛?即是不忍见其牛之恐栗,如无罪而就於所死之地,又为衅锺不可废,故以羊更之也。宣王必以羊易牛者,以其羊之为牲,次於牛也,故以羊易之。“曰王无异於百姓之以王为爱也,以小易大,彼恶知之?王若隐其无罪而就死地,则牛、羊何择焉”者,孟子对宣王,言王无怪百姓皆谓我为爱财也,以羊之小而易牛之大,彼百姓之人安知王以为不忍见其恐栗、又为衅锺不可废,故以羊易之之意也,彼必曰王若隐痛不忍见牛若无罪而就所死之地,则牛与羊何择焉?言羊之与牛,是皆若无罪而就死也,何独择取其牛而以羊就死也。“王笑曰:是诚何心哉!我非爱其财而易之以羊也,宜乎百姓之谓我爱也”者,是宣王自笑以其已之心不如是,故笑之也。笑而言曰:傥如此者,是何心哉!然我非爱其财,故以羊易牛也。云此者,宣王又疑孟子亦以为然,故以此言复答之也,宜乎百姓不知我之意,而谓我爱财也。“曰:无伤也,是乃仁术也,见牛未见羊也。君子之於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者,孟子复解王之自责之意也。言如此亦无伤害於为王也,此亦为仁之一术耳。无他,是见其牛之觳觫,未见其羊之觳觫也。凡君子之於禽兽,见其生貌,则不忍见其就死;闻其鸣声,则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之人,凡於庖厨烹炙之事所以远去之也。“王悦,曰:《诗》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夫子之谓也”者,是宣王见孟子解其已意,故喜悦之,而引《诗》之文而言也。“他人有心,予忖度之”二句,是《小雅;巧言》之诗也,宣王引之,而为如夫子之所谓也。云“夫子”者,宣王尊孟子为夫子也。“夫我乃行之,反而求之,不得吾心。夫子言之,於我心有戚戚焉”者,宣王言我既行之事,尚且反而求之於己而不得其心之所之,自今夫子言之於我,心中戚戚然有动也。“此心之所以合於王者,何也”者,宣王言虽有是心,其所以得契合於王者,是如之何也?“曰:有复於王者,曰吾力足以举百钧,而不足以举一羽;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而不见舆薪,则王许之乎”者,是孟子欲以此比喻而解王也。言今有人复白於王曰:我力能举得三千斤之重,而不能举一羽毛之轻;目之明能观视其秋毫之末锐,而不能见一大车之薪木,则王信乎否乎?“曰否”者,是宣王答之。曰凡如此云者,我不信也。“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於百姓者,独何与”者,孟子复以此讽之也。言今王有恩德足以及其禽,而其功绩不至於百姓者,王独以为何如?“然则一羽之不举,为不用力焉;舆薪之不见,为不用明焉;百姓之不见保,为不用恩焉。故王之不王,不为也,非不能也”者,孟子又言苟如是一羽之轻所以不能举者,为其不用力也;一车薪之大所以不见之者,为其不用明也;今百姓所以不见安者,为其不用恩也。故王之所以不为王,是王之不为也,非不能也。“曰不为者与不能者之形何以异”者,是宣王问孟子。言不为与不能二状,何以为异也?“曰挟太山以北海,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为长者折枝,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故王之不王,非挟太山以北海之类也,是折枝之类也”者,是孟子又以此比喻而解王问不为与不能之异状也。言今有人云挟太山而过北海,而语人曰我不能挟太山北海,此真不能也;如为长者按摩手节,而语人曰我不能为长者按摩手节,是耻见役使,但不为之耳,非不能也;今王之所以不王,非是挟太山北海之类也,是不为长者折枝之类也,以其不为之耳。“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於掌”者,是孟子欲以此教宣王也。言敬吾之所敬,以及他人之所敬者,爱吾之所爱,以及他人之所爱者,凡能推此而惠民,则治天下之大,止如运转於掌上之易也。“《诗》云: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者,是孟子引《大雅;思齐》之诗文也。言文王自正于寡妻,以至正于兄弟,自正于兄弟以至临御于家邦。言凡此是能举此心而加诸彼耳。“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无以保妻子。古之人所以大过人者,无他焉,善推其所为而己矣”者,孟子言为君者但能推其恩惠,故足以安四海,苟不推恩惠,虽妻子亦不能安之。古之人君所以大过强於人者,无他事焉,独能推其所为恩惠耳。