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咸胥永远记得第一次见到她时的事。是因为在他们的衣服上都看得见蕾丝,
之ใ所以要用华丽这两个字,
所以第一次见到เ“他”时,还穿著一身很明显经过父母为他精心打扮“华丽”衣服。因为“他”和自己一样高,
那时他还以为自己终于找,他除了有种找到同伴的欣慰感之外。其实还有一种终于找,所以即使他当时都已经十岁了,仍没有任何的自主权,包括选择穿什么เ衣服的权利。也因此,他当时经常遭人嘲笑或欺负。不仅长得清秀漂亮,那种只有女孩子或新娘子身,
因为ฦ他从小身体就不好,希望那些专门爱欺负他的坏孩子们能将多余的精力转而发泄在那个不知道哪一班的转学生身上。
只是当他还在恶咒那个途经公园见他被人欺负的转学生时,并且拳打脚踢的在一分钟之内将那些包围ฦ,那家伙竟然自投罗网的转身朝他们这方向跑来,欺负他的人打跑,救了他。为什么可以这么勇敢、这么เ厉害?
真的很难以置信“他”明明看起?
然而更难以置信的事还在后面,因为“他”压根儿就不是什么เ转学生,而是今年国小一年级的新生,整整小他三岁的小表头。
而且“他”还是不他!
“他”是她!
她的名字叫井于晞。
他永远忘不了她的名字,还有她那ว张漂亮却充满英气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