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房秘诀》云∶合阴阳有七忌∶第一之忌,宜深慎之,子必刑残,便自,以是生子,以合阴阳,晦朔弦望。此养生大要也,
或方云。头痛念头,足痛念足,使其愈和,气往攻之。从时至时,损气。
又云∶。随病所有念之,熟蒸,以釜下汤淋得汁煎之,不杂他物,令如淳染,经年不坏,随人之多少,久服不死,令人不老。神仙服术诸法∶二月三日,取根,曝干,净洗一斛,水三斛,煮咸半,绞去滓,微火煎得五升,纳酒二升,枣膏一升,饴三升,汤上煎可丸,服如鸡子一枚,日并,便利五脏不病,可以山居,行气致神。又法∶术二斛,净洗去皮,熟,捣,以水六斛煮之二日二夜,绞去滓,纳汁釜中,取三升,黍米作粥合得二斛许,微火煎,又下胶饴十斤,此得六升,熟出,置案上暴燥,饼之如小儿状,四万断之,合大如梳,日食三饼,不饥,辄轻身益寿不老。无所禁。
卷第二十五治小儿腹痛方第七十
翼生子一南一北,身在他邦,心中ktkt腹如刺棘。一云∶造举百事,皆吉。
又云∶数数失子,藏胞衣法∶昔禹于雷泽之上,有一妇人悲哭而来,禹问其由,答曰∶外家数生子而皆夭死,一无生在,故哀哭也。禹教此法,子皆长寿,无夭失也。取产胞衣善择去草尘洗之清,作一土人,生儿男者作男像,生儿女者作女像,以绛衣裹土人。先以三钱置新瓮中已,取土人着钱上,复取子胞置钱上,以盖新瓯,令周密封泥之。按算多地上,使儿公自掘埋之,毕,祝曰∶一钱为汝领地主,一钱为汝寿领算,一钱为汝领口食,讫,以左足蹈之。坚筑如上法。今按∶后条儿公者儿父也。
卷第二十一治妇人欲男方第二十九
凡三物,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半,分三服。今按∶《短剧方》∶甘草二两、黄芩二两、大黄二两,水五升,煮取二升,分三服。
空腹及下后不可服。服之滞着曲奥之处积岁不解。服药无冬夏时节也。春秋瘥为佳。
卷第十八治金疮方第五
《病源论》云∶瘤者,皮肉中忽肿起,初如梅李大,渐长大,不痒不痛,又不结强。言瘤结不散,谓之为瘤。不治,乃至大则不复痛。不能杀人,亦慎不可辄破之。
忌生菜、热曲、酢蒜、海藻、猪肉、笋、粘食。
凡二物,分等,膏和,酒服梧子三丸,日三。
凡五物,冶筛,丸以蜜,饮服如梧子五丸,日再。
以水七升,煮取二升五合,分温三服,忌生冷、粘食。
《录验方》治宿食不消,大便难练中丸方∶大黄六分葶苈子四两,熬杏仁四两,熬芒硝四两,熬
又云∶治蛔虫方∶用龙胆根,多少任意,煮令浓,去滓,宿不食,清朝服一二升,不过二。
《医门方》疗咽中如肉脔咽不入吐不出方∶半夏生姜茯苓各四两厚朴三两,炙橘皮二两
卷第五治蜈蚣入耳方第七
又云∶治头风方∶常以九月九日取菊花作枕袋枕头。
主筑宾二穴∶在内踝上分中。刺入三分,灸五壮。主∶大疝,绝子,狂,癫疾。
高良姜和名久礼乃波之加美乃宇止。又加波檷久佐。
目录医心方卷第一
又云∶铜器盖热害汁入食中食之,恶疮肉疽。
又云∶凡生肉五脏等,着草中自摇动及得酢咸不及反色。随堕地不污,与犬,犬不食者,皆有毒,食之杀人。
又云∶凡腻羹肉汁在釜中掩覆,若经宿,又在盆器中热,盖气不泄者皆杀人。
又云∶脯炙之不动,得水复动,食之杀人。
又云∶凡肉作脯,不肯燥食之,杀人。
又云∶秽饭肉,食之不利人,成病。
又云∶茅屋脯名漏脯,藏脯蜜器中名郁脯,并不可食之。
又云∶凡夫阴积日及连两虫宿生鱼生肉脍等,不食,不利人。
《千金方》云∶勿食一切脑,大不佳。
卷第二十九诸鸟禁第十五
《七卷食经》云∶凡众鸟臭自死,口不闭、翼不合者,食之杀人。
又云∶众鸟死,足不伸者,食之伤人。
又云∶凡鸟兽燔死,食之杀人。
又云∶凡鸟有毛,不可食。毛食不泽曰也。
又云∶凡鸟兽身毛羽有成文本者,食之杀。
又云∶飞鸟投人者,不可食。必者口中喜有物,若无,拔毛放之。
又云∶鸟有三足,鸡两足有四距,食杀人。
《膳夫经》云∶鸟死目不可合,食杀人。
又云∶诸卵有文如八字,食杀人。
又云∶凡鸟卵有文食之杀人。
卷第二十九虫鱼禁第十六
《食经》云∶凡鱼不问大小,其身体有赤黑点者,皆不当啖,伤人。
又云∶凡勿食诸生鱼,目赤者生瘕。
又云∶鱼身白黄,食之伤人。
又云∶凡鱼有角不可食,伤人。
又云∶凡鱼头中鳃者不可食,杀人。
又云∶鱼有目kt,食之伤人。
又云∶鱼二目不同色,食之伤人。
又云∶鱼死二目不合,食之伤人。
又云∶鱼腹下有丹字,食伤人。
又云∶鱼鳞逆生,食之杀人。
又云∶鱼肠无胆,食之杀人。
又云∶鱼腹中有白如膏状者,食之令人疽。
又云∶凡鱼头有正白色如连珠至脊上者,食之破煞人心。
又云∶鱼子未成者,食伤人。正月鱼怀子未成粒者是也。
又云∶生鱼肉投地,鹿尘芥不着,食之伤人。
又云∶凡鱼肉脍、诸生冷,多食损人。断之为佳。而不能食,务食简少为节食之。若多食不消成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