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舅爷感觉到เ莫名的兴奋和新奇、同时又参杂着些许焦躁和恼怒,可是又百般舍不得,不想见到梨泓王子了?好歹抓住了红丝的长,红丝的一颗心悲喜参半:不知道应不应该立即采取行动反;抑制不住的心猿。自己“呼噜”一声&,揪住红丝的黑发,不料,却被那幻影一拳打来。
慌乱中,国舅爷吴阜急忙弯下腰,双手在水里瞎搅和一通,
迷迷糊糊中ณ,幻觉和矛盾的复杂心情下,他想要送出最后,一把把他从水里提了起来,拦腰抱住。红丝失去扶持,
那名丫ฑ鬟手一,哪里还坐得稳?滑入大浴桶里,
“可是。一瞬间就,红丝是一个盗马小贼,国舅爷怎么会对他感兴趣?”
进来的这个人,就是大名鼎鼎的国舅爷吴阜。
黎明前夕的大街静悄悄的,还没有行人走动。柳琴弦沿着大街低头猛跑,听见背后有马车的声音传来,心想:糟了,要被他们追上来了。
柳琴弦第一次动脚伤人,心里不免有些忐忑不安,忙着说了一句:“护院,别怪我,你刚才踢红丝那么狠,这是对你的报应。”
虽然搞不明白其中ณ所有的环节:那个ฐ打狼的少年怎么会被卖入万花楼?为什么改名叫红丝?
最令刘山嫉妒的是:师傅极为欣赏那打狼少年的勇敢,并贪图他的俊美,想收他做第十三名徒弟,后来因为ฦ遭遇到เ大狼群,险象环生,收徒的事未能ม如愿。
可怜,连续不断地被人冤屈、惨遭被人虐打,还有谁比红丝更无辜、更凄凉呢?
护院修丕原本是一个蹴鞠能手,脚๐下的功夫堪称一绝。此刻,他把红丝踩在脚下,好像踩住了一条癞皮狗,越想越怒,不禁勾起脚๐来,凌空一挑——
红丝,我认识你的时间很短,可是我看的出来,你身上流露出来的优雅气质、舍己救人的精神,可以看出来你不是一个普通人,我被你深深吸引。
昨天机缘巧ู合,你和我变成了买一送一,从此我的生命里,有了你的一席之地。
“张叔叔,可以先找一家客栈歇息一下吗?我想给红丝吃药。这些药丸ฤ太大太硬,红丝昏迷中吃药会被噎到的。我需要一杯热水,化开药丸ฤ,给他灌药汁下去。”
“柳公子,你们打算去哪里?这会儿天还没亮,城门应该还没开。”
“二老板,大夫请来了,是城里很有名的兽医张大夫。”
“什么事?”
柳琴弦心里担心地喊着,拔腿向小西屋跑,耽误了这么长时间,红丝会怎么样了?
柳琴弦忙不迭地爬起身来,看了一眼厨头阿索怂了吧唧的傻样子,不想再理睬他,径直跑到柴棚门口,在外面锁上了小木栅栏门。
红丝想到เ此,吸了一口气,把自己的身子一寸一寸地往床沿挪动,猛然一翻身,“噗通”一声,滚落到了床下。
坏人,你们这些坏人,为了达到เ自私的目的,就要残害无辜,做这么伤天害理的事吗?
红丝,你知道吗?你长得很好看,比我见过的所有的女子都好看,我突然想吻你了,可以吗?你不回答我?那好吧,我以后会在你清醒的时候吻你,我还没吻过呢。
柳琴弦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靠近一个ฐ少年,还是有些胆怯,在红丝的耳边,罗里吧嗦地说:
主ว事仲费原本在一旁袖手旁观地看着,这时候插话进来,说道:“二老板,这个柳琴是在厨房里做事吗?她的身价,需要多少银子?”
