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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光逆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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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3】周朗 寻找(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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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昏昏沉沉地蜷缩在那双温暖的臂弯之内,我不能让他伤害到你。你不是他的对手:至少,别去找苏漠北。脑海中唯一能够。大脑陷入一片空白之。我还沒办法完完全全地接受,

我叹口气,一字一顿敲打在我的心坎上,跟我作着最后的诀别。

原谅我从始至终只用“他”这个字眼來称呼我面前的男人,因为我实在不知道该怎样定义他在我心里的位置。我的心很乱,周朗,

那么生分谦和的两个字。像是离别的最,“沒办法,心里闷得难受,你放心。就想出,我沒事。”

我感到惶恐,或许是因。感到恐惧,我竟然荒谬地认为自己是不是被哪个有钱人瞅上了。可是后來仔细想想,他花这么大的手笔來讨好我,却又隐藏掉自己姓名,哪个人会干这么吃力不讨好的事呢?

周朗拍拍我的肩一脸深沉地对我说,“我生日那天就我们俩人庆祝,不要任何人的加入,这样才能彻底巩固咱情比金坚干柴烈火的小情意!”

可是话又说回來,梦想很丰满,现实很骨干。世上可以有很多的郭海藻,却不一定有那么多可供给的宋思明。

回了卧室掏出手机,刚准备保存季晓录的号,那张纸条便被周朗一把抢过直接从窗户里给扔了出去。他说,“丫的装什么哲人,说个话文邹邹的,他以为他诗朗诵呢!一点我们北京爷们儿的样儿都没有!”

我不知道,明明只是喝了个酒,怎么会被人传成“自杀未遂”。我冷哼一声,“吴希悦,你勾引男人都勾到病房里来了,还真是什么蛋都敢盯啊!得,算我佩服你的敬业精神,继续干你的革命去吧,姐没时间陪你耗,思想有多远就给我滚多远!”

晃晃悠悠走到门口,就看见一个年纪明显比我小,却画着一脸烟熏,并且完全看不出真面目的女孩直挺挺地站在门口。

尚未从口水战中反应过来的我一脸震惊地接受着这个狐狸精裸的挑衅,站在原地呆愣的空当,就听见面前的女孩一脸鄙夷地说,“我就是抢了怎么着!上次的事你不记得了?这才几天的而已,你可千万别告诉我你忘了啊!哼,看什么看,你男人就是稀罕我,就是吃我这套怎么着!”

苏漠北一巴掌狠狠甩在我脸上,面目狰狞地冲我低吼,“林默,你他妈在这给我装什么贞洁烈女,啊?!老子就是作践你就是强奸你了怎么着吧!”

郎骑竹马來,绕床弄青梅。这么矫情的文字,可我就是喜欢一边又一遍地用它们來陈述我们情比金坚的革命感情。

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林默还有吕筱然因为臭味相投,喜欢沒事找事地损人、整人,很早的时候就被院子里的孩子们扣上了“毒舌三贱客”的高帽子。

只不过,林默的心太软,不像我和吕筱然的内外兼骚,很多时候她太过顾虑别人的感受,即使真的讨厌这个人,即使被人利用被人陷害,她也还是不忍心下狠手。

她从來都不愿意去刻意地报复谁。她只希望自己能将过去的那些不开心遗忘。

毕竟,伤心在所难免,我们拥有的仅仅是现在和未來。

林默其实只是个很平凡的小丫头。跟同龄的女孩一样,有点倔强,有点骄傲,有点自我,有点任性,并且,还有那么点一根筋的傻气。

如果让我用五个词语來概括的话,我只能说:阳光,勇敢,执着,快乐,干净。

她对朋友很仗义。只要她认定了一个人,哪怕上刀山下火海,为了她的义气,她都会赴汤蹈火地当做使命來完成。

记得林默曾无意中提起过,我在她心里是一种很特殊的存在。不仅仅是友情,还有那么点亲情,我们彼此间的在乎程度接近爱情,然而友达以上,却依旧恋人未满。

林默大抵不知道,我其实一直都是喜欢她的。也或许她早就感觉到了,只是觉得沒法回应,所以始终装傻,故作不懂。

同样都是比我小一岁的青梅,可是我对她和吕筱然的态度却完全不同。

我可以给吕筱然买大把的零食去满足她的小虚荣,却不会像对林默那样,付出大把大把的时间陪她看一部很无聊的肥皂剧;我可以借自己的作业给吕筱然抄,甚至在必要的时候帮她做題,却不会像对林默那样,一道題一道題耐心地讲解给她听,不论多少遍,直到她听懂为止。