盖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又如《诗》云文王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是其善推其所为之意旨故也。“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於百姓者,独何与”者,孟子复言非王不能,但不为耳。故复云“然权,然後知轻重;度,然後知长短。物皆然,心为甚,王请度之”者,孟子又托物而讽王也。言为之权与度,然尚能知其轻重长短,其权度之为物也然尚皆然,而人心又甚於权度,故请王自忖度之耳。“抑王兴甲兵,危士臣,构怨於诸侯,然後快於心与”者,抑,辞也,与《语》曰“抑为之不厌”之“抑”同,孟子又以此数事而测王之意也。言抑是王欲兴起甲兵以伐人,危士臣以即戎,不以为危事,外结怨於诸侯,如此且然後快乐其心与。“王曰否”者,宣王答之,以为不如是也,言我何肯快心於此数事,我但将以求吾所大欲耳。“曰王之所大欲,可得闻与”者,是孟子欲知王之所大欲,故问之,曰:王大欲可得而闻之乎?“王笑而不言”,宣王知已之所欲甚大,但笑而不言也。“曰为肥甘不足於口与,轻暖不足於体与”至“不足使令於前与”者,是孟子又以此四事而测王所大欲也。言王之所大欲,是为其肥甘之味不足以供於口与?抑是其声音之乐不足供听於王之耳与?便嬖之幸不足使令於王之前与?采色之饰不足供视於王之目与?然此数事,而为王之诸臣者皆足以供奉王矣,而王岂用为此者与?故继之曰:“王之诸臣,皆足以供之,而王岂为是哉?”又曰“否,吾不为是”者,宣王答之曰:我不为是四者之事也。“曰然则王之所大欲可知已”者,孟子言如是则王之大欲,我今可得知已。“欲辟土地,朝秦、楚,莅中国而抚四夷也”者,孟子知王以此为所大欲也。“以若所为,求若所欲,犹缘木而求鱼也”者,孟子言王如若以此欲开辟其土地而求其广,又欲朝秦、楚之诸侯,以临莅其中国而抚安四夷,为所大欲,是若缘乔木之上而求其鱼也。“王曰:若是其甚与”者,宣王亦谓己之大欲若此求鱼之甚与?“曰:殆有甚焉。缘木求鱼,虽不得鱼,无後灾。以若所为,求若所欲,尽心力而为之,後必有灾”者,孟子言王如此大欲,殆有甚於缘木求鱼也,缘乔木而求鱼,虽不得鱼,又且无後灾难所及,而王如若以所欲,假使尽心力而为之,後亦必有大灾难所及也。“曰可得闻与”者,是宣王又问孟子,欲求知其大灾难也。“曰邹人与楚人战,则王以为孰胜者”,孟子以此比喻而解王也。言邹之小国,与楚之大国战斗,则王以为谁国胜之?“曰楚人胜”者,宣王答孟子,以为楚之大国人胜之也。“曰然则小固不可以敌大,寡固不可以敌众,弱固不可以敌强”者,孟子言如是则小国固不可敌大国,人之寡少固不可以敌人之众多,劣弱固不可以敌强悍也。“海内之地,方千里者九,齐集有其一,以一服八,何以异於邹敌楚哉”者,孟子又言今海内之地,方千里者有九,而齐国但集而有一,且以一而服八,是何以异於邹国之小而敌楚国之大哉?言与此无异也。王如欲服之,盖当反行王道之本耳,故云“盖亦反其本矣”。“今王政施仁”至“孰能御之”者,孟子於此教宣王王道之本也。言今王政而施仁,使天下为之仕者皆欲立於王之朝廷,耕者皆欲耕作於王之郊野,商贾皆欲藏於王之市,行旅皆欲出於王之道涂,凡天下欲疾恶其君者又皆欲奔赴王而告诉之,其如此,天下皆归之,谁能止御之也。商贾,《汉书》云:“通财鬻货曰商。”《白虎通》云:“卖曰贾。”行旅者,师旅也。《说文》云:“军,五百人也。”“王曰:吾惛,不能进於是矣。原夫子辅吾志,明以教我。我虽不敏,请尝试之”者,宣王欲孟子明其王道而教之也。故曰我之惛乱,不能进於此仁政,原夫子辅我志,以明白教我也,我虽不能敏疾而行之,但请尝试教之如何耳?“曰: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至“未之有也”者,是孟子为宣王陈王道之本而教之者也。言无常生之业而有常善之心者,惟士人为能有之。言士穷则独善其身,不求苟得,故能有常心也。若民则迫於穷困,不能守其常善,苟无常生之业,遂因之而无常善之心。苟无常善之心,则放辟邪侈之事,无有不为。及其陷溺於罪,然後又从而诛戮之,是若张罗网而罔民也。安有仁人之君在位,而以罔民而可为之也?故明哲之君,制别民之生产,必使其民仰而上之则足以奉事父母,俯而下之则足以畜养妻子,丰乐之岁,终身饱足,凶荒之年,又免其死亡,然後驱率而从善教,故其民从其善教亦轻易也。自今之君制民之产,仰则不足以奉养父母,俯则不足以畜养妻子,虽丰乐之岁,终身又且劳苦;而凶荒之年,又不得免其死亡。如此,则民惟独於救死尚恐其不足,何有闲暇而修治礼义哉。言无及修其礼义也。“王欲行之,则盍反其本矣”者,言王欲行之,则何不反其王道之本。“五亩之宅”至“未之有也”,是又孟子为宣王陈王道之本,其说已在前,此更不解。