郭象对柳琴弦的哭求有些不耐烦,突然想起刚才自己临ภ走的时候,曾经吩咐厨头阿索把柳琴弦带到厨房去干活,怎么她现在一个人在这里哭哭咧咧、拉拉扯扯的?
郭象气呼呼地说:“这次鼻子被撞的事,是当着很多护院和奴才的面,让爷把脸都丢尽了,如今,鼻子上药事小,今夜必须要狠狠惩罚这个该死的奴才,否则,难消我心头之恨。”
郭象松开手,露出被撞伤的鼻子,光秃秃又红又肿的大鼻头,简直难看死了。
“可笑!给他治伤药?盗马小贼,一文不值的烂货,敢咬爷,爷恨不得一顿拳脚把他就地打死。”
“柳琴?你也想找死么?还不快点给爷滚开,别在这里碍手碍脚的。”郭象目露凶光、威胁的表情一览无遗。
为红丝擦完了身子,柳琴弦看见通铺旁边放着一套不知道是谁的衣服,左右看看屋里没人,也不管那么เ多了,先借穿一下?抄起来帮红丝换上。
红丝的衣服实在是太破烂了,零零碎碎地挂在身上,简直有点衣不遮体。柳琴弦帮他解开衣衫,想要为他擦洗身子,发现他身上伤痕累累,还缠着几处绷带,不由得暗暗吃惊,心想:
柳琴弦把红丝紧紧地抱在怀里,泣不成声地说道:
“红丝,我对不起你……你的身体状况变得越来越糟糕了。
红丝,我错了,我错误地以为这里是我们可以安心呆下去的地方แ,可是我错了,原来这里对你来说仍然是地狱猎场最新章节。
我们逃走吧,我马上带你走,逃到เ一个ฐ属于我们的地方去,你说好不好?”
红丝的身子依然有些颤抖,他伏在柳琴弦的怀里,默默地点点头:
好的,带我走,向南……一定要向南走,我的家乡在南方啊……拜托你,好心的姑娘。
柳琴弦不知道红丝心里想着家乡,他只知道红丝答应和他一起逃走了。恩,一定要想方设法逃出去,先离开国舅府再说。
逃走面临的困难很多,首先就是衣服问题。
刚才红丝洗浴之后,身上没有穿衣服,丫鬟们居然把他原来穿的那套破衣服拿去洗了,新า衣服还没来得及送来,就被国舅爷呵斥出去了。
柳琴弦开始在客房的箱子里翻找衣服,箱子里面装的东西琳琅满目,翻到了箱子底部ຖ,杂物中,终于发现一套睡衣。
怎么只有一套粉色的睡衣呢?好吧,睡衣也将就了,总比没衣服穿要强很多。
柳琴弦扶着红丝,慢慢地给他穿上了这套睡衣,显得很肥大宽松。
看着红丝穿上这套粉色的睡衣,更显人如粉藕,娇颜俊秀,美妙绝伦。
柳琴弦突然想起一件事:自己给红丝穿上这套睡衣,红丝会不会因此再一次被人误会——他又偷东西了呢?
要不然自己出去找机会打昏一名护卫,强行扒抢一套衣服回来?总比红丝被人诬陷说偷衣服要好。可是,这样会耽误很多时间,逃跑的事会落空的。
红丝的满头银发,也需要用一块布包裹起来,他的白发如雪太扎眼了,别ี人离老远就能认出来。
具体的逃跑方แ法,柳琴弦也想好了:盗一匹马来,两人合骑,落荒而逃。只是,这样做的话,对不起红丝,这下子他的盗马小贼罪名会被彻底落实了。
一个穷人到了落难处,孤苦无依的情况下,除了偷衣服偷马,还能有什么别的好办法吗?
红丝似乎命中注定是一个ฐ“小偷儿”,越来越难以摆脱“小贼”的罪名了。
柳琴弦做事草率,向来是顾ุ前不顾后的,说干就干,偷就偷,怕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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