明眼人都看得出我和林默之间的感情明显要比吕筱然亲厚得多。说白了,这就是一种很复杂的,实实在在的归宿感。

书上说,每个人都想不起自己三岁以前的事。这一现象,在医学和心理学上被称为“幼年健忘”,据说这是因为幼儿脑皮质的育尚未成熟。

然而,我却记得三岁时的所有事情,因为那些被印刻的画面中,有一双葡萄般清亮纯净的眼睛。

认定一个人需要多久?不多。一秒足够。

我是三岁那年同父母搬到的这个小区,就住在林默家的对门。那天出门,妈妈抱着我和对面一个非常美丽而又干练的阿姨打招呼。我在望向那个优雅的女人的时候,也看见了她怀里的小女孩。

女孩子也就一两岁左右,粉粉嫩嫩的小脸上嵌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那双眼仿佛具有一种神奇的魔力,似乎能够将周围的一切事物都吸附进去。

当她用那双紫葡萄般的眼睛望向我,奶声奶气地喊我“哥哥”时,小小的我忽然有一种飞起來的感觉。

彼时的我尚且不明白自己当时的感觉。后來渐渐懂得,那大概便是所谓精神上的脱,带着某种被认可的愉悦。

《圣经》里说,耶和华用男人的一根肋骨创造了女人,女人便是男人的血肉,男人的延续,甚至便是他自己。所以,找到属于你的那根肋骨,男人才完整,自此,女人便也有了安全感。

我想,林默大概就是我遗失在前世的那根肋骨。不知经历了多少道轮回,颠覆了多少异世空间,我兜兜转转,四处寻找,却在看见她的第一眼,心里终于安定下來,欢喜起來。

林默仿佛从天而降的小天使,一步步地向我走來。与她静静对视的那一秒,我的眼前铺满开大片大片的白光,那些光束落在我的眼里,照亮了我的整个世界。

仿佛有了她,我的生命便从此完满。

我知道我陷进去了,再也万劫不复、逃脱不了了。那种感觉根本不受年龄和时间的限制,即使我那么小,可我依然无比坚定地认定了一个信念,我要守在她的身边。

因为这个女孩是我的小天使。

很久以后,当我们一起细细品味王菲的《流年》,突然觉得每一句词都在唱我们无与伦比的过去。

遇见一场烟火的表演,用一朵花开的时间。

林默,你就像是漫天绚烂的烟火,我用自己第一秒的时间遇见了你,用一朵花开的时间认定了你,并以一副保护者的姿态默默伫立在你身边,此后,便是漫长的一生。

甚至,连我自己都沒有想过,这所谓的一生,竟然真的如此漫长而又坎坷。

很多人都不知道,童年及少年时期的林默其实并不如后來的那般勇敢张扬。

我的小女孩因为家庭缺陷而带來的自卑,一直都有些不同寻常的小心翼翼,做任何事情之前都要深思熟虑半天,小小年纪便养出了一副少年老成的心态。

虽然平时看起來很活泼,可我明白,她只是在用自己微小的力量去掩饰内心的那点不安。每每看到她那个样子,我和吕筱然都打心眼里心疼。

所以,纵然都是半大点的孩子,可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在尽力的去维护她、保护她,就为守护她心底那份卑微的骄傲。

可是谁都知道,对于一个沒有父亲的孩子來说,小伙伴无意间的一句嘲讽和羞辱就会对她幼小的心灵造成巨大伤害。不管我们做多大的努力,有些阴影,是永远都挥之不去的。

就是在我十岁、她九岁的某一天,所生的那件事情让我看到了林默隐匿在温软性格之下的犀利。

这个年纪的孩子,心里敏感、脆弱,认知里已经能够明显地区分出爱憎,并且渐渐体现出对于自我尊严的重视和维护。

当她知道自己被人伤害时,林默第一次露出自己尖锐的爪子,像只愤怒的猫咪,不管不顾地扑了过去。

那个细雨绵绵的午后,就因为学校里的一个小男孩骂她是沒有爸爸的野种,林默冲了过去,伸出很久沒有剪过的尖尖指甲冲着那个小男孩的脸直接挠了上去。

等我和吕筱然赶过去的时候,就看见那个男孩顶着一脸被挠花的血痕躲在老师身后,很沒骨气地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而林默,我的小女孩,她面无表情地站在一边,浅棕色的稀疏的头湿瀌瀌地贴在她的头上,看起來那么狼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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