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和“民营”之ใ间,所以“利”的大小、“利ำ”的挖掘,因为与“国有”资本直接管理者。是民营企业家生活é,“国有”资本产生的“利ำ”,都是由á财政控制ๆ与管理,虽然“国有”产生的税收流向和,因而民营企业注重“,需要多“利”少“税”,第二次、第三次的分配与消费,离纳税的企业和企业家太远,纳税人自己没有关注的动力;但民营企业的“利”可以直接分配到自己的口袋,成为自己้可以直接支配和消费的财富,但主要问题在于,就难以成为一种动力,“利润指标”“利润率”就,于是民营企业家一方面拼命展,赚取更多利润,同时,满足,还将会千方百计地避税,将“税”转移成“利ำ”。很多人不会同意我的观点或者比喻,这就是“国有”与“民营”在财富流向,不会同意越来越集中的社会资源和权力在“公司化”;也可能认为ฦ社会主ว义市场经济体制中ณ,社会主义太多,市场经济太少,不仅没有“公司化”,反而走向了非市场化。观点会很多,也会更好。
2013年3๑月18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