○注“征,取也”至“俱也”。

疏○正义曰:此叙凡称子之例也。案经传凡敌者相谓皆言吾子,或直言子,称师亦曰子。是子者,男子有德之通称也。《公羊传》云“子沈子曰”,何休云:“沈子称子冠氏上者,著其为师也。不但言子曰者,辟孔子也。”然则後人称先师则以子冠氏上,所以明其为师也。如子公羊子、子沈子之类是也。凡书传直言子曰者,皆指孔子,以其师范来世,人尽知之,故不必言氏也。孟轲有德,亦足以师范来世,宜其以氏冠子,使後人知之,非独云有孔子,又有孟子称为子焉。

疏“孟子曰”至“未有能动者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事上得君,乃可临民;信友悦亲,本在於身:是以曾子三省,大雅矜矜,以诚为贵也。“孟子曰:居下位而不获於上,民不可得而治也”者,孟子言居下位而为君上之臣者,而不见获於上,则民故不可得而治之也。以其上之所以得民者,乃治也。“获於上有道”至“不诚其身”者,言获於上者有其道,如不信於友,则弗获於上矣,以其君之所以愿乎臣者,忠也,如臣弗信於友,则其忠不足称矣,此所以弗获於上矣。信於友有其道,如事其亲而弗悦其亲,则亦弗信於友矣,以其友之所以资於己者仁也,如事亲弗悦,则其仁不足称矣,此所以弗信於友矣。悦亲有其道,如反己而不诚,则弗悦於亲矣,以其亲之所望於己者孝也,如反身不诚,则其孝不足称矣,此所以不悦於亲。诚身有其道,如不能明乎善,则不诚其身矣,以其所谓诚者,亦明乎在我之善而已,如不明其善,则在我之善有所未明,又安知所谓诚?故不明乎善,则不诚其身矣。由此推之,则信於友,是获於上之道也,悦亲是信於友之道也,诚身是悦亲之道也,而明乎善者是又诚身之道也。“是故诚者,天道也。思诚者,人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者,孟子言此故诚者是天授人诚善之性者也,是为天之道也;思行其诚以奉天,是为人之道也。然而至诚而有不感动者,必无也,故曰未之有也。不至诚而能感动之者,亦必无也。故曰未有能动者也。

