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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她瘦了下来(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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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已然成了一条线,也许我才能离,一万个回合之,你没有退,这是否就是宿命?我不断的前行,在那一条线里。前进可能死,后悔一定死,我告诉自己不能哭不能哭不能哭——这就是你选择的大学生活,这就是你高中以来一直想要得到,奋斗了许久才考上的大学生活,你不能后悔,后悔是悬崖,然后后退,单调而离逝,无聊而空虚。

它们是什么?他们连绵不断,它们相互的照,它们相依相存,相互的尊敬,所以它们便是快乐,便是阳光,所以它们,便是万人歌功颂德的爱慕很久却很少有人能做到的爱情。我是否能成为他们?不能不能不能不能不能……它们是不会流泪的,而我,打着一个男子汉的名誉偷偷在一个没有人能够看到的地方轻轻抽泣。

对不起!对不起!我想你又要说我在骂你了。没有,我一点都没有怪你的意思。况且,你应该想到,这也是我自己愿意的,就像那些飞蛾,心甘情愿的就扑向大火了。我没有抱怨的权利,我只是客观的在说明一件事情,没有丝毫要责怪谁的意思。记得我曾说过的吗?人生路上,总有一些人教会你认识成长必须要懂得的事情。譬如说痛苦,我们要感激这些人,因为他们都会了你快乐,珍惜或是忧伤,痛苦。他们是老师我没有怪你,我只是把你当成了我的老师。

“我想那一段时间我会一直的呆在寝室里,就算是面壁思过吧。”

我很快乐》,听《爱你一万年》,听《原来你也在这里》,听……

上面的那一些,是我身份证上的一些基本资料。2月14,从外国人的角度来说,是一个情人节。我曾告诉过敏:我不过外国人的节日。现在回想,有一些可怜与后悔。因为如果说我过了外国人的情人节的话,从那一天是我生日这一个角度来说,所有的人都会成为我的情人,于是我掉到了女人堆里,幸福得要死去。

“哦,周末。”简洁而充盈,一切就像梦。

前往成都,凌晨三点的火车。

我比乞丐有钱,于是我用吸管喝饮料。

我要找一份什么工作?有什么工作会适合与我?这样的问题,我从来没有想过——找不到就找不到,不适合就不适合,没有过分的理由让自己伤心。我看到了自己黯然失色的前途,自己站在破碎的太阳上轻轻摇曳……

我是否也是一种比女人更可怕的寄生虫?失去了那一份初恋之后,我便会生无可恋,活着对我来说,已然成为了一种累赘。

有一些人,有一些事,只有当你失去的时候,才会莫名的心疼。陈风感觉有一些奇怪,为什么自己会在看到了大一生活远去的背影之后感觉到了悲伤,那一段日子自己过得明明不精彩呀。而心,却似乎让谁给狠狠的抽了一下,一阵狂热的跳动之后喷出了沸腾的鲜血……

“都几个人?”

男人飘到英身边,然后围着英转上一圈,很礼貌的说,小姐,有时间一起喝咖啡吗?然后轻轻的对她呵了一口气。

叔叔家离我家很远很远,同样的一个省份,然后却相隔着差不多三百余里,这让他与我们见面的机会很少很少,沟通的机会更少。我怕他,甚至那一种害怕高过了害怕自己的父亲。而今,我是否是做错了?如果是,那么,一切便如一个犯了错的臣子跪拜在威严的国王面前,已经忘记了哭泣。在声声万岁的欢呼中他似乎只能一头撞壁才能谢罪。

大漠离中原是如此的遥远,我是一个奔跑的人,然而,纵然我是不停的在跑,孤独的侵袭依然让我的内心痛苦不已。岁月不停的流失于我不停奔跑的两个多月中,汴京的轮廓渐渐清晰了,如此娇美而可人,像极了一个二九的女人,体态丰满而恰到好处,脸蛋圆滑而让人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肚量宽阔的人,你可以无数次的去鄙视他。没有肚量的人,多看他一眼,你就做好等死的准备!

F1ytodie……

团说——对她多说些好话,她是女孩子!沉默……

我不舍得离开你们,你可知道,当我对你们心存留恋的时候灵魂会有多么多么的沉重,飞上天堂,我需要付出比平常灵魂更多一倍的努力,带上了你,我们会一起沉入地狱……

林在守候?不知道,没有人知道,林自己也不知道!!

