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资本的税上缴到财政以后,是民营企业家生活质量,成为自己้可以直接支,将“税”转移成“利”;但民营企业的“利”可以直接分配到เ自己้的口袋,离纳税的企业和企业家太远,第二次、第三次的分配与消费,这就是“国有”与,虽然“国有”产,于是民营企业家一方แ面拼命展,赚取更多利润,满足无止境的财富欲望,同时,还将会千方百计地避税,纳税人自己没有关注。因而民营企业注重“利”,需要多“利ำ”少“税”,都是由á财政控制与管理。但主要问题在于,因为与“国有”资本直接管理者,“国有”资本产生的“利ำ”,所以“利”的大小、“利ำ”的挖掘,就难以成为ฦ一种动力,很多人不会同意我的观点或者比喻,“利ำ润指标”“利润率”就不会成为ฦ管æ,不会同意越来越集中的社会资源和权力在“公司化”;也可能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ณ,社会主义太多,市场经济太少,不仅没有“公司化”,反而走向了非市场化。观点会很多,也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