○注“曾子三省,大雅矜矜”。

○正义曰:《论语》云:“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是曾子三省之事也。大雅矜矜,此盖荀卿之言然。

孟子曰:“伯夷辟纣,居北海之滨,闻文王作兴,曰:‘盍归乎来!吾闻西伯善养老者。’伯夷让国,遭纣之世,辟之,隐遁北海之滨,闻文王起兴王道,“盍归乎来”,归周也。太公辟纣,居东海之滨,闻文王作兴,曰:‘盍归乎来!吾闻西伯善养老者。’太公,吕望也,亦辟纣世,隐居东海,曰闻西伯养老。二人皆老矣,往归文王也。二老者,天下之大老也,而归之,是天下之父归之也。天下之父归之,其子焉往?此二老犹天下之父也,其馀皆天下之子耳。子当随父,二父往矣,子将安如?言皆归往也。诸侯有行文王之政者,七年之内,必为政於天下矣。”今之诸侯,如有能行文王之政者,七年之间,必足以为政矣。天以七纪,故云七年。文王时难故久,衰周时易故也。上章言大国五年者,大国地广人众,易以行善,故五年足以治也。

疏“孟子曰”至“必为政於天下矣”。

○正义曰:此章指言养老尊贤,国之上务,文王勤之,二老远至。父来子从,天之顺道。七年为政,以勉诸侯,欲使庶几行善也。“孟子曰:伯夷辟纣”至“养老者”,孟子言伯夷辟纣之世,乃辟纣而逃遁,居於北海之畔,後闻文王作兴而起王道,乃曰:盍归乎来,归周也,我闻之西伯善养其耆老者也。“太公辟纣”至“养老者”,孟子又言太公辟纣之乱,而辟居於东海之畔,後闻文王兴起,乃曰:盍归乎来,归周也,我闻西伯善养其耆老者也。“二老者,天下之大老也”至“其子焉往”者,言伯夷、太公二老,乃天下之太老也,犹父也,而皆归之,是天下之父归之。天下之父既归之,其为天下之子又焉往,是必皆归之也。

○注“伯夷让国”至“归周也”。

○正义曰:案太史公云:其传曰伯夷、叔齐、孤竹君之二子也。父欲立叔齐,及父卒,叔齐让伯夷。伯夷曰:父命也。遂逃去。叔齐亦不肯立,而逃之。国人立其中子。於是伯夷、叔齐闻西伯昌善养老,盍往归焉。後因叩马谏武王。武平殷乱,二人耻食周粟,隐於阳山,且饿死焉。孔子云“伯夷叔齐,饿於阳山之下”是也。又云:太公望,东海之上人也,或云处士,隐海滨。周西伯招吕尚,吕尚亦曰:吾闻西伯贤,又善养老,盍往焉。

○注云“天以七纪,故云七年”。

○正义曰:《书》云五纪,曰岁、月、日、星,辰、历数,今云七纪者,案鲁昭公十年《左传》云:“天以七纪。”杜注云:二十八宿,四七。是其旨也。

孟子曰:“求也为季氏宰,无能改於其德,而赋粟倍他日。孔子曰:‘求非我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求,孔子弟子冉求。季氏,鲁卿季康子。宰,家臣。小子,弟子也。孔子以冉求不能改季氏使从善,为之多敛赋粟,故欲使弟子鸣鼓以声其罪,而攻伐责让之。曰“求非我徒”,疾之也。由此观之,君不行仁政而富之,皆弃於孔子者也,况於为之强战?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於死。孔子弃富不仁之君者,况於争城争地而杀人满之乎?此若率土地使食人肉也,言其罪大,死刑不足以容之。故善战者服上刑,连诸侯者次之,辟草莱、任土地者次之。”孟子言天道重生,战者杀人,故使善战者服上刑。上刑,重刑也。连诸侯,合从者也,罪次善战者。辟草莱,任土地,不务修德而富国者,罪次合从连横之人也。