童年的我是在一个很寂静的山村渡过的,我喜欢那里。喜欢那里的宁谧,喜欢那里的空气,喜欢那里所有人的一片纯爱,喜欢想哭的时候可以放声大哭的感觉。更喜欢深深的关心我甚或可以说她给我的爱足以让我愿意失这一个世界上的所有东西的人——我的外婆,一个让我至爱,失去的时候哭天抢地痛不欲生的外婆!

命运就是这样,它偷偷的和你开了一个玩笑:你想要得到的永远不是对你最好的。

当六月的阳光激昂的打在龟裂的大地,所有的记忆与回肠荡气的风随着我的离去一起从沙漠的角落消失……

“掌柜,他们是明天要攻过来,可是他们未必能攻进来,我们又何必怕他们?”

白塔就在前面,依稀之中能看到自己抄下的诗句。兰莹心里想了想,觉得应该这样说:钟鼓楼是因为白塔的存在而慢慢的出名。六月的风是如此的狂妄与肆无忌惮,探照灯的光芒在风的呼呼声中车黯然失色。生命里的东西,本来是如此的光芒万丈,远远就能看到。可是,当一阵风,一丝浪,一段情,一份义袭来的时候,谁就再也不能够把持自己,灵魂在某一个瞬时里就如此轻易的交给了另一个人,偎依在那人身边,自己的眼神已经失去了光彩。

2o46里不断的显现出慌乱的人们做爱的镜头,一个又一个,像走马灯一般。深刻的描述出了当代人生理上的需求与心理上的荒芜与颓废,在无数的走马灯中,女人们安静的穿好衣服,然后从容的接过男人给她递过的镜子。男人意犹未尽的说,我先回去了。然后面不改色的从上衣口袋里掏出1o块钱——虽然那一份感情是如此的真实与诚挚,摔在桌子上噼里啪啦的真响,女人接过,放在一个狭小的盒子里,是收藏,还是想要对欢乐做一个回忆?

“爸,我转学。”林兰的脸上,荡漾着一丝诡异而隐藏的笑,那笑意之中,藏着许许多多美丽的憧憬。

“为什么?”父亲有一些不解,因为平时林兰从未提过有关于转学的任何一丝信息。

“不为什么,就是转学。”林兰的脸上,露出坚定而必要的神色。

父亲没有多问,许多许多的疑问,跑到了学校为她办理了转学手续。王群见到林兰父亲的时候,把头压得很低很低,生怕再惹出一些什么事。

……

一个陌生的地方,一群陌生的人。

或许,林兰从来就没有熟悉过她生活了十多年的那一个城市,转学对她来说,不过是从一个陌生的地方到另一个陌生的地方的过渡。而在那一个可怕的过渡里,谁还在记忆着她曾经受到过多大的伤害?

岁月似乎就用自己的博大与包容让所有的人——包括王群忘记了那一件事。而林兰的心中,王群依然是自己的白马王子,自己的未来,也依然是为王群而拼搏的。那一个陌生的城市陌生的校园里,她安静的实施着自己的减肥计划,一套又一套,努力而艰辛的。

感情就是这样,伤害了你,却也在你的灵魂里刻下了一道又一道的记忆,记你永生难忘。对于林兰,或许可以这样说,王群是她爱的,王群的拥抱,就是她所要努力的方向,就算那满城的风雨,曾经常常的伤害了自己,然而,为了自己所喜欢的,就算是死亡,又有什么可怕?那样的话语,悲壮而粗犷,让人心寒而破碎……

一年过去了,林兰的体重没减下。

两年过去了,林兰的体重没减下,而那一棵又一棵苍翠的樟树,已经把她的身影,悄悄地印入了时间的风扇中。

林兰上了大学,那时候,是她第三年没有见到王群。三年的时间,也许足已经能够让一个人忘记所有的伤痛与记忆,然而林兰对时间说不,在断垣残壁般的岁月风沙之中,林兰不停的回忆着自己站在榕树下的孤独而伤心,不停的回忆着王群把纸条递给自己瞬间的时间凝固……可是,三年的时间匆匆而过,自己的体重却像日升日落一般的亘古不变。

大二的某一天,林兰孤单的走在幽静的小路上,望着自己庞大的影子,心头涌起无尽的失落与惆怅。三年了,在自己转学的三年里,为了避免与王群相见,自己没有回过一次家——就算过年也是如此。然而造化弄人,三年的减肥时间之中,身宽体胖的她依旧身宽体胖着。

