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走了。我拿着他给我的那个,我去送他。我推辞说没,他要回去了,没留下一。留下了傻瓜相机和钱,来了呼市之后没照过照片。他就不坚持了,说好了要还给他的。他死活不要,说那是送给我的礼物,我就要过生日了。他问我能不能给他一张我的照片,
第二天,里面是原封不动的000块钱,我说我不需要,说没关系,他不用照片也能记得我的样子。我其实也很难。他就这么走了。想起在家乡的时候,他对我很好,也是他启了我,某种程度上说,让我总是有要认识外面的世界。现在,我认识了,而且,我也在这个世界里了,他却距离我越来越远了。
我终于要到呼市了。走之前,他来找我,给了我一个信封,里面是000块钱,是他全部的积蓄。他说:“你去吧,只要你觉得好。这个地方太小了,容不下你的理想。别太委屈了自己,这些钱,你留着贴补生活。大城市跟这儿不一样,什么事都要花钱的。觉得不好,就回来。我有机会,就去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