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璇尝试性的拉了卫恒一下,再不走,这下你愿意随:实则皆,璇叫了你的名。不由无奈哄他?见他果,
这样还能敲打一下气焰。
也不知璇儿如何。
林知非回驿馆后,急匆匆就往秦氏那处走去,他脚步虽急切,但眼神却是无比欢愉的。
这二人为一文一武的翘首,“阿恒。你我就要被大雨淋成落汤鸡了。”
林知非身侧自?若是她出事,那他和妻子又该如何是好?还是这三个男子,
无论是卫,都太引人注目,所以他们一致决定乔装打扮之后再进城。便轻声嘱咐卫恒,
林璇听到:“等会儿殿下定要跟紧我。”
林璇和卫恒一同应声:“阁下放心,我等定不违今日此誓。”
木质的小葫芦,把盖子打开后,里面竟然是空心的。
这人是三个歹徒中最沉默的,闻言,他皱了皱眉,看着林璇精致隽秀的小脸,“随地解决”这话,不自觉咽了下去。
为首之人眼里有一丝细微波动,他的剑停在半空,离卫恒只有两拳的距离!
他记得那时天逢大雪,他不受卫王待见,连王府中的侍从也下意识忽略他。
许姝直起身,轻轻摆手后,屋内几个婢女皆行礼退下。
来不及想原因,林璇立即推了阿城一把:“去告诉父亲,此处情况不对。”
秦氏看女儿头一点一点的,分明是困到眼睛都睁不开,却还是竭力保持清醒的模样,一时又是好笑又是怜爱。
那少年的的确确是长了一副好相貌。
林知非看何涣正要张口,立即道:“叫您一声先生自然值得的,这世道十分不平,我知先生原先非王上太医,若您之后有意,可凭此物来寻我。”
幸好这砚台体积不算小,厚度也还行。
林璇语速加快:“刚刚进到这片林子,孩儿觉得甚是闷热,便掀开了帘子。许是刀剑不甚出了鞘,此时恰好日光灿灿,孩儿觉得亮眼,便多看了几眼。恰好又有风,风吹林动间,孩儿便发现那林深草茂之处竟藏着黑衣的刺客。”
她屏住呼吸,脸上尽量露出一抹天真的笑意,目光似是不经意间从那处扫过。
林璇大致能想到他在担心什么,但她也无从安慰,她能做的只有好好恢复身体。
越来越冷的温度,让她头脑发昏的同时,心里也涌上了些懊恼。
秦氏慈爱温和,林知非严肃端方,最重要的是,他能和阿璇同吃同住。
在睡不着的夜晚,阿璇能给自己说那些灵异志怪,奇闻异事。在他心情抑郁之时,她会揉揉他的头发,温柔的笑着哄他。
虽然像哄孩子,但他仍为此满足。
若是从未享受过如此温情,那还算好。只是,一旦被林璇这样对待后,他又怎么可能忍受失去这种关怀后的痛苦呢?
回王宫就意味着要远离林璇。
得到又被迫远离,这怎么能行呢?心里终归是意难平。
卫恒垂目,眼中暗藏坚定。
他好不容易知道了想要的东西,就一定要想办法,得到它才行。
作者有话要说:存稿耗完,昨天又有事,没来得及码字以致于更新拖到了今天qAq
第12章折桂
刚至卫都锦城郡的第二日,卫王便召回了卫恒,为了显现卫恒安然无恙,卫王还特意带他赴了洗尘宴,以安人心。
许是许姝因卫恒一事,厌了林家,以致林家女眷并未收到赴洗尘宴的邀约。
经历了之前林璇被掳一事后,秦氏也不爱去参加这些宴席,这次没有受邀请,她求之不得。
至于林璇,自从林知非给她启蒙开始,便对她要求严格。每日功课对她而言并不难,但量却不少,如今还不把纸作为书写载体,林璇只能慢慢的在竹简上写。
她写字速度很慢,要是不去宴席,她也能早些完成功课。
七月的时候,卫国开始进入连绵的雨季,林璇来了一月,但一月有半月都在下雨。
今日天气晴朗,日头却不是很毒,一个极好的天气。
桌上放了淡黄色的粟米饭,烤得喷香的猪肉,切成了薄片的鱼肉,以及一碗煮好的豆羹。
这便是上好的食材了。
《战国策》曰:“民之所食,大抵豆饭藿羹。一岁不收,民不厌糟糠。”
菽是大豆,此时的米是粟米,粟米是小米,也是糙米。这二种因为产量较高又能果腹,而成为这时候的主食。至于烹饪方式,此时也只有煮与烤两种,另外也有人吃会生鱼片和肉片的。
林璇给林知非和秦氏行礼之后,才慢条斯理地吃了口饭。
林璇心里叹了口气,她爱吃喷香软糯的大米饭,爱吃各种煎炸炒炖的美味,但现在也不能实现。
虽然粟米可以代替,但到底口感粗糙,顿顿吃来吃去,也有些不习惯。
可是在这个时期,这些已经算是极好的食物了。
稻米饭在现在,还只是权贵专属,林家也会吃稻米饭,但日常还是吃粟米。至于百姓,收成好时吃的是把粟米煮烂的“糜”,收成不好便吃谷子外磨下的那层皮,也就是所谓的糟糠。
此时的一粥一饭,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