这样开始的第四年,与亲友的疏远,还会不会继续?林兰望着灰色的天空,不停的叹着气……

突然一个罪恶的思想涌上她达的脑袋——少吃一些,用饿肚子的方法强制减肥。那似乎是一个很可行的方法,而且,也真的曾有过不少成功的例子。阳光似乎一下子给挤出了重重的云朵,那一种直射在大地上的回光返照让林兰笑逐颜开。或许吧,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破碎的阳光其实依然破碎着,只不过,当一个很可能成功的希望站在你身边的时候,你就会以为,暴风雨已经远你而去,于是大刀阔斧毫无顾虑干起来。却不知,有的时候我们逃离了虎穴,却总会在不停的粗心大意之中陷入狼窝。

林兰强迫着自己一餐吃一个包子,一天仍然按时的吃三餐。这样坚持着,坚持着。能量的供应不上常常让她彻夜不眠,而每每让饥饿拉醒的时候,她总是跑到寂静的水房里接上满满的一大杯水,一口接着一口不停的喝,然后告诉自己——我不饿,我不饿,我不饿……

一声声的叫唤,像是一具又一具幽灵,在无形的潜移默化之中渗透到了林兰的思想,在她思想慢慢转变的过程之中,她的体重开始慢慢的降下来,再降下来。林兰望着自己日渐消瘦的影子,心里涌起了一种难以形容的幸福。似乎此刻,自己已经安然的躺在了王群的怀抱之中,听着他用低沉的声音说:“林兰,我错了,我知道你爱我,而我,也是爱你的。”

……

那一个冬天,对于林兰来说,不仅仅是白色的。雪花纷纷扬扬的落下,可是依稀之中,自己却似乎看到了无数的烟花荡起,那五光十色的线条美丽而大方的立于空旷的天幕之中,久久不退去,像是婚姻殿堂里灯光的折射。

林兰提前给家里打电话:“爸,今年我回家。”

已经年迈的父亲呆了一呆,然后反应过来:“哦,好好好,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林兰把电话挂去,鼻子一酸,想着要哭——这么一些年来,为了王群,自己吃尽了许多苦不说,连家里人也在自己的失落之中吃尽了苦头。但愿,一切都没有错,今年的回家,能够把所有的错误全部给弥补回来。

整个城市一片雪白的时候学校终于放假,林兰提起一个小包,拖上一个行李箱,孤独的走出了寒冷而安静的校园,登上火车的那一刻,禁不住的回头望了一眼,此时,那一个陌生的城市已经如此的熟悉。

……

“嘎吱”尖锐的一声,列车狠狠的停了下来,林兰安静的坐在座位上,望着那一些如流水般不停穿梭的行人,是否,这一个属于自己的城市能够把他们容忍?然而,这一个城市,还是自己的吗?四年的时间,足够让一个人把自己的前世今生给忘得一干二净。城市里的樟树是不变的,城市里的阳光是不变的,城市里的建筑是不变的,可是,那一些曾经叱咤于这一个城市每一个角落的人们,都已经在岁月的风化之中,渐渐老去。或许,摇曳的风中,每一个人都已经让时间给判上了死刑,只是执行时间的长短不同而已。

熙熙攘攘的车站外,阳光让人感觉到了生活的明亮。冬天的阳光,也就这样,夹着白色的雪花,带给了无限的人希望,然后带给无限的人绝望。

爸爸和妈妈就站在一个很显眼的角落,憔悴而微笑的站着。依然是那一套旧得有一些白的大衣,依然是那一双洗过千万次的鞋子,可是,还是那一个人吗?他们的头都已经斑白,他们佝偻的背,他们沧桑的脸,他们隐隐作痛的心,或许都已经在岁月的消逝之中渐渐的磨出了高强度的韧性。林兰眼睛有一些刺痛,用力的把眼睛给眨了眨,然后在自己脸上抹上一道微笑,看似快乐的跑到父母面前:“爸,妈。”话语简短却情真意切着。

“嗯,兰儿呀,回来就好,几年了?我们几年没一起过年了?”妈妈伸出手,轻轻的把林兰额头上的碎给捋了捋,和蔼而慈祥。

“妈,我们不说了,我们回家吧。”林兰有一种想哭的冲动——四年了,自己整整的四年没有回家,为了一个梦,为了一个仅仅是自己的梦,自己吃了苦,家人吃了苦。王群呢,是否,在四年的回忆之中,他也从未快乐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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