疏“孟子曰求也”至“次之”。

○正义曰:此章指言聚敛富君,弃於孔子,冉求行之,同闻鸣鼓。以战杀人,土食人肉,罪不容死,以为大戮,重人命之至也。“孟子曰求也为季氏宰”至“攻之可也”者,孟子言冉求为季氏之家臣,不能佐君改於其德,以为治国,而乃聚敛其粟,倍过於他日。孔子责之曰:求非我之徒弟也。乃令弟子鸣鼓,以声其罪而攻之可也。“由此观之,君不行仁政”至“罪不容於死”者,孟子言由此冉求赋敛观之以孔子所攻,则今之国君不行仁政而富之,是皆弃之於孔子者也。又况为之强战?争地以战,而杀人至於盈满其野,争城以战,而杀人至於盈满其城,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之肉也,其罪必不容於死。以其罪大,虽死刑不足以容之也。“故善战者服上刑”至“任土地者次之”者,孟子又言故善能为陈而战者,服於上刑。上刑,重刑也。合纵连横之诸侯,罪次之,以其罪次於善战之上刑也。务广开辟草莱,而任土地,不务修德者,又次之,以其又次连横合纵之诸侯者刑也。

○注“求,孔子弟子”至“疾之也”。

○正义曰:案《史记;弟子传》云:“冉求字子有。”郑氏曰:“鲁国人。”又案《论语》云:“季氏富於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孔安国云:“冉求为季氏宰,为之急赋税。”郑注云:“小子,门人也。”云“季氏,鲁卿季康子”者,案《左传》云:“季康子,鲁卿,季孙肥,谥曰康。”《谥法》曰:“安乐抚民曰康。”

孟子曰:“存乎人者,莫良於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恶。眸子,瞳子也。存人,存在人之善心也。胸中正则眸子了焉,胸中不正则眸子眊焉。了,明也。眊者,蒙蒙目不明之貌。听其言也,观其眸子,人焉廋哉!”廋,匿也。听言察目,言正视端,人情可见,安可匿之哉。

疏“孟子曰存乎人者”至“人焉廋哉”。

○正义曰:此章指言目为神候,精之所在,存而察之,善恶不隐,知人之道,斯为审矣。“孟子曰:存乎人者,莫良於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恶”者,孟子言存在於人者,莫贵乎眸子。眸子,目瞳子也。眸子不能盖掩人之恶也。“胸中正则眸子了焉,胸中不正则眸子眊焉”者,言人胸中正而不邪,则眸子於是乎明。了,明也。胸中不正,则眸子蒙蒙而不明。眊,不明也。“听其言也,观其眸,子人焉廋哉”者,言知人之道,但听其言,观其眸子明与不明,则人可见,又安可廋匿之哉?此孟子言知人之道,但观人之眸子耳。

○注“眸,瞳子。了,明。眊,不明之貌”。

○正义曰:是皆蒙《释文》而言之也。

孟子曰:“恭者不侮人,俭者不夺人。侮夺人之君,惟恐不顺焉,恶得为恭俭?”为恭敬者,不侮慢人。为廉俭者,不夺取人。有好侮夺人之君,有贪陵之性,恐人不顺从其所欲,安得为恭俭之行也?“恭、俭岂可以声音笑貌为哉?”恭、俭之人,俨然无欲,自取其名,岂可以和声音笑貌强为之哉。

疏“孟子曰恭者”至“为哉”。

○正义曰:此章指言人君恭俭,率下移风,人臣恭俭,明其廉忠。侮夺之恶,何由干之,而错其心。“孟子曰:恭者,不侮人”至“岂可以声音笑貌为哉”者,孟子言为之恭俭者,则不侮慢於人,亦不能僭夺於人,盖以恭敬则不侮,俭约则不奢故也。如有侮夺人之君,惟恐其民不顺己之所欲,安得为恭俭者焉,为之恭俭,又岂可以声音笑貌为之恭俭哉?言人为恭俭,在心之所存,不在於声音与其笑貌为之矣。

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淳于髡,齐人也。问礼男女不相亲授。孟子曰:“礼也。”礼不亲授。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髡曰:见嫂溺水,则当以手牵援之否邪?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孟子曰:人见嫂溺,不援出,是为豺狼之心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孟子告髡曰:此权也。权者,反经而善也。曰:“今天下溺矣,夫子之不援,何也?”髡曰:今天下之道溺矣,夫子何不援之乎?曰:“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子欲手援天下乎?”孟子曰:当以道援天下,而道不得行,子欲使我以手援天下乎?

疏“淳于髡曰”至“子欲手援天下乎”。

○正义曰:此章指言权时之义,嫂溺援手,君子大行,拯世以道,道之指也。“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者,淳于髡,齐国之人也,问孟子曰:男女授受之际,不相亲授,是礼然与否?“孟子曰礼也”,孟子答之,以为是礼然也。“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者,髡又问孟子,如是则嫂之沉溺於水,当以牵援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孟子言如嫂之沉溺於水,而不牵援之者,是有豺狼之心者也。以其豺狼之为兽,其心常有害物之暴,故以喻之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者,孟子又告淳于髡,以谓男女授受不亲,是礼当然也,嫂之沉溺援之以手者,是权道也。夫权之为道,所以济变事也,有时乎然,有时乎不然,反经而善,是谓权道也。故权云为量,或轻或重,随物而变者也。“曰:今天下溺矣,夫子之不援之,何也”,髡复问孟子,言今天下之道以沉溺之也,夫子之不拯援之,是如之何?“曰: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子欲手援天下乎”,孟子言天下之沉溺,当以道拯援之,嫂溺则当以手援之,今子之言,是欲使我以手援天下乎?此言不可以手援天下,当以道援之矣。斯亦明淳于髡之蔽也。

公孙丑曰:“君子之不教子,何也?”问父子不亲教,何也?孟子曰:“势不行也。教者必以正。以正不行,继之以怒。继之以怒,则反夷矣。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於正也,则是父子相夷也。父子相夷,则恶矣。”父亲教子,其势不行。教以正道,而不能行,则责怒之。夷,伤也。父子相责怒,则伤义矣。一说云:父子反自相非,若夷狄也。子之心责於父,云:夫子教我以正道,而夫子之身未必自行正道也。执此意则为反夷矣,故曰恶也。古者易子而教之,父子之闻不责善,责善则离,离则不祥莫大焉。易子而教,不欲自相责以善也。父子主恩,离则不祥莫大焉。

疏“公孙丑曰”至“不祥莫大焉”。

○正义曰:此章指言父子至亲,相责则离。易子而教,相成以仁,教之义也。“公孙丑曰:君子之不教子,何也”,公孙丑问孟子,言君子以不自教诲其子,是如之何。“孟子曰:势不行也”至“父子相夷则恶矣”者,孟子答公孙丑,以谓君子所以不教子者,是其势之不行,所以不自教也。教之者,必以正道而教之,以正道而教之而子不行,则续之愤怒。既续之以愤怒,则反伤其为父子之恩矣。夷,伤也。父子之恩,则父慈子孝,是为父子之恩也。今继之以怒,是非父之慈也。且以子比之,夫子既教我以正道,而子之身自未能出行其正道也,如父子之间,子以是言而反父,是则父子相伤矣。父子既以相伤其恩,则父子必相疾恶也。故云则恶矣。“古者易子而教之,父子之间不责善。责善则离,离则不祥莫大焉”者,孟子又言古之时,人皆更易其子而教之者,以其父子之间不相责让其善也。如父子自相责让,则父子之恩必离之矣。父子恩离,则不祥之大者也。所谓易子而教者,如己之子与他人教,他人之子与己而教之,是易子而教也。所谓不祥之大者,则祸之大者矣。○注:夷有二说,一说则以夷训伤,一说以夷为夷狄,其义皆通矣。

孟子曰:“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闻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未之闻也。事亲,养亲也。守身,使不陷於不义也。失不义,则何能事父母乎?孰不为事?事亲,事之本也。孰不为守?守身,守之本也。先本後末,事、守乃立也。曾子养曾晳,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馀?’必曰:‘有。’曾晳死,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将彻,不请所与。问:‘有馀?’曰:‘亡矣。’将以复进也。此所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事亲若曾子者可也。”将彻,请所与,问曾晳所欲与子孙所爱者也。必曰有,恐违亲意也,故曰养志。曾元曰“无”,欲以复进曾子也,不求亲意,故养口体也。事亲之道,当如曾子之法,乃为至孝。

疏“孟子曰事孰为大”至“可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上孝养志,下孝养体,曾参事亲,可谓至矣。孟子言之,欲令后人则曾子也。“孟子曰: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至“吾未之闻也”者,孟子言人之所事者何事为大?以其事父母之亲为大者也;人之所守者何守为大?以其守己之身为大也。不失其身,而为能事其父母之亲,则我尝闻之矣;如失其身,而能事父母之亲,则我未之闻也。盖以己身尚不能守之,况能事其父母乎。“孰不为事?事亲,事之本也。孰不为守?守身,守之本也”者,言人谁不为所事,凡有所事於彼者,是皆为所事也,然而事父母之亲,是所事之本也。夫人谁不为所守,凡有所守於我者,是皆为所守也,然而守身,是所守之本也。所谓身安而国家可保,事亲孝,故忠可移於君,此之谓也,岂非事亲、守身为事为守之本者欤?“曾子养曾晳”至“事亲若曾子可也”者,孟子又言昔日曾子奉养其父曾晳,必有酒肉,将欲彻去,曾子必请所欲与者,如曾晳问复有馀剩,曾子必应曰有馀剩。曾晳已死,曾元奉养其曾子,曾元,曾子之子也,必有酒肉,将欲彻去,曾元不请所欲与者,如曾子复问有馀剩,曾元乃应之曰无矣,遂将以酒食复进曾子也,如此,是谓养其父之口体而已。必若曾子之养父,乃可谓养其父之志也。如事其亲,若曾子之事亲,则可矣。盖曾子知父欲有馀者与之所爱之子孙,故徇而请其所与,问有馀,故复应之曰有。是其遂其亲之志意,而不违者也,故曰养志也。曾元反此,盖有违逆其亲之志意,但为养口体者也,非养志者也。故孟子所以言事亲若曾子,则可以为之孝子。

孟子曰:“人不足与適也,政不足与间也。惟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適,过也。《诗》云:“室人交遍適我。”间,非。格,正也。时皆小人居位,不足过责也。政教不足复非訧,独得大人为辅臣,乃能正君之非法度也。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正君之身,一国定矣。欲使大人正之。

疏“孟子曰”至“一正君而国定矣”。

○正义曰:此章指言小人为政,不足间非;贤臣正君,使握道机。君正国定,下不邪侈,将何间者也?“孟子曰:人不足与適也”至“为能格君心之非”者,孟子言小人在位,不能事君,不足適责之也,所行政教亦不足间非也,惟大人之为臣而事其君,故能格正君心之非也。

○注“《诗》云室人交遍適我”。

○正义曰:盖《诗;国风;北门》之篇文也,云我入自外,室人交遍谪我。笺云:“我从外入,在室之人,更迭遍来责我,使己去也。言室人亦不知己志也。”

孟子曰:“有不虞之誉,有求全之毁。”虞,度也。言人之行,有不虞度其时有名誉而得者,若尾生本与妇人期於梁下,不度水之卒至,遂至没溺,而获守信之誉。求全之毁者,陈不瞻将赴君难,闻金鼓之声,失气而死,可谓欲求全其节,而反有怯弱之毁者也。

疏孟子曰:“有不虞之誉,有求全之毁。”

○正义曰:此章指言不虞获誉,不可为戒;求全受毁,未足惩咎:君子正行,不由斯二者也。孟子言人有不虞度其功而终获其名誉,又有欲求全其行而终反受其人之毁者。以言其君子之人,於毁、誉不容心於其间,但务为善之实而不期人之誉,务去其不善之实而不愠人之毁,是皆行义以俟命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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